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显示阵列、设置于所述显示阵列上的显示单元、显示控制模块、运动模块,
其中,所述显示阵列能够沿与所述显示阵列的纵轴方向垂直的方向高速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轨道,所述轨道为其纵向与所述显示阵列的轴方向垂直的直线型轨道或者构成闭环的环状轨道,所述显示阵列能够沿所述轨道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为悬浮轨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阵列为一条或多条,当所述显示阵列为多条时,设置于彼此相邻的所述显示阵列上的所述显示单元能够彼此处于相同的或不同的水平线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显示阵列为多条时,所述显示阵列为前后设置的一排或多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显示阵列的移动在显示区域形成显示画面,在所述显示区域之后设置有可控雾化显示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为自发光显示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发光显示装置为LED或OLED。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采用时分式显示或偏振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