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9391阅读:1298来源:国知局
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用具,尤其是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



背景技术:

抛物线是指平面内到一个定点F(焦点)和一条定直线L(准线)距离相等的点的轨迹。它有许多表示方法,例如参数表示,标准方程表示等等。它在几何光学和力学中有重要的用处。抛物线也是圆锥曲线的一种,即圆锥面与平行于某条母线的平面相截而得的曲线。抛物线在合适的坐标变换下,也可看成二次函数图像。目前的数学教学中没有演示抛物线形成的教具,教师只能通过抽象的概念讲解完成抛物线的教学,不利于学生对抛物线的理解,给教学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它能满足不同的抛物线的演示需求,教师在进行抛物线教学时,可以模拟抛物线的形成过程。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包括L型板、透明板、网格纸、连接板、挡板、球桶、磁铁球、置物板、拉绳、拉环、回收槽、磁性板、弹簧以及两个连接杆,

所述的L型板的板面上设置有贯通厚度的L型滑槽,所述的L型滑槽内滑动连接有滑块,所述的球桶的背面与滑块转动连接,所述的弹簧设置在球桶内,弹簧的一端与球桶的底板固定连接,所述的弹簧的另一端与置物板固定连接,所述的置物板水平设置在球桶内,置物板外周侧壁与球桶内周侧壁留有间隙,所述的磁铁球置于置物板上,置物板下表面的中部与拉绳的一端固定连接,球桶的底板中部设有通孔,所述的拉绳的另一端穿过所述的通孔与拉环系接;L型板内固定设置有磁性板,所述的磁性板的正面均匀地吸附有铁粉,磁性板与透明板前后并列设置,磁性板与透明板的上端面均与连接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的透明板的下端通过两个连接杆与磁性板固定连接,透明板的正面与网格纸胶接;所述的挡板固定设置在L型板的右端,L型板和挡板的下端固定设置有回收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满足不同位置和不同角度的抛物线的演示需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教师在进行抛物线教学时,可以模拟抛物线的形成过程,便于学生直观地理解所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的整体结构轴测图;

图2是球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为了图面清晰,球桶的一侧壁未封闭;

图中所示出的部件名称及标号如下:

1-L型板;2-透明板;3-网格纸;4-连接板;5-挡板;6-球桶;7-磁铁球;8-置物板;9-拉绳;10-拉环;11-回收槽;12-磁性板;13-弹簧;14-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大学数学抛物线演示教具,包括L型板1、透明板2、网格纸3、连接板4、挡板5、球桶6、磁铁球7、置物板8、拉绳9、拉环10、回收槽11、磁性板12、弹簧13以及两个连接杆14,

所述的L型板1的板面上设置有贯通厚度的L型滑槽,所述的L型滑槽内滑动连接有滑块,所述的球桶6的背面与滑块转动连接,所述的弹簧13设置在球桶6内,弹簧13的一端与球桶6的底板固定连接,所述的弹簧13的另一端与置物板8固定连接,所述的置物板8水平设置在球桶6内,置物板8外周侧壁与球桶6内周侧壁留有间隙,所述的磁铁球7置于置物板8上,置物板8下表面的中部与拉绳9的一端固定连接,球桶6的底板中部设有通孔,所述的拉绳9的另一端穿过所述的通孔与拉环10系接;L型板1内固定设置有磁性板12,所述的磁性板12的正面均匀地吸附有铁粉,磁性板12与透明板2前后并列设置,磁性板12与透明板2的上端面均与连接板4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的透明板2的下端通过两个连接杆14与磁性板12固定连接,透明板2的正面与网格纸3胶接,所述的网格纸3的网格均为大小一致的正方形;所述的挡板5固定设置在L型板1的右端,L型板1和挡板5的下端固定设置有回收槽11。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移动球桶6至所需位置后,调整所需的角度并使球桶6的开口对准透明板2和磁性板12之间,拉动拉环10以带动置物板8和磁铁球7向下运动,而后松开拉环10,使磁铁球7在弹簧13的作用下弹出球桶6并在透明板2和磁性板12之间做抛物线运动,运动中磁铁球7会吸附运动过程中经过的位置的铁粉,因此会在磁性板12上留下运动痕迹,完成运动后,磁铁球7在挡板5的作用下滚至回收槽11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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