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6052发布日期:2019-09-13 22:32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多媒体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多媒体投影装置。



背景技术: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使用的媒体包括文字、图片、照片、声音(包含音乐、语音旁白、特殊音效)、动画和影片等多种媒体信息,有机组合后通过屏幕或投影仪投影显示,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投影仪装置一般为固定式,不易调节上下投影高度,且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影响多媒体教学或会议等,需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多媒体投影装置,以解决上述至少一项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多媒体投影装置,包括投影仪及安装组件,安装组件具备固定盘,固定盘底部安装投影仪,所述投影仪的壳体内腔壁设消音膜,其上、下面层为铝箔玻纤布,中间为PET低熔点纤维毡层与PU发泡层,以铝箔玻纤布配合PET低熔点纤维毡层及PU发泡层降低投影仪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消音膜为四层,如采用玻璃纤维丝缝纫连接,壳体一侧设降温组件,包括风机及消音管路,消音管路为L型管,其横端上开有多个通孔,风机与壳体内腔之间通过消音管路连接,相对的腔壁上安装消音管路以连通壳体外,以L型多孔管消音,不妨碍空气流通,也避免噪音大幅泄露。

进一步,所述降温组件包括罩体,罩体与投影仪壳体固定,罩体内安装风机。

进一步,所述风机两侧的壳体壁上均安装消音管路,消音管路通过开设通孔的横端与罩体内腔连通,多通孔形成进风口,与安装风机的壳体壁相对的内腔壁上安装消音管路,其纵端与壳体内腔连通,以横端的通孔与壳体外连通,在空气流动散热过程中通过多孔管消音。

进一步,所述固定盘与投影仪之间设伸缩部件,包括电动伸缩杆,电动伸缩杆伸缩端与投影仪壳体顶部连接,通过电动伸缩杆调节投影仪高度,便于投影。

进一步,所述PU发泡层厚度为1-5mm,以多孔发泡层消音。

进一步,所述PET低熔点纤维层的厚度为2-4mm,进一步消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多媒体投影装置具有调节高度及噪音低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图1的A处放大图;

图3:消音膜结构图;

图中:1、固定盘;2、电动伸缩杆;3、壳体;4、风机;5、罩体;6、消音管路;7、消音膜;61、通孔;62、安装板;71、铝箔玻纤布;72、PET低熔点纤维毡层;73、PU发泡层;74、安装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参考图1,多媒体投影装置,包括投影仪及安装组件,安装组件具备固定盘1,通过螺栓将固定盘与墙面或屋顶处固定,固定盘底部安装伸缩部件,包括电动伸缩杆2,通过螺栓将电动伸缩杆壳体固定在固定盘上,电动伸缩杆伸缩端与投影仪壳体3顶部螺栓连接固定,利用手持遥控端操控电动伸缩杆调节投影仪高度,便于投影;

投影仪的壳体内腔壁设消音膜7,参考图3,其上、下面层为铝箔玻纤布71,有效隔音,本实施例中采用苏州海卓特种纺织公司的产品,具体型号可根据隔音需求自行选择,中间为PET低熔点纤维毡层72与PU发泡层73,有效吸音,其中PET低熔点纤维毡层通过先加热后冷却成型,PU发泡层为PU发泡开孔海绵,以玻璃纤维丝缝边连为一体,且消音膜边部固定安装片74,通过安装片配合螺栓与投影仪壳体固定,铝箔玻纤布配合PET低熔点纤维毡层及PU发泡层降低投影仪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更佳地铝箔玻纤层为2mm厚度,PET低熔点纤维毡层为2mm,PU发泡层为2mm厚度;

壳体一侧设降温组件,包括风机4及消音管路6,消音管路为L型管,其横端上开有多个通孔61,风机与壳体内腔之间通过消音管路连接,参考图1、图2,具体而言,风机两侧的壳体壁上开槽安装消音管路,消音管路通过开设通孔的横端与罩体内腔连通,多通孔形成进风口,对应的消音膜上开微型孔,供气体通过,与安装风机的壳体壁相对的内腔壁上安装消音管路,其纵端与壳体内腔连通,对应的消音膜上开微型孔,以横端的通孔与壳体外连通,具体安装时,先在壳体壁上开槽,安装消音管路后以安装板盖压槽口,安装板62上开多个孔与消音管路上的通孔对应,在空气流动散热过程中通过多孔管消音,避免噪音大幅泄露。

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参考图1,降温组件包括罩体,罩体与投影仪壳体固定,罩体内安装风机。

运行原理,本多媒体投影装置以电动伸缩杆调节投影仪的高度,以消音膜降低投影仪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风机促进壳体腔内气体与外界气体的交换,同时配合消音管路降低噪音。

当然,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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