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94160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
背景技术
在经济法专业的教学中,教师大多利用板书向学生展示一些教学信息,并且可以通过黑板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但是随着多媒体教学仪的引进,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该方式利用投影仪播放提前做好的课件进行教学。该方法虽然比较省事,并且能够显示更多的内容,但是缺少课堂互动,不利于经济法专业教师根据课堂情况进行展开讲解。同时,现有的多媒体教学装置,均只设置一个显示屏,而在经济法教学中,常常需要采用案例与相关法律法条对比的方式来加深学生的印象,而在一个显示屏上,很难实现对比的效果,教学效果不理想。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它通过设置双显示屏,能够方便经济法专业教师利用两个显示屏分别展示案例和适用的法律法条, 提高教学效果,设置有独立的手写板,方便教师根据现场教学情况进行进一步讲解。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包括壳体,壳体内安装控制器,壳体上安装壁挂孔,壳体侧面安装音箱,壳体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和手写板,第一显示屏下部设置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 第二显示屏下部设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壳体下部设置DVD光驱和USB端口,控制器通过导线与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DVD光驱和 USB端口分别连接。所述第一显示屏和第二显示屏是触摸式显示屏。所述壳体上设置无线信号接收器。所述无线信号接收器是蓝牙无线信号接收器。对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1、设置两个显示屏,可以分别显示经济法案例与适用的法律法条,方便经济法专业教师利用两个显示屏展示不同的对比内容,提高教学效果;2、设置有独立的手写板,教师可以在手写板上进行现场板书,便于教师进行扩展讲解;3、设置无线信号接收器,能够配合无线遥控器,方便教师控制显示内容等。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附图中所示标号1、音箱;2、第一显示屏;3、壳体;4、壁挂孔;5、第二显示屏;6、手写板;7、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8、USB端口 ;9、DVD光驱;10、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11、无线信号接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包括壳体3,壳体3内安装控制器。壳体3上安装壁挂孔4,壳体3可以通过壁挂孔4活动连接在教室前方的墙体上,便于安装、拆卸及维修。所述壳体3侧面安装音箱1,教师讲课的声音通过麦克风输入到音箱1,从而可以放大输出音量,既能够让学生听清楚讲课内容,又可以保护教师的身体。 壳体3正而安装第一显示屏2、第二显示屏5和手写板6,第一显示屏2下部设置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10,第二显示屏5下部设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7。经济法专业教师可以通过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10实现对第一显示屏2显示内容的控制;通过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7 实现对第二显示屏5显示内容的控制。在壳体3下部设置DVD光驱9和USB端口 8,本实用新型设置多种形式的数据接收端口,易于各种数据的输入,便于教学使用。控制器通过导线与第一显示屏2、第二显示屏5、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10、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7、DVD光驱9 和USB端口 8分别连接。教师将预先做好的课件放入DVD光驱9或USB端口 8中,控制器将其中内容显示到第一显示屏2、第二显示屏5上进行展示。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显示屏2和第二显示屏5优选是触摸式显示屏。该结构在使用时,教师可以直接通过触摸式显示屏对屏幕进行操作、标记,使用非常方便。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特征在于为了便于教学,优选在壳体3上设置无线信号接收器11。该结构配合无线控制器,教师可以在课堂任意地方控制显示屏的翻页,使用非常方便。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无线信号接收器11优选是蓝牙无线信号接收器。
权利要求1.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3),壳体(3)内安装控制器,壳体⑶上安装壁挂孔,壳体⑶侧面安装音箱(1),壳体⑶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O)、第二显示屏(5)和手写板(6),第一显示屏(2)下部设置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10),第二显示屏( 下部设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7),壳体C3)下部设置DVD光驱 (9)和USB端口(8),控制器通过导线与第一显示屏O)、第二显示屏(5)、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10)、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7)、DVD光驱(9)和USB端口(8)分别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2)和第二显示屏(5)是触摸式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其特征在于壳体(3)上设置无线信号接收器(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其特征在于无线信号接收器(11)是蓝牙无线信号接收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适合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多媒体教学仪,包括壳体,壳体内安装控制器,壳体上安装壁挂孔,壳体侧面安装音箱,壳体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和手写板,第一显示屏下部设置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第二显示屏下部设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壳体下部设置DVD光驱和USB端口,控制器通过导线与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键、DVD光驱和USB端口分别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设置两个显示屏,可以分别显示经济法案例与适用的法律法条,方便经济法专业教师利用两个显示屏展示不同的对比内容,提高教学效果;设置有独立的手写板,教师可以在手写板上进行现场板书,便于教师进行扩展讲解等。
文档编号G09B5/06GK202167153SQ201120300570
公开日2012年3月14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18日 优先权日2011年8月18日
发明者杨甜 申请人: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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