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录音室摄像可调布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05397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录音室摄像可调布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影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录音室摄像可调布光装置。



背景技术:

在摄像中常常需要布光,所谓布光又称照明或采光,使主光线和辅助光有效地配合应用,进而提升摄像的效果,同时在摄像的过程中也会用到布光法,在布光过程中,应按照不同类型节目的需要和拍摄现场照明的实际条件,选择合适的光源,并通过不同数量、不同光种灯具的灵活组合,以主体表现为依据,合理调整各类光线的强度和位置,正确布光,因此,需要经常调整各种灯具的位置,大大提升了工作的强度,尤其在录音室这种较小的环境中更加的不方便,因此需要一种即快捷又省力的布光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录音室摄像可调布光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录音室摄像可调布光装置,包括横架和布光灯,所述横架的内外两侧面上均设置有导轨滑槽和固定耳,且固定耳设置在导轨滑槽的上侧,所述导轨滑槽内的行走轮安装在滑车架上,且滑车架的底端焊接固定有伸缩架,所述伸缩架的两连杆交叉活动连接,且连杆与连杆的连接处安装有销钉,所述连杆一端的圆环与相邻连杆的圆环通过销钉活动连接,所述伸缩架的底端与底板固连接,所述布光灯通过万向头与底板固定连接,且万向头由连接器和轴承组成,所述万向头的连接器与轴承的内环固定连接,且布光灯安装在万向头的底端。

优选的,所述导轨滑槽的宽度略大于行走轮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固定耳上设置有螺栓孔。

优选的,所述轴承的内环与外环之间设置有滚动体。

优选的,所述伸缩架由六根连杆构成,且连杆为不锈钢材质构件。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将整个装置固定在墙顶上,相对于将布光装置安装在地面上,该装置节省了装置的占地面积,这样就更加适用于录音室这样空间相对狭小的环境中,同时在横架的两侧设置有滑轨导槽,使得布光灯可在横架安装的方向上进行移动,且布光灯通过伸缩架与滑车架固定连接,这样也可在竖直方向上调节布光灯,满足不同高度的要求,且布光灯与伸缩架之间还安装有万向头,使得布光灯可进行三百六十度的旋转,满足不同角度的要求,本装置设计合理,装置安装方便,又具有可多方位调节的功能,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万向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伸缩架的结构示意图。

1、导轨滑槽;2、行走轮;3、滑车架;4、横架;5、固定耳;6、伸缩架;7、底板;8、万向头;9、布光灯;10、滚动体;11、连接器;12、轴承;13、连杆;14、销钉;15、圆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一种录音室摄像可调布光装置,包括横架4和布光灯9,其特征在于:横架4的内外两侧面上均设置有导轨滑槽1和固定耳5,且固定耳5设置在导轨滑槽1的上侧,导轨滑槽1内的行走轮2安装在滑车架3上,使得装置可在横架4安装的方向上进行移动,且滑车架3的底端焊接固定有伸缩架6,使得装置可在竖直方向上进行调节,伸缩架6的两根连杆13交叉活动连接,且连杆13与连杆13的连接处安装有销钉14,连杆13一端的圆环15与相邻连杆13的圆环15通过销钉14活动连接,转动方便,伸缩架6的底端与底板7固连接,布光灯9通过万向头8与底板7固定连接,使得布光灯9可进行三百六十度的转动,且万向头8由连接器11和轴承12组成,万向头8的连接器11与轴承12的内环固定连接,且布光灯9安装在万向头8的底端,导轨滑槽1的宽度略大于行走轮2的直径,方便行走轮2的移动,固定耳5上设置有螺栓孔,方便横架4的固定,轴承12的内环与外环之间设置有滚动体10,伸缩架6由六根连杆13构成,且连杆13为不锈钢材质构件,防止生锈,延长使用寿命。

工作原理:在使用的时候将横架4上的固定耳5通过螺栓固定在墙顶上,然后用户即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位置的调节,在横架4的两侧设置有滑轨导槽1,行走轮2在滑轨导槽1内移动,使得布光灯9可在横架4安装的方向上进行移动,且布光灯9通过伸缩架6与滑车架3固定连接,这样也可在竖直方向上调节布光灯9,满足不同高度的要求,且布光灯9与伸缩架6之间还安装有万向头8,使得布光灯9可进行三百六十度的旋转,满足不同角度的要求。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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