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辆附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LED车灯。
背景技术: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当道路前方无相向驶来的车辆时,可以考虑使用远灯光型;而当道路前方有相向驶来的车辆时,则必须将光型切换为近灯光型,以防止灯光照射到相向驶来车辆的驾驶员的眼中而引发交通事故。
然而,普通车灯的近、远灯光型是通过对两组灯具进行切换控制来实现的,这无疑提升了车灯的成本,而且使用两组灯具来进行近/远灯光光型的切换控制也不方便,另外普通的车灯光源还存在使用寿命短、耗电高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能够将光线充分、稳定、集中配出的LED车灯,其相应的可以减小LED的功率,从而减少热量的产生,也能够延长发光源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LED车灯,其包括壳体,以及连接在壳体上的透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上设置有若干个LED车灯组件,所述的LED车灯组件包括基板,基板上设置有LED发光体,还包括连接在基板上的配光单元,所述的配光单元包括配光本体,配光本体的底部设置有凹腔,凹腔的底部形成球状的第一入射面,凹腔的侧面形成第二入射面,第二入射面环绕第一入射面设置,配光本体的上部设置有台阶状的配光出射面,配光本体的侧面呈斜面。
所述的配光出射面包括第一出射面和台阶面,所述第一出射面上设置有若干个半球状凸透镜,在台阶面上也设置均布设置有若干半球状凸透镜。
所述的第二入射面呈倾斜状。
所述的侧面上设置有反射层,设置的反射层能够对通过第二入射面入射的光线进行反射,使LED发生的光线能够充分的集中起来,保证了光线的亮度。
所述的基板的背面设置有散热鳍片,设置的散热鳍片能够对LED发光体产生的热量进行及时的散出,从而有效控制了整个车灯的工作温度,有利于车灯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的延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LED车灯,采用模组化的结构设计,便于后续对车灯造型的开发,同时,所述的LED车灯组件能够对光线进行配光,得到的中心光线以及周围光线稳定、平稳集中且美观大方,且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合理,能够将光线充分、稳定、集中配出,无需增大LED的功率,相反通过采用本透镜,还可以相应的减小LED的功率,从而也能够减少热量的产生,延长发光源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通过下面结合附图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前述的和其他的目的、特征和优点n将变得显而易见。
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LED发光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LED车灯,其包括壳体3,以及连接在壳体3上的透光板2,所述的壳体上设置有若干个LED车灯组件1,LED车灯组件在壳体上的排布方式,用户可以根据灯光造型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所述的LED车灯组件1包括基板13,基板13上设置有LED发光体14,还包括连接在基板13上的配光单元,所述的配光单元包括配光本体11,配光本体11的底部设置有凹腔12,凹腔12的底部形成球状的第一入射面111,凹腔12的侧面形成第二入射面112,第二入射面112环绕第一入射面111设置,配光本体11的上部设置有台阶状的配光出射面12,配光本体11的侧面15呈斜面。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采用LED作为光源的车灯,其通过配光单元来对LED发出的光的透射方向和透射出来的光型进行调整,得到的中心光线以及周围光线稳定、平稳集中且美观大方,扩大了一个LED发光体的照射范围,减少了车灯组要的LED发光体的个数,降低了车灯的能耗,以及有效的控制了车灯的发热量。
所述的配光出射面12包括第一出射面121和台阶面122,所述第一出射面上设置有若干个半球状凸透镜1221,在台阶面122上也设置均布设置有若干半球状凸透镜1221。
所述的第二入射面112呈倾斜状,设置的第二入射面能够对LED发光体射向四周的光线进行入射,同时也方便第一入射面反射出来的部分光线的入射,使LED发光体所发出的光线能够充分的进入配光本体内。
所述的侧面15上设置有反射层,设置的反射层15能够对通过第二入射面入射的光线进行反射,使LED发生的光线能够充分的集中起来,保证了光线的 亮度。
所述的基板13的背面设置有散热鳍片131,设置的散热鳍片能够对LED发光体产生的热量进行及时的散出,从而有效控制了整个车灯的工作温度,有利于车灯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的延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LED车灯,采用模组化的结构设计,便于后续对车灯造型的开发,同时,所述的LED车灯组件能够对光线进行配光,得到中心光线以及周围光线稳定、平稳集中且美观大方,且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合理,能够将光线充分、稳定、集中配出,无需增大LED的功率,相反通过采用本透镜,还可以相应的减小LED的功率,从而也能够减少热量的产生,延长发光源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上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