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21157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包括灯座和灯罩,所述灯座与灯罩对接处开设有进气口和排气口,所述进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上部,所述排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下部,所述灯座与灯罩对接处还设置有装饰条;所述装饰条外表面为弧面,分别与灯座、灯罩的外壁搭接;所述装饰条的内表面设置有凸出的密封柱,装饰条安装时,不同的密封柱分别插入进气口和排气口内,将进气口和排气口密封。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装饰条拆装方便,可自行清除灯罩内的水雾,无需专业汽车维修保养人员操作,装饰条装配稳定性好,对进气口和排气口密封效果好。
【专利说明】
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
【背景技术】
[0002]汽车灯是汽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零部件,能为汽车在光线不充足的地方提供照明功能,然后在雨雪天气驾驶汽车时,往往会遇到车灯内会出现雾气或雨水,雾气和雨水可能会损伤汽车灯内置的电路,造成车灯的故障,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通常是汽车灯罩的密封性差,导致汽车外的雨水从灯罩和灯体接缝处渗入汽车灯体内,从而缩短汽车灯的使用寿命,但现有的汽车车灯不具有清除内部水雾的功能,通常需要去4S店处理,费用较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包括灯座和灯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与灯罩对接处开设有进气口和排气口,所述进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上部,所述排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下部,所述灯座与灯罩对接处还设置有装饰条;所述装饰条外表面为弧面,分别与灯座、灯罩的外壁搭接;所述装饰条的内表面设置有凸出的密封柱,装饰条安装时,不同的密封柱分别插入进气口和排气口内,将进气口和排气口密封。
[0006]所述密封柱由骨架和套在骨架上的密封圈构成,所述骨架与装饰条一体成型。
[0007]所述装饰条为镀铬装饰条,可对车灯起到装饰作用,掩盖灯座与灯罩对接处的装配间隙;装饰条利用密封柱安装固定,同时实现对进气口和排气口的密封。
[0008]所述进气口和排气口倾斜设置。
[0009]汽车车灯的灯罩内产生凝结水时,可以拆下装饰条,向进气口内吹入干热气体,灯罩内的气体从排气口排出,即可清除灯罩内的水汽和凝结水,然后装上装饰条即可,操作方便快捷。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装饰条拆装方便,可自行清除灯罩内的水雾,无需专业汽车维修保养人员操作,装饰条装配稳定性好,对进气口和排气口密封效果好。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但下述实施例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实施方式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15]下面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
[0016]如图1、图2所示,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包括灯座2和灯罩I,灯座2与灯罩I对接处开设有进气口 5和排气口,进气口 5设置在灯座的上部,排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下部,灯座2与灯罩I对接处还设置有装饰条3;装饰条3外表面为弧面,分别与灯座2、灯罩I的外壁搭接;装饰条3的内表面设置有凸出的密封柱4,装饰条3安装时,不同的密封柱4分别插入进气口 5和排气口内,将进气口和排气口密封。
[00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8]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1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21]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包括灯座和灯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与灯罩对接处开设有进气口和排气口,所述进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上部,所述排气口设置在灯座的下部,所述灯座与灯罩对接处还设置有装饰条;所述装饰条外表面为弧面,分别与灯座、灯罩的外壁搭接;所述装饰条的内表面设置有凸出的密封柱,装饰条安装时,不同的密封柱分别插入进气口和排气口内,将进气口和排气口密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柱由骨架和套在骨架上的密封圈构成,所述骨架与装饰条一体成型。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为镀铬装饰条。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排出灯内水雾的汽车车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和排气口倾斜设置。
【文档编号】F21V3/00GK205504774SQ201620256860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6年3月30日
【发明人】陈伟
【申请人】常州涵柏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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