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膜接触镜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866154阅读:来源:国知局
正性球镜、负性球镜、正性柱镜、负性柱镜、 棱镜、多焦点透镜,所述透镜组是由至少两个所述单透镜前后依次叠加和/或同面并行排 列形成的透镜组的技术手段,所以,可根据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制作出不同种类的角膜接触 镜,不但适用于远视患者,也适用于近视患者,还适用于正常视力的使用者进一步提高视 力,从而提高角膜接触镜的适应性。
[0030] 9、本技术方案由于采用了所述遮光区是非透光区或半透光区,所述非透光区由非 透明材料制成,所述半透光区由半透明材料制成;或者,所述镜片由透明材料制成,所述非 透光区含有或附着有非透明材料,所述半透光区含有或附着有半透明材料;或者,所述镜片 由非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制成,所述透光区是透孔的技术手段,所以,大大提高了原材料 的可选择性,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提高角膜接触镜的适应性。
[0031] 10、本技术方案由于采用了所述遮光区的外边缘接近、达到或超过角膜的边缘的 技术手段,所以,可以制作成具有不同规格遮光区的角膜接触镜片,有利于满足不同人群的 需求,提高角膜接触镜的适应性。
[0032] 11、本技术方案由于采用了所述角膜接触镜片的制作采用现有软性/硬性角膜接 触镜片制作工艺和接触镜色彩印制工艺的技术手段,所以,可大大降低本实用新型角膜接 触镜生产方法的科研费用,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又由于采用了所述遮光区制作成各种颜色 的遮光区、各种花纹的遮光区、各种形状的遮光区或各种径向尺寸的遮光区,或,由各种颜 色、各种花纹、各种形状、各种径向尺寸相互组合的遮光区的技术手段,所以,不仅大大提高 了视觉效果,而且,还大大提高了美容效果,有利于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提高角膜接触镜 的适应性。
[0033] 12、本技术方案由于采用了所述镜片的外凸面为光滑面,所述镜片的内凹面周边 部为非光滑面或者磨砂面;或者,所述镜片的内凹面局部或全部涂抹有粘合剂或附着有粘 合材料;或者,所述镜片的内凹面周边部为磨砂面且涂抹有粘合剂或附着有粘合材料;或 者所述镜片的外凸面和内凹面均为光滑面,镜片的周边部存在组织固定装置,所述组织固 定装置为组织固定钩爪、组织固定夹、组织固定吸盘或组织固定环的技术手段,所以,可大 大减小人眼与角膜接触镜之间的相对移动,避免角膜接触镜的遮光区完全遮住人眼的瞳 孔。
【附图说明】
[0034]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角膜接触镜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35]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种角膜接触镜的结构示意图。
[0036]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种角膜接触镜的结构示意图。
[0037]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种角膜接触镜的结构示意图。
[0038]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四种角膜接触镜的结构示意图。
[0039]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五种角膜接触镜的结构示意图。
[0040]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六种角膜接触镜的结构示意图。
[0041] 图7为人眼结构及角膜接触镜示意图。
[0042] 图8为照相机成像原理图。
[0043] 图9为景深大小随光圈通光直径大小变化的示意图。
[0044] 图10为各种透镜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5] 如图1至图7所示,一种角膜接触镜,包括镜片1,所述镜片1包括透光区2和遮光 区3,戴上角膜接触镜后,所述遮光区3遮住瞳孔4的一部分,所述透光区2罩住瞳孔4的另 一部分。
[0046] 成像原理说明如下。
[0047] 如图7所示,众所周知,人眼的结构犹如一台照相机。角膜7、前后房8、瞳孔4、晶 状体10和玻璃体11构成这台"照相机"的光学系统,医学称之为"屈光系统"。其中,角膜 7和晶状体10是该系统的"镜头"部分,而瞳孔4则是该系统的"光圈"部分。屈光系统各 部分的完美组合使进入眼内的光线形成一个清晰的物象。视网膜12是这台"照相机"的感 光系统;脉络膜和巩膜9则构成这台"照相机"的暗箱。
[0048] 如图8所示,根据光学的基本原理和照相机的应用实践可知,在焦点的前后,光线 从聚集到扩散,点的影像从圆形光斑到光点(焦点),继而再扩散到圆形光斑。这个焦点前面 和后面的圆形光斑叫做弥散圆。由于人眼视网膜分辨力有限,当弥散圆直径小于人眼的分 辨能力时,肉眼下依然视之为光点,此时人眼依然感觉影像是清晰的。这时,可以被肉眼视 为一个点的最大弥散圆被称为容许弥散圆(Permissible circle of confusion,δ )。通 常,容许弥散圆对应的人眼极限分辨角用ε表示,正常人眼极限分辨角ε为1'~2 '。 可见,在注视物(对焦点)的前后有一段范围,这个范围内景物上的点在视网膜上所成的像 均在容许弥散圆的限定范围内,因此,均被肉眼视为清晰的像点。这段注视物(对焦点)前后 的范围被称作景深(D印th of field,Λ )。此时,在焦点前后各有一个容许弥散圆,这两个 容许弥散圆之间的距离被称作焦深。
[0049] 景深公式如下所示。
[0050] 远景到眼睛的距离P1S
[0051]
【主权项】
1. 一种角膜接触镜,包括镜片(I ),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I)包括透光区(2)和遮光区 (3) ,戴上角膜接触镜后,所述遮光区(3)遮住瞳孔(4)的一部分,所述透光区(2)罩住瞳孔 (4) 的另一部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2)位于所述镜片(1) 的中央,所述遮光区(3)环绕在透光区(2)的周围,所述透光区(2)的最大径向尺寸小于瞳 孔(4)的直径;或者,所述透光区(2)的最大径向尺寸大于瞳孔(4)的直径且所述透光区(2) 的最小径向尺寸小于瞳孔(4)的直径,所述遮光区(3)外边缘的最小径向尺寸大于瞳孔(4) 的直径。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2)为圆形、椭圆形或 多边形,所述透光区(2)的几何中心对应于瞳孔区域内;所述圆形透光区(2)的直径小于瞳 孔(4)的直径;所述椭圆形透光区(2)的长轴小于瞳孔(4)的直径,或者,所述椭圆形透光区 (2)的长轴大于瞳孔(4)的直径且所述椭圆形透光区(2)的短轴小于瞳孔(4)的直径;所述 多边形透光区(2)为三角形透光区(2)、正方形透光区(2)、矩形透光区(2)或边数大于四的 多边形透光区(2);所述三角形透光区(2)的内切圆直径小于瞳孔(4)的直径;所述正方形 透光区的内切圆直径小于瞳孔(4)的直径;所述矩形透光区(2)的内切圆直径小于瞳孔(4) 的直径;所述边数大于四的多边形透光区(2)的内切圆直径小于瞳孔(4)的直径;所述遮光 区(3)为环形,所述遮光区(3)的外径大于瞳孔(4)的直径。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1)有多个,多个所述镜 片(1)的透光区(2)径向尺寸均不相同。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其中,透光区(2)的最大径向尺寸 为4. 5mm,透光区(2)的最小径向尺寸为0? 01mm。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镜片(1)的透光区(2)径 向尺寸从大到小依次均匀地减小,或者,多个所述镜片(1)的透光区(2)面积从大到小依次 均匀地减小。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角膜接触镜有一个,该角膜接 触镜在对侧眼搭配一个普通角膜接触镜联合使用;或者,所述角膜接触镜有一个,该角膜接 触镜搭配一个框架镜联合使用,所述框架镜的一个镜片为平透镜,或者,将所述框架镜的一 个镜片去除;或者,所述角膜接触镜有两个,分别为不同规格的两个所述角膜接触镜,分别 用于双侧眼。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2)是透孔或由透明材 料制成的透镜,所述透镜是单透镜或透镜组,所述单透镜是零度平光镜、正性球镜、负性球 镜、正性柱镜、负性柱镜、棱镜、多焦点透镜,所述透镜组是由至少两个所述单透镜前后依次 叠加和/或同面并行排列形成的透镜组。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区(3)是非透光区或半透 光区,所述非透光区由非透明材料制成,所述半透光区由半透明材料制成;或者,所述镜片 (1)由透明材料制成,所述非透光区含有或附着有非透明材料,所述半透光区含有或附着有 半透明材料;或者,所述镜片(1)由非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制成,所述透光区(2)是透孔。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膜接触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1)的外凸面为光滑面, 所述镜片(1)的内凹面周边部为非光滑面或者磨砂面;或者,所述镜片(1)的内凹面局部或 全部涂抹有粘合剂或附着有粘合材料;或者,所述镜片(1)的内凹面周边部为磨砂面且涂 抹有粘合剂或附着有粘合材料;或者所述镜片(1)的外凸面和内凹面均为光滑面,镜片的 周边部存在组织固定装置,所述组织固定装置为组织固定钩爪、组织固定夹、组织固定吸盘 或组织固定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矫治老视的角膜接触镜,包括镜片,至少所述镜片的中央是透光区,所述镜片还有遮光区,戴上角膜接触镜后,所述遮光区遮住瞳孔的一部分。所述透光区为圆形,所述透光区的直径小于瞳孔的直径,所述遮光区为环形,所述遮光区的外径大于瞳孔的直径。所述镜片有多个,多个所述镜片的透光区直径均不相同。本实用新型的角膜接触镜可以在现有技术的普通角膜接触镜(包括矫正远视的凸透镜、矫正近视的凹透镜、美容用的平透镜甚至半透明镜或非透明镜)的基础上增加景深,能够在不影响佩戴者远视力的前提下提高其近视力,增加人们可看清楚的空间深度范围,有利于人们看清楚更大空间距离范围内的注视物,尤其是看清楚近距离的注视物。
【IPC分类】G02C7-04
【公开号】CN204575996
【申请号】CN201520287277
【发明人】王昱程
【申请人】王昱程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6日
当前第2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