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9636阅读:6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应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

然而现有的一种消防应急灯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牌大多为分开安装的,这样不仅会占用更多的空间,而且还不美观;其次,消防应急灯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热量,这些热量长时间存留在装置内会对装置的使用寿命造成严重的影响,另外环境空气内含有的水分也会影响装置的使用寿命,而现有的消防应急灯并没有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浪费空间资源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包括消防应急灯本体和干燥层,所述消防应 急灯本体的前表面上安装有安全出口指示牌,所述安全出口指示牌的下方设置有开关按钮、模式显示灯和音响装置,且开关按钮位于模式显示灯的上方,模式显示灯位于音响装置的左下方,所述消防应急灯本体的上方通过螺钉安装有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的上方通过连接装置安装有旋转装置,所述旋转装置的上方安装有灯罩,且灯罩的内部安装有LED灯,所述消防应急灯本体的右侧设置有电源线孔和散热孔,且电源线孔位于散热孔的下方,所述干燥层安装在散热孔的左侧,所述消防应急灯本体的后表面上设置有固定槽。

优选的,所述LED灯通过电线与消防应急灯本体连接。

优选的,所述模式显示灯共设置有三个。

优选的,所述灯罩为圆锥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首先,将安全出口指示牌镶嵌在消防应急灯本体的表面,相对以往的分开安装,这种方法大大节省了空间资源;其次,利用散热孔和干燥层的配合,既能散去装置内的热量,又能保证装置有个干燥的工作环境;最后,将消防应急灯本体与LED灯用一旋转装置连接,在使用过程中可调节灯罩至任意合适的角度,扩大了应急灯的光照范围,使用更为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的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的部分剖视图。

图中:1-LED灯;2-旋转装置;3-连接装置;4-安全出口指示牌;5-开关按钮;6-模式显示灯;7-电源线孔;8-音响装置;9-消防应急灯本体;10-固定装置;11-螺钉;12-灯罩;13-电线;14-固定槽;15-散热孔;16-干燥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包括消防应急灯本体9和干燥层16,消防应急灯本体9的前表面上安装有安全出口指示牌4,安全出口指示牌4的下方设置有开关按钮5、模式显示灯6和音响装置8,且开关按钮5位于模式显示灯6的上方,模式显示灯6位于音响装置8的左下方,消防应急灯本体9的上方通过螺钉11安装有固定装置10,固定装置10的上方通过连接装置3安装有旋转装置2,旋转装置2的上方安装有灯罩12,且灯罩12的内部安装有LED灯1,消防应急灯本体9的右侧设置有电源线孔7和散热孔15,且电源线孔7位于散热孔15的 下方,干燥层16安装在散热孔15的左侧,消防应急灯本体9的后表面上设置有固定槽14,LED灯1通过电线13与消防应急灯本体9连接,模式显示灯6共设置有三个,灯罩12为圆锥形结构。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带有安全出口指示的消防应急灯接通电源后,在正常情况下,消防应急灯本体9处于充电状态,安全出口指示牌4常亮,且相应的模式显示灯6亮,在遇到火灾时,按动开关按钮5,LED灯1亮起,安全出口指示牌4仍保持亮的状态,使用人员可通过调节旋转装置2来改变LED灯1的光照范围,从而达到最佳的照明效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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