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05163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

背景技术:
冶金锯片就是粉末冶金锯片,是一种广泛应用于钢铁工业中的重要零件。近年来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迅速,钢铁产品品种齐全,在管、棒、型材生产过程中,冶金锯片作为一种重要的切断工具广泛应用于定尺锯切、去除头尾的工作中,针对不同的钢材品种、不同的工作状态,所采用的锯片种类也各不相同。在钢铁产品的种类中,最为常用的管材、棒材、型材、线材以及板带产品,在管、棒、型材、冷弯型材(板带材的深精加工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都要使用冶金锯片进行在线切割,完成去头尾、定尺的工艺要求。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钢材产量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钢铁企业所用的锯片品种和锯片数量越来越多,冶金锯片的国产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其生产和应用方面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应用越来越广泛。冶金锯片制造中一道重要工序就是磨削。传统的机械零件加工工件翻转主要由人力手工完成,从而带来生产效率低、工人劳动强度大、安全可靠性差、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能够大幅度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益、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包括提升装置、行走装置和翻转装置,所述提升装置包括一个沿竖直方向移动的丝杠,所述行走装置包括固定板和滑轨,丝杠上端穿过固定板连接有第一步进电动机,下端安装有第二步进电动机,第二步进电动机下端通过丝杠螺母副安装有主板,所述的主板下端两侧通过连接板对称安装有磁铁,所述的固定板通过立柱支撑,所述的立柱下端通过下横梁安装有主轴,主轴右侧端部连接有端盖,主轴上部连接有运动轮,所述的运动轮通过左侧连接套连接有步进电动机,运动轮与滑轨滑动连接,所述的翻转机构包括两对用于夹紧锯片的夹头,夹头外侧连有杠杆,杠杆通过销轴带动实现锯片翻转,所述的销轴上端连接有活塞杆,活塞杆外套接有缸筒,活塞杆内部安装有活塞,活塞杆上端连接有液压缸缸底,所述缸筒通过支撑板连在固定杆上,所述的固定杆下端通过连接盘连接有旋转轴,旋转轴一侧连接有第三步进电动机。优选地,所述第一步进电动机通过电机支架安装在固定板上。优选地,所述第三步进电动机通过电机支撑安装在箱体上。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无需手工操作,可大幅度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不仅提高生产效益、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而且达到锯片生产线的高效、自动化目的。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中提升装置和行走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中翻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如图1-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锯片自动翻转系统,包括提升装置6、行走装置和翻转装置4,所述提升装置6包括一个沿竖直方向移动的丝杠22,所述行走装置包括固定板21和滑轨1,丝杠22上端穿过固定板21连接有第一步进电动机11,下端安装有第二步进电动机12,第二步进电动机12下端通过丝杠螺母副13安装有主板14,所述的主板14下端两侧通过连接板15对称安装有磁铁16,所述的磁铁16通过被步进电动机12带动的丝杠22通过丝杠螺母副13上下往复运动从而吸取并提升锯片38,所述的固定板21通过立柱20支撑,所述的立柱20下端通过下横梁9安装有主轴19,主轴19右侧端部连接有端盖18,主轴19上部连接有运动轮17,所述的运动轮17通过左侧连接套8连接有步进电动机7,运动轮17与滑轨1滑动连接,将锯片38放到物料盛放台5或翻转装置4。所述的翻转机构4包括两对用于夹紧锯片38的夹头37,夹头37外侧连有杠杆36,杠杆36通过销轴35带动实现锯片38翻转,所述的销轴35上端连接有活塞杆29,活塞杆29外套接有缸筒30,活塞杆29内部安装有活塞31,活塞杆29上端连接有液压缸缸底32,所述缸筒30通过支撑板33连在固定杆34上,所述的固定杆34下端通过连接盘27连接有旋转轴26,旋转轴26一侧连接有第三步进电动机25。所述第一步进电动机11通过电机支架10安装在固定板21上。所述第三步进电动机25通过电机支撑24安装在箱体23上。本具体实施的工作原理为:步进电机7运动,运动轮17沿着滑轨1行走达到确定位置,步进电机11通过丝杠22带动固定在连接盘15上的磁铁16下移,吸取锯片38后回复初始位置,运动轮17带动行走装置将锯片38置于翻转装置4上,活塞31运动,杠杆36带动夹头37夹紧锯片38,步进电机25工作,实现锯片38翻转。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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