箜篌滚轮桥型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6168阅读:1279来源:国知局
箜篌滚轮桥型码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箜篌滚轮桥型码结构,属于弹弦乐器领域。



背景技术:

箜篌是十分古老的弹弦乐器,在古代宫廷以及民间均广泛流传,从古代的竖箜篌、卧箜篌、凤首箜篌发展至现代的双排弦箜篌、雁柱箜篌、转调箜篌,在传入时的结构和外貌上均做出突出改进,使箜篌的外观焕然一新,音响效果和演奏手法上也有了长足发展。

箜篌有数组弦,音域宽广、音色柔美清澈、表现力强,在传统技术中箜篌乐器中使用的码子由于其紧贴共鸣箱音板,起到在弹奏时撑起琴弦的作用,在弹奏过程中,特别是弹奏者使用压、颤技巧时,码子会渐渐产生位移、且由于琴弦张力不够使码子不容易复位,最终造成音高不准、跑调,影响整个演奏过程,其他用到码子的乐器,比如古筝也会存在相同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箜篌滚轮桥型码结构,主要解决现有弹弦乐器使用的码子会在弹奏的过程中产生位移、不易复位,造成音高不准、跑调,影响整个演奏过程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箜篌滚轮桥型码结构,包括桥型码主体,以及多个固定在桥型码主体上并随琴弦分布方向延伸的滚轮装置;该滚轮装置包括滚轮支架,以及安装于滚轮支架上的滚轮轴和滚轮;所述滚轮相对于滚轮装置纵向滚动,并在滚轮的中部设有用于与琴弦滚动连接的环形槽。

在实际运用时,所述滚轮支架的中部设有开口朝上的第二U型槽,并在第二U型槽的两端槽壁上设有用于安装滚轮轴的安装孔,滚轮则设于滚轮轴上并位于第二U型槽中。

进一步地,滚轮装置顺应琴弦的方向,在桥型码主体上与琴弦相应的位置设有多个用于安装滚轮装置并开口朝上的第一U型槽,并且该第一U型槽相对于桥型码主体倾斜,滚轮装置的滚动方向则与琴弦的方向一致。在实际运用中,滚轮装置的位置是根据每一根琴弦的有效弦长确定的,并且每一根琴弦的有效弦长都是不一样的。

为了减少磨损,所述滚轮两端与第二U型槽之间还设有垫圈。

另外,所述桥型码主体为弧形或者直线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桥型码上设置多个滚轮装置,将滚轮与琴弦接触,代替传统的码子主体顶部直接与琴弦接触的方式,进而克服了传统方式在演奏过程中产生的位移以及琴弦张力不够使码子难以复位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在演奏过程中,即使演奏者在采用压、颤技巧时,本实用新型的每个滚轮装置也不会产生位移,适用于所有码子的乐器,另外,本实用新型与单个的码子相比,因其整体性强,性能稳定,安装较单个码子相比更加方便,调试也更加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滚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B-B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滚轮装置的安装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一。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二。

上述附图中,附图标记对应的部件名称如下:

1-桥型码主体,2-滚轮装置,3-滚轮支架,4-滚轮轴,5-滚轮,6-垫圈,7-琴弦,8-粘接剂,9-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

如图1-6所示,箜篌滚轮桥型码结构,由横截面呈拱形的桥型码主体1,以及多个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在桥型码主体上的滚轮装置2,首先,桥型码主体在共鸣箱的音板上随琴弦分布方向延伸,可设置为弧形(图4)或者直线型(图5);其次,在桥型码主体上与琴弦相应的位置则设有多个用于安装滚轮装置的开口朝上的第一U型槽,由于传统的共鸣箱的音板一般倾斜安装、琴弦竖直安装,因此滚轮装置2顺应琴弦的方向,相对于桥型码主体1倾斜。

每个滚轮装置2固定于第一U型槽中,滚轮装置2由滚轮支架3、滚轮轴4、滚轮5、垫圈6组成,滚轮支架底部和侧面与第一U型槽固定连接,在滚轮支架3的中部设有开口朝上的第二U型槽,并在第二U型槽的两端槽壁上设有用于安装滚轮轴4的安装孔,滚轮5则设于滚轮轴4上并位于第二U型槽中,并相对于滚轮装置2纵向滚动,与琴弦的方向一致,在滚轮的中部还设有用于与琴弦7滚动连接的环形槽。

在本实施例中,桥型码主体1采用传统的木质材质,与共鸣箱的音板接触的面能保持足够的摩擦力,滚轮支架3、滚轮轴4、滚轮5均采用金属材质,增加刚度、延长寿命、并减小摩擦力。在滚轮支架3的底部和桥型码主体1的第一U型槽底部均设有用于安装定位销9的孔,定位销9为两个,第一U型槽和滚轮支架3相互接触的面上还设有粘接剂8,起到进一步固定的作用。

为了减少磨损,滚轮5与第二U型槽之间还设有垫圈6。

安装时,本实用新型顺应共鸣箱的音板的方向安装,每个滚轮装置撑起一根琴弦7,演奏时,琴弦7即在环形槽上滚动,整个过程,每根琴弦所对应的滚轮装置均不会产生位移。

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实用新型上做出的一些无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