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2983阅读:947来源:国知局
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学教学领域,具体是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



背景技术:

在数学绘图或者教学中,绘图工具主要是为了方便学生以及教师作图,传统的绘图工具包括三角板、量角器以及圆规等是经常使用的教学器材,在黑板上进行作图时,传统的绘图工具不但固定效果及稳定性较差,而且需要反复更换作图用具,这样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浪费了宝贵的教学时间,画图效率受到严重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多功能数学绘图用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包括粉笔套筒、滑动座、刻度尺、量角器和吸盘,所述量角器为圆形结构,量角器上设有多个绘图孔,量角器外侧边缘处设有角度刻度线,量角器圆心处连接拉杆,拉杆底部连接吸盘,吸盘位于量角器下方,拉杆上部连接旋转螺母,旋转螺母位于量角器上方,旋转螺母与量角器之间的拉杆上连接刻度尺,所述刻度尺上设有长度刻度线,刻度尺上滑动设置有滑动座,滑动座侧面设有锁固旋钮,所述滑动座侧面设有粉笔套筒,粉笔套筒内安装有绘图粉笔,粉笔套筒侧面设有固定螺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量角器采用钢化透明玻璃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绘图孔为圆形孔、三角形孔、矩形孔、正五边形孔、正六边形孔或正八边形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刻度尺端部套设在拉杆上,量角器下表面粘贴有橡胶支撑柱。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刻度尺外端连接挡块,挡块底部与橡胶支撑柱底部平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动座上开设有观察窗,观察窗内设有定位针,定位针朝向长度刻度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所述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结构设计合理,操作使用方便,固定效果好,稳定性高,方便多种图形的快速画出,便于角度的测量,实现直线的绘制及不同半径的圆形绘制,提高了数学教学中图形绘制的准确度及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吸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定位针、2-粉笔套筒、3-固定螺母、4-绘图粉笔、5-滑动座、6-刻度尺、7-拉杆、8-量角器、9-橡胶支撑柱、10-角度刻度线、11-绘图孔、12-吸盘、13-旋转螺母、14-长度刻度线、15-锁固旋钮、16-观察窗、17-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数学教学用快速作图工具,包括粉笔套筒2、滑动座5、刻度尺6、量角器8和吸盘12,所述量角器8采用钢化透明玻璃材料制成,量角器8为圆形结构,量角器8上设有多个绘图孔11,绘图孔11为圆形孔、三角形孔、矩形孔、正五边形孔、正六边形孔或正八边形孔,方便快速画出多种图形;量角器8外侧边缘处设有角度刻度线10,量角器8圆心处连接拉杆7,拉杆7底部连接吸盘12,吸盘12位于量角器8下方,拉杆7上部连接旋转螺母13,旋转螺母13位于量角器8上方,旋转螺母13与量角器8之间的拉杆7上连接刻度尺6,刻度尺6端部套设在拉杆7上,量角器8下表面粘贴有橡胶支撑柱9,需要将量角器8固定使用时,首先向下按压拉杆7将吸盘12吸附在黑板上,然后通过旋转螺母13转动使拉杆7向上提升,进一步增强吸盘12的吸附能力,量角器8底面的橡胶支撑柱9具有很好的支撑作用,避免量角器8发生晃动,增强了稳定性,刻度尺6旋转实现量角器8上角度的测量。

所述刻度尺6上设有长度刻度线14,刻度尺6外端连接挡块17,挡块17底部与橡胶支撑柱9底部平齐,增加刻度尺6的稳定性,刻度尺6上滑动设置有滑动座5,滑动座5侧面设有锁固旋钮15,旋转锁固旋钮15便于实现滑动座5的固定,滑动座5上开设有观察窗16,观察窗16内设有定位针1,定位针1朝向长度刻度线14,通过观察窗16内的定位针1便于确定滑动座5在刻度尺6上的位置,提高了滑动座5移动的精确度,所述滑动座5侧面设有粉笔套筒2,粉笔套筒2内安装有绘图粉笔4,粉笔套筒2侧面设有固定螺母3,使用时,固定螺母3抵触绘图粉笔4,将绘图粉笔4固定在粉笔套筒2内,使滑动座5沿刻度尺6滑动,实现直线的绘制,推动刻度尺6绕拉杆7旋转,实现不同半径的圆形绘制,操作方便快捷,提高了数学教学中图形绘制的准确度及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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