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
具备:显示部,其在前侧显示图像;保持体,其配置在该显示部的后方,保持该显示部;两个基座,其分别具有支柱;以及两个固定部,其装配在上述保持体的后部,用于分别包围上述支柱的后侧和两旁侧而将上述支柱固定到上述保持体,
上述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
上述两个固定部各自具有:
第1板状构件,其位于已固定好的上述支柱的后方;
第2板状构件,其位于上述支柱的两旁中的一旁,沿着上述支柱的轴向形成有朝向上述支柱突出的第1突出部;以及
第3板状构件,其位于上述支柱的两旁中的另一旁,在比上述第1突出部靠后的位置沿着上述支柱的轴向形成有朝向上述支柱突出的第2突出部,
在上述两个固定部之间,上述第2板状构件和上述第3板状构件相对于上述支柱的位置相互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支柱仅在两侧部中的一侧部沿着轴向形成有与上述第1突出部卡合的第1槽,仅在两侧部中的另一侧部沿着轴向形成有与上述第2突出部卡合的第2槽,
在上述两个基座之间,上述支柱的形成有上述第1槽和上述第2槽的侧部的位置相互相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第1板状构件上形成有供用于固定上述支柱的螺钉贯通的贯通部分,
在上述支柱的后侧形成有供上述螺钉拧入的螺纹孔,
在上述支柱的前侧未形成螺纹孔。
4.一种电视接收机,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以及
接收电视广播的接收部,
基于由上述接收部接收到的电视广播,在上述显示装置中显示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