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防止太阳光线聚焦于前灯的不透明且可移动的元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2796181阅读:来源:国知局
用于防止太阳光线聚焦于前灯的不透明且可移动的元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包括至少一个主光源(7)和光学聚焦装置(12),所述光学聚焦装置能够接收由主光源(7)产生的光以便形成主光束(2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包括不透明元件(14),所述不透明元件能够在至少两个位置(A,A’)之间移动,所述至少两个位置中的一个使不透明元件(14)置于所述主光源(7)和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被布置成使得在所述不透明元件被置于主光源(7)和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时,所述不透明元件防止源自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外面的光线(2)被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聚焦,以便防止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的劣化,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包括透明或半透明主体(16,27),所述主体包括面向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的第一面(15)和面向所述主光源(7)的第二面(26),所述第一面(15)是透明或半透明的,所述第二面(26)是不透明的,所述主体(16,27)被布置成以便传递额外光束(2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还包括能够产生光束的光学组件,所述组件包括多个部件,该多个部件至少包括主光源(7)和光学聚焦装置(12),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特征在于:不透明元件被布置成使得在不透明元件置于主光源(7)和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时,所述不透明元件防止源自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外面的光线(2)被光学聚焦装置(12)聚焦到所述光学组件的至少一个部件上,以便避免所述光学组件(6)的所述部件的劣化。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组件包括用于侵占所述主光束(20)的至少一个构件。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所述光学组件的至少一个部件是所述主光源(7)和/或用于侵占所述主光束(20)的构件。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包括面向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的第一面(15),所述第一面是反射式的。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包括额外光源(23),所述额外光源能够产生所述额外光束(22)并被布置成使得所述额外光束(22)在所述透明或半透明主体(16,27)中传播。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包括能够产生所述额外光束(22)的额外光源(23),所述额外光源(23)是区域光源,该区域光源的发光区域面向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区域光源是有机发光二极管。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不透明元件(14)能够旋转地移动。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是开闭器,经由致动器(19)的致动,所述开闭器能够选定第一位置(A)和第二位置(A'),第一位置使所述不透明元件(14)在返回装置的作用下置于所述主光源(7)和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而在第二位置,所述开闭器允许源自主光源(7)的光通过。11.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主光源(7)是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1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是透镜。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被布置成使得在所述不透明元件被置于主光源(7)和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时,所述不透明元件防止源自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外面的光线(2)被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聚焦成线或点。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光学组件是能够产生形成主光束的至少一部分的光束的光学组件。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其中所述开闭器允许源自主光源(7)的光通过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16.一种操作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的方法,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包括至少一个主光源(7)和光学聚焦装置(12),所述光学聚焦装置能够接收由主光源(7)产生的光以便形成主光束(20),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包括不透明且可移动的元件(14),其中不透明元件(14)置于所述主光源(7)和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从而防止源自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外面的光线(2)被所述光学聚焦装置聚焦,以便防止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劣化,其中所述不透明元件(14)包括透明或半透明主体(16,27),所述主体包括面向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的第一面(15)和面向所述主光源(7)的第二面(26),所述第一面(15)是透明或半透明的,所述第二面(26)是不透明的,所述主体(16,27)被布置成以便传递额外光束(22)。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主光源(7)被关闭时,所述不透明元件(14)置于所述主光源(7)和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车辆的电力电源被中断时,所述不透明元件(14)置于所述主光源(7)和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19.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用于实施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20.根据权利要求16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不透明元件(14)置于所述主光源(7)和所述光学聚焦装置(12)之间,从而防止源自照明和/或信号装置(1)外面的光线(2)被所述光学聚焦装置聚焦成线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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