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504376发布日期:2020-04-24 17:46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显示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可挠式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可挠性材料(例如基板材料、封装材料、导电材料或绝缘材料)的发展与工艺技术的精进,可弯/折的显示器不再是仅存于科幻电影中的想象。举凡曲面显示器(curveddisplay)、可挠式显示器(flexibledisplay)或近期的可折叠显示器(foldabledisplay)都是相关厂商在设计与开发这类可弯/折显示器的最佳体现。在考虑技术成熟度与应用广度的前提下,可挠式显示器更是相关厂商开发的重点所在。为了方便携带或空间的再利用性,可挠式显示器大都配置有一个收卷筒与一个可挠式显示面板,而可挠式显示面板在使用完毕后可卷收至收卷筒。然而,这类的设计并无法满足人们对于大尺寸显示以及多元化操作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多屏幕显示的可挠式显示装置,其操作弹性及可移植性俱佳。

本发明的可挠式显示装置,包括第一卷筒、第二卷筒、第一显示面板以及第二显示面板。第二卷筒沿移动轴线滑设于第一卷筒内。第一显示面板连接于第一卷筒。第一显示面板适于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的方向自第一卷筒展开或卷收至第一卷筒内。第二显示面板连接于第二卷筒。当第二卷筒沿移动轴线自第一卷筒移出时,第二显示面板适于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的方向自第二卷筒展开或卷收至第二卷筒内。

基于上述,在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中,通过第一卷筒与第二卷筒在一移动轴在线的相对滑动,使第二卷筒自第一卷筒伸出或收入第一卷筒,有助于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可移植性。另一方面,通过可卷收于第一卷筒的第一显示面板与可卷收于第二卷筒的第二显示面板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的方向分别自第一卷筒与第二卷筒展开,可达到大尺寸显示或多屏幕显示的效果,并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操作弹性与可移植性。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上视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俯视示意图。

图3a至图3c是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收合流程的俯视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上视示意图。

图5是图4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局部区域的侧视示意图。

图6a及图6b是图4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拼接流程的俯视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俯视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局部区域的俯视示意图。

图9a及图9b是图8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展开流程的俯视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

10、11、12、13:可挠式显示装置

110:第一卷筒

110w、120w:侧壁

111:第一壳体

111a:第一开口

111e:第一端面

112:第一滚动条

120、120a:第二卷筒

121、121a:第二壳体

121a:第二开口

121b:第三开口

121e:第二端面

122、122a:第二滚动条

122g、132g:开槽

131:第一旋钮

132、132a:第二旋钮

150:导引件

150s:端面

151:连接杆

152:凸杆

210:第一显示面板

210a:第一侧

210b:第二侧

210d:第一显示面

220、220a:第二显示面板

220a:第三侧

220b:第四侧

220d:第二显示面

221:缺口

230:第三显示面板

230d:第三显示面

240:第四显示面板

240d:第四显示面

d1、d2、d3:方向

ma1、ma2:移动轴线

ra1:第一转动轴线

ra2:第二转动轴线

rd1、rd2:旋转方向

ur1、ur2:使用者

具体实施方式

本文使用的「约」、「近似」、「本质上」、或「实质上」包括所述值和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确定的特定值的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内的平均值,考虑到所讨论的测量和与测量相关的误差的特定数量(即,测量系统的限制)。例如,「约」可以表示在所述值的一个或多个标准偏差内,或例如±30%、±20%、±15%、±10%、±5%内。再者,本文使用的「约」、「近似」、「本质上」、或「实质上」可依测量性质、切割性质或其它性质,来选择较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或标准偏差,而可不用一个标准偏差适用全部性质。

在附图中,为了清楚起见,放大了层、膜、面板、区域等的厚度。应当理解,当诸如层、膜、区域或基板的元件被称为在另一元件「上」或「连接到」另一元件时,其可以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或与另一元件连接,或者中间元件可以也存在。相反,当元件被称为「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或「直接连接到」另一元件时,不存在中间元件。如本文所使用的,「连接」可以指物理及/或电性连接。再者,「电性连接」可为二元件间存在其它元件。

此外,诸如「下」或「底部」和「上」或「顶部」的相对术语可在本文中用于描述一个元件与另一元件的关系,如图所示。应当理解,相对术语旨在包括除了图中所示的方位之外的装置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一个附图中的装置翻转,则被描述为在其它元件的「下」侧的元件将被定向在其它元件的「上」侧。因此,示例性术语「下」可以包括「下」和「上」的取向,取决于附图的特定取向。类似地,如果一个附图中的装置翻转,则被描述为在其它元件「下方」或「下方」的元件将被定向为在其它元件「上方」。因此,示例性术语「上面」或「下面」可以包括上方和下方的取向。

现将详细地参考本发明的示范性实施方式,示范性实施方式的实例说明于所附图式中。只要有可能,相同元件符号在图式和描述中用来表示相同或相似部分。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上视示意图。图2是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俯视示意图。图3a至图3c是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收合流程的俯视示意图。需说明的是,为清楚呈现起见,图2省略了图1的侧壁110w、侧壁120w与第二旋钮132的绘示。请参照图1及图2,可挠式显示装置10包括第一卷筒110、第二卷筒120、第一显示面板210以及第二显示面板220。第二卷筒120滑接于第一卷筒110,且第二卷筒120可沿着移动轴线ma1(如图3b所示)相对于第一卷筒110滑动而自第一卷筒110伸出或收入第一卷筒110内。也就是说,通过第一卷筒110与第二卷筒120的滑接关系,使两卷筒成为一个可伸缩的结构。

第一显示面板210连接于第一卷筒110,且适于卷收至第一卷筒110内。第二显示面板220连接于第二卷筒120,且适于卷收至第二卷筒120内。在本实施例中,显示面板(亦即,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例如是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oled)显示面板,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实施例中,显示面板也可以是液晶显示(liquidcrystaldisplay,lcd)面板、微发光二极管(microlightemittingdiode,microled)面板、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lightemittingdiode,miniled)面板、或电泳显示(electrophoreticdisplay,epd)面板。需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显示面板数量是以两个为例进行示范性地说明,并不表示本发明以此为限制。在其他实施例中,显示面板的数量也可根据实际的需求(例如使用人数与显示尺寸)而调整。

特别说明的是,图1及图2所示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是处于展开状态,以供显示操作之用。举例来说,第一显示面板210具有第一显示面210d,而第二显示面板220具有第二显示面220d。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皆展开于卷筒的同一侧,而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二显示面220d皆面向第一卷筒110(或第二卷筒120)的同一侧,且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用以显示一拼接影像画面。亦即,第一显示面板210可显示出此拼接影像画面的一部分,而第二显示面板220可显示出此拼接影像画面的另一部分。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根据其他实施例,第一显示面板210的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二显示面板220的第二显示面220d也可分别面向卷筒的相对两侧,且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分别显示不同的影像画面,以供不同的使用者观看。

从另一观点来说,也可将本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分别展开于卷筒的相对两侧,使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二显示面220d分别朝向卷筒的相对两侧,以供不同的使用者观看。也就是说,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多样化操作模式,可满足不同使用情境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操作弹性。

进一步而言,第一卷筒110包括第一壳体111与第一滚动条112,第一滚动条112设置于第一壳体111内,而第一显示面板210适于卷收在第一壳体111与第一滚动条112之间。滑设于第一滚动条112内的第二卷筒120包括第二壳体121与第二滚动条122。第二滚动条122设置于第二壳体121内,且第二显示面板220适于卷收在第二壳体121与第二滚动条122之间。更具体地说,第一显示面板210具有相对的第一侧210a与第二侧210b,其中第一侧210a连接于第一滚动条112,而第二侧210b适于自第一壳体111的第一开口111a伸出以展开第一显示面板210。相似地,第二显示面板220具有相对的第三侧220a与第四侧220b,其中第三侧220a连接于第二滚动条122,而第四侧220b适于自第二壳体121的第二开口121a伸出以展开第二显示面板220。

以下将针对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收合流程进行示例性地说明。请参照图1、图2及图3a,首先,令第一滚动条112依第一转动轴线ra1相对于第一壳体111转动,以带动第一显示面板210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ma1的方向(例如方向d1)卷收至第一卷筒110内;同样地,令第二滚动条122依第二转动轴线ra2相对于第二壳体121转动,以带动第二显示面板220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ma1的方向(例如方向d1)卷收至第二卷筒120内。

反向为之,也可令第一滚动条112依第一转动轴线ra1相对于第一壳体111反向转动,以带动第一显示面板210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ma1的方向(例如方向d1的相反方向)自第一卷筒110展开;同样地,也可令第二滚动条122依第二转动轴线ra2相对于第二壳体121反向转动,以带动第二显示面板220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ma1的方向(例如方向d1的相反方向)自第二卷筒120展开。

在本实施例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0还可选择性地包括第一旋钮131与第二旋钮132。第一旋钮131设置于第一壳体111的第一端面111e上,而第二旋钮132设置于第二壳体121被第一壳体111所暴露出的第二端面121e上。进一步而言,第一旋钮131连接于第一滚动条112,且配置用以带动第一滚动条112转动,以卷收或展开第一显示面板210。第二旋钮132连接于第二滚动条122,且配置用以带动第二滚动条122转动,以卷收或展开第二显示面板220。换句话说,在本实施例中,显示面板的卷收或展开可通过旋钮以手动的方式来实施,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实施例中,显示面板的卷收或展开也可通过电动的方式来达成。

由于第一旋钮131与第二旋钮132分别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相对两侧,在卷收或展开两显示面板的过程中,两旋钮可沿着不同的旋转方向(例如旋转方向rd1与旋转方向rd2)转动,有助于提升单人操作时的顺畅度,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另一方面,第一滚动条112所界定的第一转动轴线ra1与第二滚动条122所界定的第二转动轴线ra2可共轴,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滚动条112的第一转动轴线ra1也可视两卷筒的相对配置关系而错位于第二滚动条122的第二转动轴线ra2。

接着,请参照图3b及图3c,在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分别卷收至第一卷筒110与第二卷筒120内之后,将第二卷筒120沿着移动轴线ma1朝方向d2滑动而收入第一卷筒110内。于此,便完成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收合。应理解的是,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展开流程中,用户也可将第二卷筒120沿移动轴线ma1朝方向d2的相反方向滑动而自第一卷筒110伸出,以便于第二显示面板220自第二卷筒120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第一卷筒110与第二卷筒120在移动轴线ma1上的相对滑动,使第二卷筒120可收入第一卷筒110内,可有效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可移植性。另一方面,当第二卷筒120收入第一卷筒110时,使用者仍可将第一显示面板210自第一卷筒110展开。也就是说,第一显示面板210可独立于第二显示面板220的操作,有助于增加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操作弹性。

以下将列举另一些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揭露,其中相同的构件将标示相同的符号,并且省略相同技术内容的说明,省略部分请参考前述实施例,以下不再赘述。

图4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上视示意图。图5是图4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局部区域的侧视示意图。图6a及图6b是图4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拼接流程的俯视示意图。

请参照图4及图5,本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1与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主要差异在于:第二显示面板的构型不同。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显示面板220a具有缺口221,且第一卷筒110适于伸入此缺口221。具体而言,当可挠式显示装置11处于展开状态时,此缺口221设置在第二显示面板220a朝向第一显示面板210的一侧。因此,在第二显示面板220a自第二卷筒120展开后,第二卷筒120可朝向第一卷筒110移动而带动第二显示面板220a往第一显示面板210靠拢(如图6a所示),致使第二显示面板220a搭接在第一显示面板210上(如图6b所示)。亦即,第二显示面板220a可部分重叠于第一显示面板210。据此,有助于两显示面板在显示一拼接画面时的影像连续性。

图7是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俯视示意图。请参照图7,本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2与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主要差异在于:显示面板的数量。在本实施例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2更包括第三显示面板230。亦即,可挠式显示装置12的显示面板数量为三个。第三显示面板230连接于第一卷筒110,且适于卷收至第一卷筒110内。具体而言,第三显示面板230与第一显示面板210可同时卷收于第一卷筒110内或分别展开于第一卷筒110的相对两侧。

举例来说,第一显示面板210的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三显示面板230的第三显示面230d可朝向卷筒的同一侧(即使用者ur1侧),而第二显示面板220的第二显示面220d可朝向卷筒的另一侧(即使用者ur2侧)。也就是说,通过第二显示面220d背对于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三显示面230d,可同时提供两位使用者(例如使用者ur1与使用者ur2)观看。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根据其他实施例,第二显示面板220也可翻折至卷筒的另一侧,致使其第二显示面220d与第一显示面210d(或第三显示面230d)朝向卷筒的同一侧,以供单一使用者(例如使用者ur1)观看。

另一方面,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三显示面板230可用以显示一拼接影像。也就是说,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三显示面230d可构成一拼接显示面,以呈现出较大尺寸的显示画面供用户ur1观看。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在另一操作模式下,第一显示面板210的操作也可独立于第三显示面板230的操作,以提供用户多屏幕的显示效果。

图8是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局部区域的俯视示意图。图9a及图9b是图8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展开流程的俯视示意图。需说明的是,为清楚呈现起见,图8省略了图9a的第二旋钮132a的绘示。请参照图8,本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3与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主要差异在于:构件组成与显示面板的数量不同。在本实施例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3更包括导引件150,而第二卷筒120a的第二壳体121a还具有邻设于第二开口121a的第三开口121b,且导引件150适于穿过此第三开口121b而伸出第二卷筒120a。

特别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第三开口121b(或导引件150)数量是以两个为例进行示范性地说明,且这两个第三开口121b分别位于第二开口121a的相对两侧。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根据其他实施例,第三开口121b(或导引件150)的数量也可视显示面板的数量(例如一个)而调整为一个。进一步而言,第二卷筒120a的第二滚动条122a具有对应于第二壳体121a的第三开口121b的开槽122g,且导引件150依移动轴线ma2滑设于第二滚动条122a的开槽122g内。

在本实施例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3还可选择性地包括连接杆151与凸杆152。连接杆151连接于两导引件150之间。凸杆152设置于连接杆151上,且配置用以带动导引件150沿着移动轴线ma2移动而伸出第二壳体121a的第三开口121b。也就是说,本实施例的导引件150可通过上述的配置关系以手动的方式自第二卷筒120a伸出,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实施例中,两导引件150也可通过电动的方式自第二卷筒伸出,且两导引件150的作动可相互独立。

进一步而言,第二旋钮132a具有开槽132g,且凸杆152自第二旋钮132a的开槽132g伸出(亦即,凸杆152穿设于第二旋钮132a),以方便使用者操作导引件150。另一方面,在本实施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3更包括第四显示面板240。第四显示面板240连接于第二卷筒120a(或者是第二滚动条122a),且第四显示面板240与第二显示面板220适于一并卷收至第二卷筒120a内或分别展开于第二卷筒120a的相对两侧,如图9a所示。以下将针对导引件150的作动流程进行示例性地的说明。

请参照图9a及图9b,在第一显示面板210与第三显示面板230展开于第一卷筒110的相对两侧以及第二显示面板220与第四显示面板240展开于第二卷筒120a的相对两侧后,将凸杆152朝方向d3扳动以带动导引件150沿着移动轴线ma2自第二卷筒120a伸出。此时,通过第二显示面板220与相邻的导引件150的干涉关系,可将第二显示面板220的弯折处往第一显示面板210的弯折处靠拢;相似地,通过第四显示面板240与相邻的导引件150的干涉关系,将第四显示面板240的弯折处往第三显示面板230的弯折处靠拢。也就是说,第一显示面210d与第二显示面220d在显示面(例如第一显示面210d)的法线方向上的间距(或者是第三显示面230d与第四显示面240d的间距)可进一步被缩短。

更进一步地说,在本实施例中,导引件150的端面150s可齐平于第一壳体111的第一开口111a,致使第一显示面210d大致上切齐第二显示面220d(或者是第三显示面230d大致上切齐第四显示面240d)。也就是说,可挠式显示装置13的四个显示面在展开状态下可共平面,如此有助于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13的显示质量。

综上所述,在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中,通过第一卷筒与第二卷筒在一移动轴在线的相对滑动,使第二卷筒自第一卷筒伸出或收入第一卷筒,有助于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可移植性。另一方面,通过可卷收于第一卷筒的第一显示面板与可卷收于第二卷筒的第二显示面板沿着垂直于移动轴线的方向分别自第一卷筒与第二卷筒展开,可达到大尺寸显示或多屏幕显示的效果,并提升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操作弹性与可移植性。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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