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汽车电子报警器。
背景技术:
目前的汽车电子报警器,其结构包括外壳和底座,以及由上盖和底座所构成的安装腔,安装腔中设有蜂鸣片,由于现有技术中的蜂鸣片是通过涂胶方式粘接在安装腔中。在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报警器的防水性能,上盖和底座之间通常采用超声波焊接,实现连接牢固、防水性能好的作用。但由于蜂鸣片是通过胶粘在安装腔中且蜂鸣片的边缘通常与安装腔内壁接触,在超声波焊接的过程中,蜂鸣片容易破裂造成报警器失效。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电子报警器,该汽车电子报警器提高了蜂鸣片的结构强度,使得蜂鸣器在超声波焊接的过程中不会受到影响,提高了报警器的成品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汽车电子报警器,包括上盖、底座、由上盖和底座构成的安装腔,安装腔中设有蜂鸣片组件和线路板,其特征在于:蜂鸣片组件包括蜂鸣片,蜂鸣片安装于隔离纸上,蜂鸣片外边缘包覆于隔离纸中,隔离纸大小与安装腔大小适配。
上述结构中,蜂鸣片安装于隔离纸上,在超声波焊接过程中,蜂鸣片因隔离纸的作用,超声波焊接所产生的高频振荡作用转移到隔离纸上,对蜂鸣片起到了保护。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所述蜂鸣片外边缘距离隔离纸外边缘之间具有环形避震空间。
上述结构中,该蜂鸣片与隔离纸之间设置环形避震空间可以对蜂鸣片起到进一步的保护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所述隔离纸采用牛皮纸、无纺布或青稞纸制成的防水隔离纸。
上述结构中,优选的是采用青稞纸,其价格便宜、防震防水性能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所述底座设有开口,底座的开口端内壁设有可供蜂鸣片组件搁置的承托面,安装腔中还设有压环,压环一端挤压于隔离纸上,压环另一端与上盖内的安装端面接触。
上述结构中,压环一端与上盖安装端面接触,其另一端挤压在隔离纸上使得隔离纸的安装结构稳定牢固不移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所述蜂鸣片外边缘距离隔离纸外边缘之间具有环形避震空间,所述压环挤压在环形避震空间上。
上述结构中,压环挤压在环形避震空间上,避免压环对蜂鸣片挤压造成蜂鸣片损坏,进一步保护蜂鸣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所述压环外侧壁延伸有搭靠于底座开口沿边上的凸筋。
上述结构中,压环的凸筋上下端面分别与底座上的开口沿边以及上盖安装端面的沿边配合形成紧密的连接结构。
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将蜂鸣片安装于隔离纸上,避免蜂鸣片在超声波焊接过程中受到直接高频振荡而损伤,该结构提高了蜂鸣片的结构强度,提高了报警器的成品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立体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局部剖视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分解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半剖视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主视图;
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俯视图;
附图7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侧视图;
附图8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结构仰视图;
上盖1、安装端面11、沿边111、底座2、开口沿边21、承托面22、快插接口23、安装腔3、蜂鸣片4、隔离纸5、环形避震空间51、线路板6、插片7、压环8、凸筋81。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如图1-8所示是汽车电子报警器,包括上盖1、底座2、由上盖1和底座2构成的安装腔3,安装腔3中设有蜂鸣片4组件和线路板6,线路板6上设有插片7,底座2上一体连接有快接插口,插片7一端穿过底座2位于快接插口中,安装腔3中设有导向柱与线路板6外壁的缺口配合起到定位作用,上述蜂鸣片4组件包括蜂鸣片4,蜂鸣片4安装于隔离纸5上,蜂鸣片4外边缘包覆于隔离纸5中,此处的包覆是指蜂鸣片4的边缘位于隔离纸5边缘之内,蜂鸣片4可以通过胶粘于隔离纸5上,但其直径小于隔离纸5直径,隔离纸5也可以是开设内环,蜂鸣片4位于内环中并通过内环的开口结构将蜂鸣片4上下夹持粘接形成三明治的连接结构;蜂鸣片4的边缘因隔离纸5的阻挡,与安装腔3不直接接触,蜂鸣片4与安装腔3之间通过隔离纸5隔离,而隔离纸5大小与安装腔3大小适配。
优选的,蜂鸣片4外边缘距离隔离纸5外边缘之间具有环形避震空间51。
上述隔离纸5采用牛皮纸、无纺布或青稞纸制成的防水隔离纸5。
上述底座2设有开口,底座2的开口端内壁设有可供蜂鸣片4组件搁置的承托面22,安装腔3中还设有压环8,压环8一端挤压于隔离纸5上,压环8另一端与上盖1内的安装端面11接触。优选的,上述压环8挤压在环形避震空间51上。
上述压环8外侧壁延伸有搭靠于底座2开口沿边21上的凸筋81,压环8的凸筋81上下端面分别与底座2上的开口沿边21以及上盖1安装端面11的沿边111配合形成紧密的连接结构。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可以采用其他多种具体实施方式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或者凡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设计结构和思路,做简单变化或更改的,都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