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前大灯的光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48751发布日期:2019-11-15 23:5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机动车前大灯的光模块(1),该光模块具有扁平的发光元件(2)、承载框架(3)和固定在该承载框架(3)中的光学的成像系统(4),其中,该光学的成像系统(4)包括透镜支架(40)和布置在该透镜支架(40)中的透镜(41),并且该扁平的发光元件(2)布置在该承载框架(3)的容纳区域(30)中,其中,

-该光学的成像系统(4)通过卡口式闭锁结构与该承载框架(3)连接,其中,

*该承载框架(3)具有卡口式突出部(31),所述卡口式突出部与所述透镜支架(40)的卡口式轮廓(401)对应并且构造成与所述卡口式轮廓(401)匹配,并且

*每个卡口式轮廓(401)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元件(402),

-所述承载框架(3)具有用于使所述透镜(41)以所述扁平的发光元件(2)为基准的第一和第二基准突出部(32、33),其中,第一基准突出部(32)布置在所述卡口式突出部(31)上并且第二基准突出部(33)布置在所述容纳区域(30)中,其特征在于,

*所有基准突出部(32、33)朝着所述扁平的发光元件(2)突出,并且

*将每至少一个弹簧元件(402)压靠到对应的卡口式突出部(31)上,由此所述第一基准突出部(32)将所述透镜(41)压入到锁止位置中,该透镜在所述锁止位置中以所述扁平的发光元件(2)为基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框架(3)能够一体式地、优选通过注塑工艺获得,其中,特别是所述第一和第二基准突出部(32、33)通过相同的半模以注塑工艺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有基准突出部(32、33)朝着平行于所述光模块(1)的光轴(x)定向的方向突出。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设置有正好三个卡口式突出部(31)、正好三个第一基准突出部(32)和优选正好三个第二基准突出部(33)。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口式突出部(31)构造成从所述承载框架(3)的外围朝着中心径向延伸的接片。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每个卡口式轮廓(401)具有松开位置区域(4010)和锁止位置区域(4020),其中,所述松开位置区域(4010)提供用于容纳对应的卡口式突出部(31),并且至少一个弹簧元件(402)布置在所述锁止位置区域(4020)中。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支架(40)是一体式的、圆柱形的、优选至少部分由塑料构成的空心体,该空心体的壁朝着所述扁平的发光元件(2)阶梯状地变窄。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锁止位置中,所述透镜(41)被所述第一基准突出部(32)压靠到所述透镜支架(40)的基准区域(42)上,其中,所述基准区域(42)优选布置在所述透镜支架(40)的内壁上并且例如构造成环绕的压力面、特别是构造成三个限定的压力点(420)。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的成像系统具有至少一个另外的透镜、即附加透镜(46、47),并且所述透镜支架(40)在其内壁上具有至少一个配属于所述透镜(41)的第一定心元件(450)和配属于至少一个附加透镜(46、47)的第二定心元件(48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定心元件(450)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定心元件(480)彼此这样对应,使得所述透镜(41)和所述附加透镜(46、47)在所述透镜支架(40)中定心,其中,优选所述透镜支架(40)在其内壁上具有用于防止所述至少一个附加透镜(46、47)旋转的防旋转元件(48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附加透镜(46、47)具有例如对应于所述防旋转元件(481)的配对元件(460、470),所述配对元件与所述防旋转元件(481)处于嵌合之中并且防止所述至少一个附加透镜(46、47)的旋转。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的成像系统(4)具有保持元件(49),该保持元件(49)与所述透镜支架(40)通过卡锁连接而连接,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附加透镜(46、47)保持在所述透镜支架(40)中,其中,所述保持元件(49)具有优选弹性的舌形件(490)以将所述至少一个附加透镜(46、47)保持在所述透镜支架(40)中。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为每个卡口式轮廓(401)配设各一个开口(403),其中,所述卡口式轮廓(401)通过隔片(404)与相应的开口(403)分离,所述隔片具有突入到所述卡口式轮廓(401)中的凸块(405),其中,所述隔片和所述凸块形成相应的弹簧元件(402)。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保险器件(5),该保险器件配设给所述光学的成像系统(4)和所述承载框架(3)并且设置用于,防止所述光学的成像系统(4)从所述承载框架(3)自行松脱。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弹簧元件(402)与所述透镜支架(40)优选在所述透镜支架的圆周壁中一体式地构造。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弹簧元件(402)由弹性的材料、优选与制造所述透镜支架(40)所用的材料同样的材料构成。

15.机动车前大灯,其带有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模块。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前大灯的光模块,光模块具有扁平的发光元件、承载框架和固定在承载框架中的光学的成像系统,其中,光学的成像系统包括透镜支架和布置在透镜支架中的透镜并且扁平的发光元件布置在承载框架的容纳区域中,并且每个卡口式轮廓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元件,承载框架具有用于使透镜以扁平的发光元件为基准的第一和第二基准突出部,其中,第一基准突出部布置在卡口式突出部上,并且第二基准突出部布置在容纳区域中,所有基准突出部朝着扁平的发光元件突出,并且将每至少一个弹簧元件压靠到对应的卡口式突出部上,由此第一基准突出部将透镜压入到锁止位置中,透镜在锁止位置中以扁平的发光元件为基准。

技术研发人员:G.卡尔林格;S.米特勒内;M.亨根多弗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05.08
技术公布日: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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