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4930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光明灯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通过先将发光装置固定或摆放于一至多个片状体或容置空间内后,再将其主体吊挂于天花板等高空处,而同时达到祈福以及节省空间目的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
背景技术
灯的主要作用为照明,利用各种光源来照亮所需的场所或环境,以便人类的夜间活动。除此之外,灯还富涵了装饰、娱乐等用途,而应用在宗教上,也有代表祈福消灾的光明灯。光明灯,是宗教供奉神明的灯具。在佛教或道教的庙宇中,普遍都存有光明灯(也称平安灯),有祈福的意义。早期光明灯为灯塔造型,灯塔每一层中有许多小隔间,于外侧透明小窗上贴上或是写上施主的姓名、生日,并使用蜡烛或油灯置放于其内,光明灯会尽可能的延长其燃烧时间;然而其大量燃烟与不一定能长久发光为首要缺点,造成庙宇以及信徒的困扰,因此,近代的庙宇街设计成现代的塔型光明电灯。然而,即便目前已随着科技的发展改善了光明灯的燃烟以及发光时间的缺点,却仍存有光明灯占地面积大、影响走动空间、传统光明灯座体积庞大清洁困难及一般电源耗废电能及发热等问题;此外,光明灯靠近地面的位置与信徒思维亲近神明受到保佑的想法不同,故不受信徒喜爱。因此发明人所要解决的课题是,如何提供一种可以克服上述问题并达到祈福、保佑以及推动常民信仰文化的创意设计的光明灯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包括一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固定对象,其上设置有一发光对象,可与发光装置连接,并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上;—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该片状体具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孔洞或凹槽内设置有一至多个突起对象,该突起对象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于适当处设置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发光装置置放于片状体的孔洞或凹槽内,并与突起对象相对应;一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容置空间;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以及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固定对象,其上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与发光装置连接,并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内;一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内设置有一至多个突起对象,该突起对象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于适当处设置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发光装置置放于吊挂主体之容置空间内,并与突起对象相对应。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主要目的在于由此,信众可于发光装置上注记其本身或家人的信息后,通过固定对象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上,便可使其实时点亮,再将本装置吊挂或悬挂于天花板适当处,如此一来便可达到文化信仰俗成习惯祈福、保佑、及供奉神明的目的。除此之外,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另一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其吊挂方式,可有效节省庙宇地面空间增加宽敞度,避免信徒行走间碰撞、解决现有光明灯体积庞大清洁困难、耗费电能及长时间点灯发热等问题;而就信徒信仰上的观念而言,光明灯的位置越能靠近神明佛像的越能获得福泽保佑,反之,靠近地面离神像较远的则较差,通过本实用新型的装置,不仅可避免上述问题产生,也可平均分散摆放信徒光明灯。而设置于天花板的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除可当作照明设备外,也可彰显点灯保佑平安的宗教仪式行为的内涵,另本实用新型光明灯的设计具有装饰效用,并可以增加庙宇内庄敬的氛围;本实用新型光源采用节能光源,还能够节省电源的开销与减少产生热能,以达到节能。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第一实施例。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第二实施例。附图标记说明A吊挂主体B片状体C发光与受光装置D固定物件E吊挂主体F容置空间G发光与受光装置H固定物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内容与优点及其所能达到的效果,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本说明书所指图仅用于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辅助说明,并不一定是本实用新型实施后的真实比例与精准配置,故不应该以附图的比例与配置关系限定本实用新型实际实施的专利范围。如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第一实施例。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包括一吊挂主体A,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B (片状外端边缘可依宗教文化语汇改变形状,如弧形或拋物线等);一至多个发光装置C,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固定对象D,其设置有一发光对象,可与发光装置C连接,并将发光装置C固定于吊挂主体A的片状体B上;由此,信众可于发光装置C上注记其本身或家人的信息后,通过固定对象D将发光装置C固定于吊挂主体A的片状体B上,便可使其实时点亮,再将本装置吊挂或悬挂于天花板适当处,如此一来便可达到文化信仰俗成习惯祈福、保佑、及供奉神明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包括一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该片状体具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孔洞或凹槽内设置有一至多个突起对象,该突起对象设置有一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于适当处设置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发光装置可置放于片状体的孔洞或凹槽内(内嵌式),并可与突起对象相对应;由此,信众于发光装置上注记其本身或家人的信息后,可将发光装置置放于片状体的孔洞或凹槽内,便可使其实时点亮,再将本装置吊挂或悬挂于天花板适当处,如此一来便可达到文化信仰俗成习惯祈福、保佑、及供奉神明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固定对象可以是挂钩、魔鬼毡、凹凸对象、磁性对象、黏贴对象或吸力对象等等上述一至多种。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一至多个片状体与吊挂主体可为一体成型、可拆卸或可组合。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发光与受光装置可以具有一至多个夹层。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发光对象可以是灯泡、LED光源或是CCFL光源。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与片状体之间,可为水平或垂直串联。如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的第二实施例。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包括一吊挂主体E,其具有一至多个容置空间F ;—至多个发光与受光装置G,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以及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固定对象H,其上设置有一发光对象,可与发光装置G连接,并将发光装置G固定于吊挂主体E的容置空间F内;由此,信众可于发光装置上注记其本身或家人的信息后,通过固定对象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内,便可使其实时点亮,再将本装置吊挂或悬挂于天花板适当处,如此一来便可达到文化信仰俗成习惯祈福、保佑、及供奉神明之目的。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包括一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内设置有一至多个突起对象,该突起对象设置有一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于适当处设置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发光装置可置放于吊挂主体之容置空间内,并可与突起对象相对应;由此,信众于发光装置上注记其本身或家人的信息后,可将发光装置置放于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内,便可使其实时点亮,再将本装置吊挂或悬挂于天花板适当处,如此一来便可达到文化信仰俗成习惯祈福、保佑、及供奉神明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固定对象可以是挂钩、魔鬼毡、凹凸对象、磁性对象、黏贴对象或吸力对象。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容置空间可为四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如五边形、六边形或蜂槽状)等。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发光对象可以是灯泡、LED光源或是CCFL光源。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该发光装置可以具有一至多个夹层。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中,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与容置空间之间,可为水平或垂直串联。综观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在突破先前之技术结构下,确实已达到所欲增进的效果,且也不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及特点,其目的在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但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所作的均等变化或修饰,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 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以及 一至多个固定对象,其上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与发光装置连接,并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对象是挂钩、魔鬼毡、凹凸对象、磁性对象、黏贴对象或吸力对象的上述一至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一至多个片状体与吊挂主体为一体成型、可拆卸或可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 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具有一至多个夹层。
5.根据权利要求1 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与片状体之间,为水平或垂直串联。
6.根据权利要求1 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对象是灯泡、LED光源或是CCFL光源。
7.一种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该片状体具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孔洞或凹槽内设置有一至多个突起对象,该突起对象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以及 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于适当处设置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发光装置置放于片状体的孔洞或凹槽内,并与突起对象相对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一至多个片状体与吊挂主体为一体成型、可拆卸或可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与片状体之间,为水平或垂直串联。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具有一至多个夹层。
11.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对象是灯泡、LED光源或是CCFL光源。
12.—种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容置空间; 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以及发光对象;以及 一至多个固定对象,其上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与发光装置连接,并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对象是挂钩、魔鬼毡、凹凸对象、磁性对象、黏贴对象或吸力对象。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容置空间为四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
15.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具有一至多个夹层。
16.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与容置空间之间,为水平或垂直串联。
17.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对象是灯泡、LED光源或是CCFL光源。
18.—种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内设置有一至多个突起对象,该突起对象设置有一个发光对象;以及 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于适当处设置有一至多个孔洞或凹槽,该发光装置置放于吊挂主体之容置空间内,并与突起对象相对应。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容置空间为四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
20.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具有一至多个夹层。
21.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对象是灯泡、LED光源或是CCFL光源。
22.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额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吊挂主体的容置空间与容置空间之间,为水平或垂直串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可吊挂光明灯装置,其包括一吊挂主体,其具有一至多个片状体;一至多个发光装置,其上设置有一至多个受光对象及发光对象;以及一至多个固定对象,其上设置有一发光对象,可与发光装置连接,并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上;由此,信众可于发光装置上注记其本身或家人的信息后,通过固定对象将发光装置固定于吊挂主体的片状体上,便可使其实时点亮,再将本装置吊挂或悬挂于天花板适当处,如此一来便可达到文化信仰俗成习惯祈福、保佑及供奉神明的目的。
文档编号F21V19/00GK202852628SQ201220196198
公开日2013年4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28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28日
发明者王一同 申请人:王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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