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了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了一种柔性液晶显示器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柔性显示(flexibledisplay)技术在近十年有了飞速地发展,由此带动柔性显示器从屏幕的尺寸到显示的质量都取得了很大进步。柔性显示器又称为可卷曲显示器,是用柔性材料制成可视柔性面板而构成的可弯曲变形的显示装置。与普通的刚性显示器相比,柔性显示器具有诸多优点:耐冲击,抗震能力更强;重量轻、体积小,携带更加方便;采用类似于报纸印刷工艺的卷带式工艺,成本更加低廉等。
在显示装置的生产制备工艺过程中,为了提高显示装置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显示装置无论是tft-lcd(thinfilmtransistorliquidcrystaldisplay,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装置),或者oled(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显示装置)等,均是在母板上进行整体工艺制作后再切割分离。在现有技术中,由于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容易发生褶皱、变形等问题,为了在切割前保证平整度,所以通常在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上下表面设置刚性基板作为衬底以达到平整度的要求,在切割前再将上下表面的刚性基板移除。将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切割成小片的柔性液晶显示屏后,需要在柔性液晶显示屏的上下表面分别贴附偏光片,因柔性液晶显示屏很软的因素,在周转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变形翘曲问题,贴偏光片时容易造成变形的问题,造成工艺不稳定,产品的良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弥补已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供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柔性液晶显示器的制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提供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包括矩阵式排列的若干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以及任意相邻的两个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之间的间隔区域;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上表面设有第一刚性基板,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下表面设有第二刚性基板;
s2.移除第一刚性基板,将第一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上表面;
s3.移除第二刚性基板,将第二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下表面;
s4.对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进行切割。
进一步地,步骤s2中,将第一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上表面后,去掉贴附产生的气泡。
进一步地,步骤s3中,将第二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下表面后,去掉贴附产生的气泡。
进一步地,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包括相对而置的柔性阵列基板和柔性彩膜基板、填充于所述柔性阵列基板和柔性彩膜基板之间的液晶层。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偏光片的吸收轴与第一偏光片的吸收轴相互垂直。
进一步地,所述刚性基板为玻璃基板。
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对传统柔性液晶显示器复杂的制造方法进行改进,在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切割前先移除掉一面刚性基板,然后将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表面,然后再移除另一面的刚性基板,再将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另一表面,最后再把贴附有偏光片的产品进行切割。采用本发明的方法,简化工艺,提高良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一种柔性液晶显示器的制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提供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包括矩阵式排列的若干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以及任意相邻的两个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之间的间隔区域;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上表面设有第一刚性基板,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下表面设有第二刚性基板;
s2.移除第一刚性基板,将第一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上表面,去掉贴附产生的气泡;
s3.移除第二刚性基板,将第二偏光片贴附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的下表面,去掉贴附产生的气泡;
s4.对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母板进行切割。
本发明对去掉贴附产生的气泡的方法不作特别限定,可以采用本领域常规的设备按照常规工艺进行,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公知,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中,所述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包括相对而置的柔性阵列基板和柔性彩膜基板、填充于所述柔性阵列基板和柔性彩膜基板之间的液晶层。
本发明对柔性阵列基板和柔性彩膜基板的结构不作特别限定,可以采用本领域的常规制备方法制作而成,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公知,在此不再赘述。
可以理解,本发明的柔性液晶显示屏单元还可以包括其它常规的显示器件结构,因本发明未对其进行改进,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第二偏光片的吸收轴与第一偏光片的吸收轴相互垂直。
本发明中,所述刚性基板优选为玻璃基板,但不局限于此。
本发明中对切割的具体工艺不作特别限定,优选采用激光切割。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但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形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应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