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桥架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44086发布日期:2018-08-24 18:36阅读:8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架切割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桥架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电缆桥架可以敷设在各种建(构)筑物和管廊支架上,体现结构简单、造型美观、配置灵活和维修方便等特点,全部零件均需进行镀锌处理,电缆桥架的分类也有很多,大致分为槽式、托盘式和梯架式、网格式等类别,在对桥架生产过程中有时需要多桥架进行切割处理。

传统的切割装置在底部未安装有活动轮,当需要移动该装置时还需人工搬运,但是设备重量过重,非常麻烦、费时,且传统的切割装置未安装有固定装置,在切割时还需额外找来固定件固定,非常麻烦,满足不了工作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桥架切割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桥架切割装置,包括机体、扶手、切割锯、夹紧旋转盘和基座,所述机体的一侧外壁上安装有电机,所述机体通过活动件转动安装在基座上,所述基座通过螺栓固定在底盘上,所述电机通过转轴穿过机体外壳转动连接至主动齿轮,所述切割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至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之间通过传动链条连接,所述机体的顶部安装有扶手,所述基座一侧底盘的顶部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夹紧旋转盘穿过所述固定板通过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机体的一侧外壁上镶嵌有数显屏。

优选的,所述数显屏一侧机体的外壁上安装有调速旋钮。

优选的,所述切割锯上端机体的一侧外壁上安装有防护罩。

优选的,所述扶手上安装有开关。

优选的,所述夹紧旋转盘的一端安装有压板。

优选的,所述底盘的底部安装有活动轮。

优选的,所述扶手的一端外表面粘接固定有橡胶制成的防滑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切割设备在底部安装有活动轮,当需要对设备进行移动时,直接通过活动轮移动该装置即可,非常方便、快捷,省时省力,且该切割设备配套安装有固定装置,可牢牢将桥架固定在切割装置的底盘上,从而进行切割工作,无需人工找来固定件固定,比较方便,且该切割设备可随意调整切割角度,满足了工作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机体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1、电机;2、机体;3、数显屏;4、防护罩;5、扶手;6、开关;7、防滑套;8、切割锯;9、调速旋钮;10、夹紧旋转盘;11、固定板;12、活动件;13、基座;14、底盘;15、压板;16、活动轮;17、传动链条;18、主动齿轮;19、从动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一种桥架切割装置,包括机体2、扶手5、切割锯8、夹紧旋转盘10和基座13,机体2的一侧外壁上安装有电机1,机体2通过活动件12转动安装在基座13上,基座13通过螺栓固定在底盘14上,电机1通过转轴穿过机体2外壳转动连接至主动齿轮18,切割锯8通过转轴转动连接至从动齿轮19,主动齿轮18与从动齿轮19之间通过传动链条17连接,机体2的顶部安装有扶手5,基座13一侧底盘14的顶部安装有固定板11,夹紧旋转盘10穿过所述固定板11通过螺纹连接,机体2的一侧外壁上镶嵌有数显屏3,数显屏3一侧机体2的外壁上安装有调速旋钮9,切割锯8上端机体2的一侧外壁上安装有防护罩4,扶手5上安装有开关6,夹紧旋转盘10的一端安装有压板15,压板15可牢牢将桥架固定在切割装置的底盘上,从而进行切割工作,无需人工找来固定件固定,比较方便,底盘14的底部安装有活动轮16,当需要对设备进行移动时,直接通过活动轮16移动该装置即可,非常方便、快捷,省时省力,扶手5的一端外表面粘接固定有橡胶制成的防滑套7。

工作原理:将需要切割的桥架安装在固定板11之间,通过旋转夹紧旋转盘10,压板15将桥架固定,切割时,调整机体2的位置及角度,按下开关6,打开电机1,电机1通过转轴带动主动齿轮18转动,主动齿轮18通过传动链条17带动从动齿轮19转动,从动齿轮19带动切割锯8转动,从而对桥架进行切割,人们也可根据工作需求通过调速旋钮9调整电机1的转速,当需要移动该装置时,通过活动轮16移动该装置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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