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侧发光面板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67444发布日期:2018-12-14 22:00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侧发光面板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照明灯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侧发光面板灯。



背景技术:

LED面板灯是一种高档照明灯具,其由于具有节能、照度均匀、光线柔和、舒适而不失明亮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天花板装饰照明和墙壁装饰照明等领域中。

现有的LED面板灯一般呈方形,主要分为直发光面板灯和侧发光面板灯。其中侧发光面板灯的框体一般都是由4条铝材拼接制作而成。通过将铝材拉升成条状,再通过点焊拼接而成。因此,现有面板灯结构使得在组装过程中,需要涉及到铝材的拼接,点焊,十分复杂。现有的侧发光面板灯结构复杂,制造过程繁琐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制造过程简单的面板灯。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侧发光面板灯,包括:框体,导光组件,背板,侧光源,所述侧光源与框体的内侧框壁贴合,所述导光组件装入所述框体中,所述背板盖住所述导光组件,所述框体由铁片一体冲压成型。

进一步,框体的框边截面整体呈躺卧着的“F”状,包括:外竖边和内竖边,外、内竖边通过横边连接,所述侧光源贴合在内竖边上。

进一步,本发明创造还包括固定螺丝,所述背板设有弯折部,所述外竖边设有横向穿孔,所述固定螺丝通过横向穿孔与弯折部压接。

进一步,所述内竖边设有压舌片,所述压舌片与导光组件抵接。

进一步,所述侧光源包括:铝基LED灯带或者软基LED灯带。

进一步,所述导光组件包括:缓冲板、反光板、导光板,所述缓冲板、反光板、导光板依次排列。

进一步,所述缓冲板为泡沫塑料构件。

进一步,所述导光组件还包括扩散板,所述缓冲板、反光板、导光板、扩散板依次排列。

进一步,所述背板设有用于固定侧光源电源线的卡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一体冲压成型的铁片构成框体,从而减少了框体的拼接,点焊这些组装步骤,节约了人工成本,减少了生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面板灯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是具有侧光源那一侧的框边截面示意图;

图3是没有侧光源那一侧的框边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实施例1,参考图1、图2和图3,一种侧发光面板灯,包括:框体1,导光组件,背板2,侧光源3,所述侧光源3与框体1的内侧框壁贴合,所述导光组件装入所述框体1中,所述背板2盖住所述导光组件,所述框体1由铁片一体冲压成型。框体1的框边截面整体呈躺卧着的“F”状,包括:外竖边11和内竖边12,外、内竖边11、12通过横边连接,由于框体1为一体成型结构,故,横边包括下横边13a和上横边13b,下、上横边13a、13b部分折叠形成加强部,可以使得框边整体具有一定的强度,使框体1更加坚固。本实施例中,侧光源3为两条LED灯带,其中LED灯带为铝基或者软基,本实施例用的是铝基LED灯带。所述铝基LED灯带贴合在内竖边12上。

作为优化,所述内竖边12设有压舌片121,本实施例的压舌片121设置在没有铝基LED灯带那两个框边上,所述压舌片121与导光组件抵接。从而将导光组件固定。

本发明创造还包括固定螺丝5,所述背板2设有弯折部21,所述外竖边11设有横向穿孔,所述弯折部21插入所述外、内竖边11、12之间,所述固定螺丝5通过横向穿孔与弯折部21压接。从而固定背板2。

所述导光组件包括:依次排列的缓冲板41、反光板42、导光板43、扩散板44,所述缓冲板41靠近背板2,作为优化,所述缓冲板41为泡沫塑料材质构件。通过缓冲板41可在安装时,吸收背板2上的振动,保护整个面板灯,所述导光板43可将侧光源3的点光源转换为面光源,同时,所述反光板42可将面光反射,提高整个面板灯的照度,所述扩散板44可进一步将面光扩散,使得面板灯发出的光更加柔和。

作为优化,所述背板2设有用于固定侧光源3电源线的卡口22。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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