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线体、第二线体、第三线体及第四线体;所述第一线体与所述第三线体按第一预设间距相对设置,所述第二线体与所述第四线体按第二预设间距相对设置,以使所述第一线体、所述第二线体、所述第三线体及所述第四线体依次围成能内外两侧双边作业的环状生产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线体和所述第三线体具有与待加工工件的长度相适应的线体宽度,所述第二线体和所述第四线体具有与所述待加工工件的宽度相适应的线体宽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第一线体与所述第二线体之间按第三预设间距间隔设置,所述第一预设间距小于待加工工件的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线体、所述第二线体、所述第三线体及所述第四线体均具有能置放多个待加工工件的加工工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线体和所述第三线体均包括与所述第二线体传输方向相同的第一线体单元、与所述第四线体传输方向相同的第二线体单元及设于所述第一线体单元与所述第二线体单元之间的第三线体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线体单元与所述第一线体单元之间以及所述第三线体单元与所述第二线体单元之间分别设有移载机构;或者,所述第三线体单元设有倍速链传输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第二线体和所述第四线体设有倍速链传输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流水生产线运行的控制装置和急停报警装置;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包括自由节拍、固定节拍及强制节拍的节拍设定模式;
所述急停报警装置用于应对异常情况下紧急停止所述流水生产线运行并发出报警信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提示所述环状生产线运行状态的提示装置,所述提示装置与所述控制装置对应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流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应每个所述加工工位设置的排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