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停电应急照明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04385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停电应急照明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电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停电应急照明灯装置。
背景技术
停电是经常性的事情,但有的场合则不允许停电,例如正在进行的手术或消防系统等。为此,很多场合在安装正常照明灯之外还要安装应急照明灯,当这些场合出现停电时,就必须有应急照明灯来照明,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继续。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停电应急照明灯装置,它可以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继续,满足一些场合需要。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是由照明灯H1-H2、负载传感器LSE、电阻R1-R2、三极管VT、继电器J和电源E组成,交流电压220V的一端通过连接照明灯Hl与负载传感器LSE的2脚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I脚与交流电压220V的另一端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3脚分别与三极管VT的发射极、照明灯H2的一端和电源E的正极连接,电源E的负极分别与照明灯H2的另一端、继电器J的一端、电阻R2的一端和负载传感器LSE的5脚连接,继电器J的另一端与三极管VT的集电极连接,三极管VT的基极分别与电阻R2的另一端和电阻Rl的一端连接,且电阻Rl的另一端与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连接。所述的当有交流电压220V时,照明灯Hl亮,同时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为高电平输出,三极管VT截止,继电器J处于释放状态,故照明灯H2不亮;一旦电网停电,照明灯Hl熄灭,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输出低电平,此时三极管VT导通,继电器J吸合,接通了照明灯H2的电源E,照明灯H2自动点亮。本发明可以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继续,满足一些场合需要,易于推广使用。


图I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参照图1,本具体实施方式
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是由照明灯H1-H2、负载传感器LSE、电阻R1-R2、三极管VT、继电器J和电源E组成,交流电压220V的一端通过连接照明灯Hl与负载传感器LSE的2脚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I脚与交流电压220V的另一端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3脚分别与三极管VT的发射极、照明灯H2的一端和电源E的正极连接,电源E的负极分别与照明灯H2的另一端、继电器J的一端、电阻R2的一端和负载传感器LSE的5脚连接,继电器J的另一端与三极管VT的集电极连接,三极管VT的基极分别与电阻R2的另一端和电阻Rl的一端连接,且电阻Rl的另一端与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连接。所述的当有交流电压220V时,照明灯Hl亮,同时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为高电平输出,三极管VT截止,继电器J处于释放状态,故照明灯H2不亮;一旦电网停电,照明灯Hl熄灭,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输出低电平,此时三极管VT导通,继电器J吸合,接通了照明灯H2的电源E,照明灯H2自动点亮。 本具体实施方式
可以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继续,满足一些场合需要,易于推广使用。
权利要求
1.一种停电应急照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照明灯(H1-H2)、负载传感器(LSE)、电阻(R1-R2)、三极管(VT)、继电器(J)和电源(E)组成,交流电压220V的一端通过连接照明灯(Hl)与负载传感器(LSE)的2脚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I脚与交流电压220V的另一端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3脚分别与三极管(VT)的发射极、照明灯(H2)的一端和电源(E)的正极连接,电源(E)的负极分别与照明灯(H2)的另一端、继电器(J)的一端、电阻(R2)的一端和负载传感器(LSE)的5脚连接,继电器(J)的另一端与三极管(VT)的集电极连接,三极管(VT)的基极分别与电阻(R2)的另一端和电阻(Rl)的一端连接,且电阻(Rl)的另一端与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连接。
全文摘要
一种停电应急照明灯装置,它涉及电子电路技术领域。交流电压220V的一端通过连接照明灯(H1)与负载传感器(LSE)的2脚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1脚与交流电压220V的另一端连接,负载传感器(LSE)的3脚分别与三极管(VT)的发射极、照明灯(H2)的一端和电源(E)的正极连接。电源(E)的负极分别与照明灯(H2)的另一端、继电器(J)的一端、电阻(R2)的一端和负载传感器(LSE)的5脚连接,继电器(J)的另一端与三极管(VT)的集电极连接,三极管(VT)的基极分别与电阻(R2)的另一端和电阻(R1)的一端连接,且电阻(R1)的另一端与负载传感器(LSE)的4脚连接。它可以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继续,满足一些场合需要,易于推广使用。
文档编号F21V23/02GK102798072SQ201110138989
公开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27日
发明者马东宇 申请人:海安县商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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