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触透镜上印刷的系统和方法_6

文档序号:9620750阅读:来源:国知局
同等范围。只有文中只说明且描述了具体特点或特点的组合的单个实施方案,这才是适用的。因此,从现有技术和权利要求术语含义的角度来看,应当给予随附权利要求其最宽泛的解释。
[0188]如文中所使用的空间或方向术语例如“左边”、“右边”、“正面”、“背面”等涉及主题,如同在图中示出。然而,应当理解所描述的主题可以假设各种备选取向且因此不认为这些术语是限制性。
[0189]冠词例如“该”、“一个/ 一种”可以表示单数或复数形式。同样,当在单词“或”(“or”)前面不使用“或”(“either”)(或明确表示“或”(“or”)为排他性的其他类似语言一例如X或y中仅一个,等)时,单词“或”(“or”)应当视为具有包括性(例如“X或y”表示X或y中的一个或两者)。
[0190]术语“和/或”还应当视为具有包括性(例如“X和/或y”表示X或y中的一个或两者)。在其中“和/或”或“或”用作连接三项或四项的组的情形下,所述组应当视为包括单独一项、所有在一起的项或任何组合或数目的项。而且,用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术语例如具有(have)、具有(having)、包括(include)和包括(including)应当视为术语包含(comprise)和包含(comprising)的同义词。
[0191]除非另有指出,否则所有数字或表达,例如用于说明书(除了权利要求之外)中的表示尺寸、物理特征等的那些,应当理解为在所有情况下由术语“约”来限定。最起码的是,而且并不试图限制权利要求的等同原则的应用,应当依据所记载有效数字的位数并应用普通的四舍五入技术来至少解释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中所述的由术语“约”所限定的各个数值参数。
[0192]应当理解文中所公开的所有范围涵盖且为记载了任何和所有子范围或所有归入其中的单个值的权利要求提供支持。例如,所提到的范围1-10应当认为是包括且为记载了在在最小值1和最大值10之间和/或包括最小值1和最大值1的任何和所有子范围或单个值的权利要求提供支持;也就是说,所有子范围从最小值1或更多开始,且以最大值10或更少为终点(例如5.5-10、2.34-3.56等)或为1-10的任何数值(例如3,5.8,9.9994等)。
【主权项】
1.制备接触透镜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形成包括第一表面的第一透镜层; 在第一透镜层的第一表面上形成图案;和 在所述图案上面形成第二透镜层。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形成第一透镜层和/或第二透镜层包括将聚合材料模制、铸造和/或车削。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形成第一透镜层和/或第二透镜层包括将聚合材料旋铸、铸造模塑和/或滚塑成型。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形成第一透镜层和/或第二透镜层包括至少部分固化液态聚合材料。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形成第一透镜层包括将液态聚合材料倾注到模具中并使聚合材料部分旋转和固化。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形成第二透镜层包括将液态聚合材料倾注到第一透镜层上的图案上面并使所述液态聚合材料旋转和固化。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第一透镜层和/或第二透镜层包含水凝胶材料。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第一透镜层和/或第二透镜层至少基本上完全由水凝胶材料形成。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第一表面为第一透镜层的凹内表面。1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第一表面上形成所述图案包括在第一表面上沉积透镜增强材料。11.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透镜增强材料包括油墨、有机硅材料、和/或药剂材料(药物和/或维生素递送材料)。1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当所述接触透镜在眼睛上时所述图案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第一表面上形成所述图案包括在第一表面上印刷所述图案。1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第一表面上形成所述图案包括在第一表面上填塞印刷所述图案。1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第一透镜层的外围带形成所述图案。1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第一透镜层的视带形成所述图案。1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过油墨和/或有机硅材料形成所述图案。1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过包含增稠剂的油墨形成所述图案。19.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增稠剂包括聚乙二醇和/或甘油。20.权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油墨具有约1.0Pa.s_约1.8Pa.s的粘度。21.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过有机硅材料和/或水凝胶材料形成所述图案。2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图案至少基本上完全由有机硅材料形成。2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图案包括多个清晰字符。24.制备接触透镜的方法,其包括: 形成包括第一表面的第一透镜层; 在第一透镜层的第一表面上沉积透镜增强材料;和 在透镜增强材料上面形成第二透镜层。25.权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所述透镜增强材料包括油墨、有机硅材料、和/或药剂材料(药物和/或维生素递送材料)。26.一种接触透镜,其包括: 构造成直接戴在眼睛表面的透镜主体; 其中所述透镜主体包括当所述接触透镜在眼睛上时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的多个清晰字符。27.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透镜主体包括第一透镜层和第二透镜层,其中所述清晰字符位于第一透镜层和第二透镜层之间。28.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透镜主体包含聚合材料且所述多个清晰字符由内封在聚合材料中的油墨形成。29.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透镜主体包含水凝胶材料和/或有机硅材料。30.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包括形成至少一个单词或至少两个单词的清晰书写字符。31.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包括形成至少两个单词的话的清晰书写字符。32.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清晰字符包括至少一个字母、数字、字形和几何形状。33.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位于当所述接触透镜在眼睛上时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的标志背景上面和/或邻近。34.权利要求33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标志具有虹膜外观和/或提高虹膜外观。35.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包含当所述接触透镜在眼睛上时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的标志,所述标志具有角膜缘环外观和/或提高角膜缘环外观。36.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在约7cm-约120cm的位置上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37.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在约7cm、约15cm、约23cm、约30cm、约45cm、约两英尺、约60cm或约120cm的距离上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38.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将所述多个清晰字符环绕配置。39.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位于透镜主体的外围带。40.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由油墨形成。41.权利要求4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油墨包含增稠剂。42.权利要求41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增稠剂包括聚乙二醇和/或甘油。43.权利要求4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油墨具有约1.0Pa.s_约1.8Pa.s的粘度。44.权利要求26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多个清晰字符包括多个颜色。45.一种接触透镜,其包括: 构造成直接戴在眼睛表面上的透镜主体,所述透镜主体包含聚合材料;和 当所述接触透镜在眼睛上时对第三方观察者可见的标志; 其中所述标志包封在所述聚合材料中。46.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透镜主体包括第一透镜层和第二透镜层,其中所述标志位于第一透镜层和第二透镜层之间。47.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标志具有虹膜外观和/或提高虹膜外观。48.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标志具有角膜缘环外观和/或提高角膜缘环外观。49.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将所述标志环绕配置于所述透镜主体上。50.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标志位于所述透镜主体的外围带。51.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聚合材料包括水凝胶材料和/或有机硅材料。52.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标志由油墨形成。53.权利要求52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油墨包含增稠剂。54.权利要求53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增稠剂包括聚乙二醇和/或甘油。55.权利要求52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油墨具有约1.0Pa.s_约1.8Pa.s的粘度。56.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标志包括多个颜色。57.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清晰字符包含至少一种递送到眼睛的药物和递送到眼睛的维生素。58.一种接触透镜,其包括: 构造成直接戴在眼睛表面上的透镜主体,所述透镜主体包含聚合材料;和 包封在聚合材料中的透镜增强材料。59.权利要求45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透镜增强材料包括油墨、有机硅材料和/或药剂材料(药物和/或维生素递送材料)。60.一种接触透镜,其包括: 构造成直接戴在眼睛表面上的透镜主体; 其中所述透镜主体包含包括包封在周围聚合材料中的有机硅材料的孤立部分的图案的聚合材料。61.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有机硅材料的孤立部分并不共价连接到所述周围聚合材料。62.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有机硅材料的孤立部分和所述周围聚合材料为物理上分离的材料。63.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周围聚合材料包括有机硅水凝胶材料。64.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周围聚合材料包括水凝胶材料。65.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周围聚合材料至少基本上完全为水凝胶聚合物。66.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有机硅材料包括有机硅水凝胶材料。67.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有机硅材料至少基本上完全为有机硅聚合物。68.权利要求6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透镜主体包括内表面和外表面,其中所述内表面和/或所述外表面至少基本上完全由水凝胶聚合物制得。69.权利要求68的接触透镜,其中在所述透镜主体的内表面和/或外表面处的聚合材料至少基本上完全为至少约0.005mm、至少约0.010mm、至少约0.015mm或至少约0.02mm厚度的水凝胶聚合物。70.一种接触透镜,其包括: 构造成直接戴在眼睛表面上的透镜主体,所述透镜主体包含聚合材料;和 包封在周围聚合材料中的透镜增强材料的孤立部分。71.权利要求70的接触透镜,其中有机硅材料的孤立部分不共价连接到所述周围聚合材料。72.权利要求70的接触透镜,其中有机硅材料的孤立部分和周围聚合材料为物理上分离的材料。73.权利要求70的接触透镜,其中所述透镜增强材料包括油墨、有机硅材料和/或药剂材料(药物和/或维生素递送材料)。
【专利摘要】<b>接触透镜的一个实施方案包括构造成直接戴在眼睛表面的透镜主体和位于透镜主体上的清晰字符。接触透镜的另一个实施方案包括包含聚合材料和包封在聚合材料中的透镜增强材料</b><b>(</b><b>例如油墨、有机硅材料、药剂材料等</b><b>)</b><b>的透镜主体。透镜增强材料可以为分布在周围聚合材料中的孤立部分的形式。制备接触透镜的方法包括形成包括第一表面的第一透镜层,在第一表面上形成图案和在图案上面形成第二透镜层。</b>
【IPC分类】B29C39/02, G02C7/04
【公开号】CN105378545
【申请号】CN201480039314
【发明人】S.D.纽曼
【申请人】美你康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2日
【申请日】2014年5月8日
【公告号】EP2994794A1, US20160116764, WO201418224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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