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手防护外壳及设有该外壳的扳手组件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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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手防护外壳及设有该外壳的扳手组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持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扳手防护外壳及设有该外壳的扳手组件。



背景技术:

扳手是一种常用的安装与拆卸工具,可利用杠杆原理拧转螺栓、螺钉、螺母和其他螺纹紧持螺栓或螺母的开口或套孔固件,广泛应用于生活及生产的各个方面。扳手通常在柄部的一端或两端制有夹持螺栓或螺母的开口或套孔,使用时沿螺纹旋转方向在柄部施加外力,就能拧转螺栓或螺母。

通常,扳手由高韧性可的合金钢材质制成,能导电导热,其外表面经过打磨十分光滑。在变电站及配电房带电的作业点、作业点不带电而邻近设备带电的作业点上使用双头式扳手,隔离措施不足以及使用不当,会引发接地、短路,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长期在较低温及较高温的天气人手直接使用双头式扳手,会有不适感,严重的会出现低温灼伤的可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扳手容易引发短路并威胁操作者人身安全的问题,提供一种不易短路并避免产生安全隐患的扳手防护外壳及设有该外壳的扳手组件。

一种扳手防护外壳,包括第一防护结构及设于所述第一防护结构端部的第二防护结构,所述第二防护结构可拆卸地与所述第一防护结构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护结构与所述第二防护结构通过按扣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护结构两端均设有按扣,所述第二防护结构为分别与所述第一防护结构两端上所述按扣配合的两个。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防护结构包括两个防护壳,两个所述防护壳共同围合形成容纳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壳包括防护部与自所述防护部延伸的连接部,两个所述防护部共同形成所述容纳腔,所述连接部设有所述按扣以连接所述第一防护结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护结构与所述第二防护结构为橡胶材质,并利用热塑技术成型。

一种扳手组件,包括扳手及套设于所述扳手外的扳手防护外壳,所述扳手防护外壳如上述的扳手防护外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扳手包括持握手柄与设于所述持握手柄端部的工作头,所述第一防护结构包覆所述持握手柄,所述第二防护结构包覆所述工作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护结构的形状与所述持握手柄的形状匹配,所述第二防护结构的形状与所述工作头的形状匹配。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头开设有工作孔,所述第二防护结构还包括穿心柱,所述穿心柱收容于所述工作孔内。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方式的扳手防护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扳手防护外壳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的扳手防护外壳的第二防护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另一实施方式的扳手防护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所示的扳手防护外壳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4所示的扳手防护外壳的第二防护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图2及图3所示,本较佳实施例的一种扳手防护外壳100,该扳手防护外壳100可套设于扳手表面以对扳手表面进行防护及绝缘。

其中,该扳手防护外壳100包括第一防护结构120及设于第一防护结构120端部的第二防护结构140,第二防护结构140可拆卸地与第一防护结构120连接,从而可连接或脱离第一防护结构120。

上述扳手防护外壳100,可通过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包覆扳手的持握手柄与工作头,从而隔离扳手与操作者,大大降低人身触电的危害并降低接地、短路的几率,并降低环境温度对扳手的影响,增加扳手手持的舒适度。而且,该扳手防护外壳100可提高扳手的绝缘强度,减少扳手外表面与空气接触的几率,延缓扳手氧化、老化的时间,延长扳手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

请继续参阅图1、图2及图3,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通过按扣160连接。如此,可方便地安装或拆卸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且连接方式简单可靠。在使用扳手时,可方便快捷地拆卸第二防护结构140,当存放扳手时,可将第二防护结构140安装在扳手上并方便快捷地与第一防护结构120连接。可以理解,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的连接方式不限于此,可根据需要采用螺钉等连接等其它连接方式。

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第二防护结构140为分别与第一防护结构12两端上按扣160配合的两个,以适用于具有两个工作头的双头扳手。第一防护结构120两端均设有按扣160,以分别与两个均设有按扣160的第二防护结构140配合。

第二防护结构140包括两个防护壳142,两个防护壳142的边缘相互插接配合以共同围合形成容纳腔,从而容纳扳手的工作头而避免工作头外露。可以理解,容纳腔的形状不限,可根据扳手的工作头的形状设置,以满足形状的不同扳手的防护需要。

具体地,防护壳142包括防护部1422与自防护部1422延伸的连接部1424,两个防护部1422的一端相互连接,另一端向相同方向延伸并间隔呈开口状。这样,两个防护部1422共同围合形成供扳手的工作头插入的容纳腔。连接部1424分别设于两个防护部1422相同一侧的末端,且连接部1424远离防护部1422的一端设有按扣160,以连接第一防护结构120。

如此,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可分别套设于扳手的持握手柄与工作头,将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的连接部1424上的按扣160与第一防护结构120上的按扣160匹配并按压连接,即可将第二防护结构140连接于第一防护结构120上,避免第二防护结构140从扳手上脱离。拆卸时,仅需施加拉力以分离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上的按扣160,即可使第二防护结构140与第一防护结构120脱离。

进一步地,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为绝缘热塑橡胶材质,利用热塑技术成型。在其它实施例中,还可采用橡胶压模工艺替代热塑的加工方式。更具体地,如果扳手使用在直流220V或110V系统作业点带电、不带电以及邻近带电的范围,可以采用600V绝缘等级的热塑材质。当扳手使用在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以及配电房低压配电系统中作业点带电、不带电以及邻近带电的范围,可使用10kV绝缘等级的热塑材质。

上述扳手防护外壳100,第一防护结构120与第二防护结构140独立成型并分别套设于扳手上,可避免该扳手导电造成操作人员的触电危险,并避免在变电站或配电房中作业点带电或临近带电环境下,扳手的使用造成接地或短路现象,危及操作者及设备的安全。并且,可降低环境温度对扳手的影响,避免扳手的温度过高或过低而降低持握舒适度甚至对操作者造成伤害。其次,该扳手防护外壳100可增加扳手的摩擦力而避免从操作者手中滑落。此外,可避免扳手暴露在空气及潮湿环境中,从而避免扳手表面氧化甚至锈蚀。

如图1、图2及图3所示,本较佳实施例的一种扳手组件,包括扳手(图未式)及套设于扳手外的扳手防护外壳100。

扳手包括持握手柄与设于持握手柄端部的工作头,第一防护结构120的形状与持握手柄匹配并包覆持握手柄,第二防护结构140与工作头的形状匹配并包覆工作头。

如图4、图5及图6所示,当扳手为梅花扳手时,扳手防护外壳200的结构与双头扳手的扳手防护外壳100的结构相似,包括第一防护结构220与第二防护结构240及设于第一防护结构220与第二防护结构240上的按扣260。其中,第二防护结构240也包括两个防护壳242,防护壳242包括防护部1422与一端连接于防护部1422的连接部1424。

在本实施例中,梅花扳手的工作头开设有工作孔,第二防护结构240还包括穿心柱280,穿心柱280收容于工作孔中,以避免梅花扳手的工作孔的内壁暴露在空气中。

可以理解,扳手的形状与规格不限,可为单头式开口扳手、单头式梅花扳手、双头式开口扳手等。

上述扳手组件,扳手由于包覆有扳手防护外壳100,因此具有一定的绝缘效果,在变电站低压设备及配电房低压设备带电及邻近带电设备中使用时,可大大降低操作者人身触电的危害,并降低接地及短路的几率。并且,由于扳手的持握手柄不与操作者直接接触,因此在温度较低或较高的作业环境下使用,能有效降低高温或低温对皮肤造成的不适甚至损伤。此外,该扳手表面具有较大的摩擦力,从而避免从操作者手中滑落,且扳手的金属材质的表面不直接与空气接触,从而降低了氧化速度,延长了该扳手的使用寿命,降低了工具的消耗成本,节约了资源。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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