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7304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材加工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



背景技术:

铝单板是指经过铬化等处理后,再采用氟碳喷涂技术,加工形成的建筑装饰材料。氟碳涂层具有卓越的抗腐蚀性和耐候性,能抗酸雨、盐雾和各种空气污染物,耐冷热性能极好。现有的铝单板不方便推动控制,不方便对铝单板进行加工推动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以将该推动装置安装在旋切机的机架上,将待处理的铝单板放置在滑板上,通过滑座可以方便对铝单板进行推动,方便对铝单板进行加工辅助推动使用的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包括固定板,固定板的两侧设有固定轨道,固定轨道与固定板之间设有第一导轨,第一导轨上设有滑块,滑块上设有滑板,滑板上设有第二滑轨,第二滑轨上设有滑座,滑座上设有推块,固定轨道与固定板之间设有支撑架,支撑架的上部设有第一气缸,第一气缸的前部设有第一伸缩轴,第一伸缩轴与滑座连接,固定板的下部设有第二气缸,第二气缸的前部设有第二伸缩轴,第二伸缩轴的端部设有卡筒,卡筒设置在支撑架的下部,固定板的底部设有支撑座,第二气缸设置在支撑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气缸的前部设有锁环。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气缸的外周面套装有护环。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伸缩轴与滑座之间设有锁母。

进一步地,所述锁母与第一伸缩轴通过螺纹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通过支撑架与支撑座可以方便对固定板与固定轨道进行支撑,第二气缸可以控制第二伸缩轴实现伸缩,从而方便对支撑架的下部进行移动调节,可以使支撑架与固定板对接更加牢固,滑板可以通过滑块沿着第一导轨实现移动调节,第一气缸可以通过第一伸缩轴实现伸缩,从而方便对滑座沿着第二滑轨实现滑动调节;可以将该推动装置安装在旋切机的机架上,将待处理的铝单板放置在滑板上,通过滑座可以方便对铝单板进行推动,方便对铝单板进行加工辅助推动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支撑座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包括固定板1,固定板1的两侧设有固定轨道2,固定轨道2与固定板1之间设有第一导轨3,第一导轨3上设有滑块4,滑块4上设有滑板5,滑板5上设有第二滑轨6,第二滑轨6上设有滑座7,滑座7上设有推块8,固定轨道2与固定板1之间设有支撑架14,支撑架14的上部设有第一气缸10,第一气缸10的前部设有第一伸缩轴12,第一伸缩轴12与滑座7连接,固定板1的下部设有第二气缸16,第二气缸16的前部设有第二伸缩轴17,第二伸缩轴17的端部设有卡筒18,卡筒18设置在支撑架14的下部,固定板1的底部设有支撑座15,第二气缸16设置在支撑座15上;第一气缸10的前部设有锁环13,第一气缸10的外周面套装有护环11,第一伸缩轴12与滑座7之间设有锁母9,锁母9与第一伸缩轴12通过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铝单板加工用辅助推动装置,通过支撑架14与支撑座15可以方便对固定板1与固定轨道2进行支撑,第二气缸16可以控制第二伸缩轴17实现伸缩,从而方便对支撑架14的下部进行移动调节,可以使支撑架14与固定板1对接更加牢固,滑板5可以通过滑块4沿着第一导轨3实现移动调节,第一气缸10可以通过第一伸缩轴12实现伸缩,从而方便对滑座7沿着第二滑轨6实现滑动调节;可以将该推动装置安装在旋切机的机架上,将待处理的铝单板放置在滑板5上,通过滑座7可以方便对铝单板进行推动,方便对铝单板进行加工辅助推动使用。

其中,第一气缸10的前部设有锁环13,第一气缸10的外周面套装有护环11,所以方便对第一气缸10进行牢固锁接。

其中,第一伸缩轴12与滑座7之间设有锁母9,锁母9与第一伸缩轴12通过螺纹连接;所以可以使第一伸缩轴12与滑座7连接更加牢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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