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偷窥屏幕、防偷窥眼镜及防偷窥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67935发布日期:2018-10-26 20:28阅读:180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偷窥屏幕、防偷窥眼镜及防偷窥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防偷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防偷窥屏幕、防偷窥眼镜及防偷窥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越来越高。为了方便处理个人事务或公司事物,人们会在手机上存储个人私密、商业机密等重要信息。当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商场、地铁、公交)使用手机时,手机上显示的内容就会暴露在旁人视野中,很容易被旁人窥探。若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者盗取,将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防偷窥系统,在防偷窥模式下只有佩戴专门的防偷窥眼镜才能看清防偷窥屏幕的内容,避免重要信息泄露。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偷窥屏幕,包括显示屏主体1、防偷窥外屏2,正常模式下防偷窥外屏2位于显示屏主体1的上方,防偷窥模式下防偷窥外屏2离开显示屏主体1的上方;

显示屏主体1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主控制板、背板、背光源、胶框、扩散板、扩散片、驱动IC与印刷电路板、垂直偏光片101、TFT玻璃、液晶、彩色滤光片、前框、玻璃板102、防偷窥膜103;

防偷窥外屏2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钢化玻璃201、OCA胶面202、偏光膜Ⅰ203,该偏光膜Ⅰ203的偏光轴方向与显示屏主体内的垂直偏光片101的偏光轴方向呈垂直状态。

进一步的,防偷窥外屏2通过手机套或保护套安装在移动终端上,该手机套或保护套能够翻折的一侧呈“回”字型,防偷窥外屏2插入到该侧内部;正常模式下防偷窥外屏2位于显示屏主体1的上方,防偷窥模式下防偷窥外屏2翻折至移动终端背面,离开显示屏主体1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偷窥眼镜,包括两个叠加有偏光膜Ⅱ的防偷窥镜片301,该偏光膜Ⅱ的偏光轴方向与显示屏主体内的垂直偏光片101的偏光轴方向呈垂直状态。两个防偷窥镜片的外侧上部分别设有一连接部3011,其中一个防偷窥镜片301的内侧上部设有圆柱形螺丝302,另一个防偷窥镜片301的内侧下部设有圆柱形螺母303;该圆柱形螺丝302与圆柱形螺母303螺纹连接,该连接部3011上设有螺纹孔。

进一步的,针对不佩戴近视镜的用户,防偷窥眼镜还包括两个镜腿304,每个镜腿304的前端与相应的防偷窥镜片301外侧的连接部3011通过螺丝连接。

进一步的,针对佩戴近视镜的用户,防偷窥眼镜还包括连接件Ⅰ305、连接件Ⅱ306,两个连接件均呈L型;连接件Ⅰ305的竖板上设有螺纹孔3051,横板的端面向内设有插槽3052;连接件Ⅱ306的竖板上凸设有螺纹槽3061,横板的端部设为插接部3062;

将用户佩戴的近视镜的镜腿置于两个连接件之间,借助螺丝依次穿过螺纹孔3051、连接部3011上的螺纹孔后旋入到螺纹槽3052内,连接件Ⅱ306的插接部3062插入到插槽3052内,将两个防偷窥镜片301紧固在近视镜的镜腿上,并分别罩盖两个近视镜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偷窥系统,包括前述的防偷窥屏幕,以及前述的防偷窥眼镜。

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一种防偷窥系统,由防偷窥屏幕和防偷窥眼镜组成,防偷窥屏幕包括显示屏主体、防偷窥外屏。正常模式下防偷窥外屏位于显示屏主体的上方,用户可以和他人共享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的显示屏主体呈现的普通信息;防偷窥模式下,防偷窥外屏离开显示屏主体的上方,用户需要佩戴防偷窥眼镜才能查阅显示屏主体呈现的重要信息,防止他人偷窥。同时借助显示屏主体最外层的防偷窥膜的存在,即使佩戴同样防偷窥眼镜的人,在屏幕正中央60°范围外只能看到漆黑画面,无法看到重要信息,防止佩戴同样防偷窥眼镜的人偷窥。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显示屏主体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防偷窥外屏的示意图。

图3A-3E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防偷窥眼镜的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显示屏主体

101-垂直偏光片 102-玻璃板 103-防偷窥膜

2-防偷窥外屏

201-钢化玻璃 202-OCA胶面 203-偏光膜Ⅰ

301-防偷窥镜片 3011-连接部

302-圆柱形螺丝 303-圆柱形螺母

304-镜腿

305-连接件Ⅰ 306-连接件Ⅱ

3051-螺纹孔 3061-螺纹槽

3052-插槽 3062-插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更进一步地说明。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图2,一种防偷窥屏幕,包括显示屏主体1、防偷窥外屏2,防偷窥外屏设置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上并位于显示屏主体的上方,当需要查阅存储在移动终端内的重要信息,用户只需取下防偷窥外屏即可开启防偷窥模式。

显示屏主体1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主控制板、背板、背光源、胶框、扩散板、扩散片、驱动IC与印刷电路板、垂直偏光片101、TFT玻璃、液晶、彩色滤光片、前框、玻璃板102、防偷窥膜103,防偷窥膜103覆盖在最外层的玻璃板102上。本实用新型将传统液晶显示屏包括的最外层偏光片去掉,叠加了玻璃板102、防偷窥膜103,防偷窥膜采用超微细百叶窗光学原理制作(现有技术),只有在屏幕正中央60°范围内的用户能看清显示屏主体呈现的信息。

防偷窥外屏2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钢化玻璃201、OCA胶面202、偏光膜Ⅰ203,钢化玻璃201用于保护显示屏主体免受硬物刮伤;偏光膜Ⅰ203的偏光轴方向与显示屏主体1内的垂直偏光片101的偏光轴方向呈垂直状态;OCA胶面202使得偏光膜与钢化玻璃保持良好贴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可将手机套或保护套能够翻折的一侧做成“回”字型,中部形成一个空腔,然后再将防偷窥外屏2插入到该侧内,从而使防偷窥外屏2既能位于显示屏主体1的上方,又能翻折至移动终端的背面。但本实用新型不限制防偷窥外屏的设置方法,只要能使防偷窥外屏实现位于显示屏主体上方、离开显示屏主体上方两种状态即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也可将防偷窥外屏2直接安设在显示屏主体1上方,防偷窥模式下将防偷窥外屏2取下即可。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防偷窥屏幕具有两种模式:正常模式下防偷窥外屏2位于显示屏主体1的上方,此时用户或者其他人均可以查阅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呈现的普通信息(如电子书、影音视频);防偷窥模式下将防偷窥外屏2从移动终端上取下,此时用户需要佩戴相应的防偷窥眼镜并位于屏幕正中央60°范围内,才能查阅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呈现的重要信息,实现防偷窥目的。

实施例二

请参阅图3A至图3E,一种防偷窥眼镜,包括两个叠加有偏光膜Ⅱ的防偷窥镜片301,该偏光膜Ⅱ的偏光轴方向与显示屏主体内的垂直偏光片101的偏光轴方向呈垂直状态;一个防偷窥镜片301内侧上部设有圆柱形螺丝302,外侧上部设有与镜面垂直的连接部3011;另一个防偷窥镜片301内侧下部设有圆柱形螺母303,外侧上部也设有与镜面垂直的连接部3011.圆柱形螺丝302与圆柱形螺母303螺纹连接,连接部3011上设有螺纹孔。

具体的,该圆柱型螺丝302是由圆柱套内放置螺丝组成且螺丝相对圆柱套能够转动,该螺丝的头部与圆柱套顶面平齐,便于通过工具施力;其螺纹部凸出于圆柱套底面,便于跟螺母配合。该圆柱形螺母303由圆柱套顶部安置螺母组成且螺母的顶面与圆柱套顶面平齐,圆柱套内加工有沿高度方向的长槽且该长槽位于螺母的正下方,为螺丝的螺纹部拧入螺母后提供空间。

需要佩戴防偷窥眼镜时,通过圆柱形螺丝302与圆柱形螺母303的配合将两个防偷窥镜片装配在一起。不需要佩戴防偷窥眼镜时,由于圆柱型螺丝302包括的螺丝相对圆柱套能够转动,只需转动相应的镜片即可实现两个防偷窥镜片301的的折叠;或者直接通过工具将圆柱型螺丝302拧出圆柱形螺母,实现两个防偷窥镜片301的拆卸,便于携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如果用户不佩戴近视镜,请参阅图3A,只需借助螺丝与连接部3011上的螺纹孔的配合将两个防偷窥镜片301装配在两个镜腿304上即可直接佩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如果用户佩戴近视镜,请参阅图3D、3E,此时还需要借助连接件Ⅰ305、连接件Ⅱ306,两个连接件均呈L型。连接件Ⅰ305的竖板上设有螺纹孔3051,横板的端面向内设有插槽3052;连接件Ⅱ306的竖板上凸设有圆柱形的螺纹槽3061,横板的端部设为插接部3062.将用户佩戴的近视镜的镜腿置于两个连接件之间,借助螺丝依次穿过连接件Ⅰ305上的螺纹孔3051、镜片外侧的连接部3011上的螺纹孔后旋入到连接件Ⅱ306上的螺纹槽3052内,同时将连接件Ⅱ306的插接部3062插入到插槽3052内,从而将两个防偷窥镜片301紧固在近视镜的镜腿上,并分别罩盖两个近视镜片即可。

正常模式下,借助偏光膜Ⅰ的存在,用户佩戴普通的近视镜或裸眼就可查阅显示屏主体1呈现的普通信息(如电子书、影音视频);防偷窥模式下,防偷窥外屏2已经从移动终端上取下,用户佩戴防偷窥眼镜,借助偏光膜Ⅱ的存在就可查阅显示屏主体1呈现的重要消息。

实施例三

一种防偷窥系统,包括前述的防偷窥屏幕、防偷窥眼镜,防偷窥模式下,用户需要佩戴防偷窥眼镜,才能查阅显示屏主体1呈现的重要信息,防止他人偷窥。同时借助显示屏主体1最外层的防偷窥膜103的存在,即使佩戴同样防偷窥眼镜的人,在屏幕正中央60°范围外只能看到漆黑画面,无法看到重要信息,防止佩戴同样防偷窥眼镜的人偷窥。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专利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专利技术方案范围内,依据本专利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专利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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