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照明主体,与所述照明主体连接的连接件,与所述连接件相连的照明盖体结构,其中,所述照明主体包含底座,照明器;所述连接件包含连接主体,凹槽,转轴,所述盖体结构包含透明盖主体,凸起装置,密封层,所述凸起装置由支撑体和凸起部组成;所述连接主体设有通孔结构,所述连接主体一侧连接所述转轴,另一侧为闭合结构,所述凹槽位于所述闭合结构上,所述凸起装置位于所述透明盖体上部,所述密封层环绕在所述透明盖体四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主体的外形为长方体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宽度与所述支撑体的宽度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的外形与所述通孔结构外形大小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和凸起部一体成型,或者为相互独立的部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层与所述透明盖体粘性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盖体内侧设有内凹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层的高度大于内凹部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闭合结构的结合部互相平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层为多层防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