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0324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属于剪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现场包装车厢时,有时会用到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进行内外包装,这些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均是以大卷的形式出厂,然后再根据现场需求进行剪切,为了节约材料,有时候需要对其进行横向切割,有时候又需要进行纵向分割,为此也没有一款现场适合的切割工具,一般都是将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平铺再木板上用刀划或者用划线后用剪刀剪,这种方式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其结构简单,可以用来对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进行横向剪切使用,剪切时非常方便,省时省力,而且切口非常规整。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包括工作台,工作台上表面为平面结构,其特征在于:在工作台从左至右依次纵向水平设置有旋转辊、第一碾压辊和第二碾压辊,旋转辊通过第一安装板安装在工作台上,第一碾压辊通过第二安装板安装在工作台上,第二碾压辊通过第三安装板安装在工作台上,在第一碾压辊与第二碾压辊之间的工作台上方纵向水平设置有用于切割的切割机构。

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割机构包括切割刀,切割刀安装在刀座,刀座正上方竖直设置有液压缸,液压缸通过支架安装在工作台上。其结构简单,方便安装及维护。

进一步,优选所述切割刀正下方的工作台上开设有切割槽。有效地提高剪切质量,同时提高切割刀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优选所述工作台右侧开设有上下相通遥通孔,在通孔内穿装有独立的挡板,对应挡板在通孔右侧的工作台上设置有用于锁定挡板的螺钉。方便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的长度测量。

进一步,优选所述螺钉的螺帽上设置有方便旋转的手柄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其结构简单,可以用来对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进行横向剪切使用,剪切时非常方便,省时省力,而且切口非常规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 2、切割槽 3、旋转辊 4、第一安装板 5、第二安装板 6、第一碾压辊 7、切割刀 8、液压缸 9、支架 10、刀座 11、第三安装板 12、第二碾压辊 13、挡板 14、螺钉 15、手柄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发明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

如图1、图2所示,所述不锈钢皮横向剪切机构,包括工作台1,工作台1 上表面为平面结构,在工作台1从左至右依次纵向水平设置有旋转辊3、第一碾压辊6和第二碾压辊12,旋转辊3通过第一安装板4安装在工作台1上,第一碾压辊6通过第二安装板5安装在工作台1上,第二碾压辊12通过第三安装板11安装在工作台1上,在第一碾压辊6与第二碾压辊12之间的工作台1上方纵向水平设置有用于切割的切割机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切割机构包括切割刀7,切割刀7安装在刀座10,刀座10正上方竖直设置有液压缸8,液压缸8通过支架9安装在工作台1上;所述切割刀7正下方的工作台1上开设有切割槽2;所述工作台1右侧开设有上下相通遥通孔,在通孔内穿装有独立的挡板13,对应挡板13在通孔右侧的工作台1上设置有用于锁定挡板13的螺钉14;所述螺钉14的螺帽上设置有方便旋转的手柄盘15;上述第一碾压辊6和第二碾压辊12为橡胶辊,其主要作用是将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碾压在工作台1上表面上,方便尺寸的测量以及切割工作;上述第二碾压辊12的数量可根据切割刀7至挡板13的长度而定。

工作原理如下:

将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插在旋转辊3上,再旋转手柄盘15将螺钉14松开,将挡板13顶部伸出通孔上方,再通过旋转手柄盘15带螺钉14将挡板13进行锁定;将旋转辊3上的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活动端抽出,依次通过第一碾压辊6底部和第二碾压辊12底部,最后顶在挡板13左侧(如果需要的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过长,可以将挡板13顶部调节与工作台1上表面平齐,然后测量切割刀7至挡板13的距离后,借助该距离再进行测量不锈钢皮或者铝合金皮的长度,最好选用切割刀7至挡板13的距离为一米,方便高处,还可以在切割刀7至挡板13之间的工作台1上表面上设置距离尺,进一步方便测量工作。),带测量好后,再启动液压缸8,从而推动切割刀7与切割槽2进行切割配合工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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