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分离支臂镗序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84952发布日期:2018-12-14 23:11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分离支臂镗序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套筒类旋臂的镗序加工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分离支臂镗序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薄壁套筒类零件在较长镗序加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加工定位,目前此类零件的加工工艺是直接装夹在工件上,因套筒悬臂较长加工容易产生颤动,吃刀深度小,加工效率低,且加工后变形量较大,尺寸容易超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分离支臂镗序定位装置,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不足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分离支臂镗序定位装置,包括底座、定位柱、压板、侧支撑架以及由所述底座下方嵌入底座内的垫块,其中,所述垫块共有四只,且高度形状均相同,所述底座对应设有所述垫块的安装通孔,所述垫块通过螺栓固定于所述安装通孔内,且垫块的下端面与底座下端面平齐,所述垫块上端支撑待加工件,所述定位柱共有一对,并垂直于底座固定在底座上方,且两定位柱于待加工件两侧相向设置,所述定位柱上端均设有带有装夹口的压板,两压板也于待加工件两侧相向设置,所述待加工件另一侧设有所述侧支撑架,所述侧支撑架包括固定连接于底座上的架体以及与所述架体螺栓连接的夹板,且所述架体与夹板之间设有与待加工件配合的锁紧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垫块通过沉头螺栓与底座固定连接,采用沉头螺栓连接,避免螺栓底部突出而影响定位的精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压板通过螺柱和锁紧螺母安装在定位柱上端,且所述螺柱外套设有压紧弹簧,从而能够有效果避免装夹口对工件表面产生挤压变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架体侧面设有倾斜的支撑肋板。为装置进一步提高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该种镗序定位装置,采用定位柱与压板的组合,通过设置高位的装夹口,极大降低了因为套筒类工件过高而在镗序过程中出现的摆动现象,从而提高了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同时在底座中嵌入垫块,底座采用铸件,具有极大的强度和稳定性,通过均匀安装于底座中的垫块来支撑工件,使工件底部始终能与工作台面平行,垫块与底座二者结合既能够为装置提供强度和稳定性,又能够便于工件的水平方向的找正;本实用新型还通过侧支撑架和夹板使工件能够快速在竖直方向上的确定位置,从而提高定位效率。此外,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优点,尤其适用于套筒类零件在较长镗序中的加工定位,能够避免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摆动现象和尺寸误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座,2—定位柱,3—压板,4—垫块,5—安装通孔,6—装夹口,7—架体,8—夹板,9—锁紧槽,10—压紧弹簧,11—支撑肋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及图2所示的一种分离支臂镗序定位装置,包括底座1、定位柱2、压板3、侧支撑架以及由所述底座1下方嵌入底座1内的垫块4,其中,所述垫块4共有四只,且高度形状均相同,所述底座1对应设有所述垫块4的安装通孔5,所述垫块4通过螺栓固定于所述安装通孔5内,且垫块4的下端面与底座1下端面平齐,所述垫块4上端支撑待加工件,所述定位柱2共有一对,并垂直于底座1固定在底座1上方,且两定位柱2于待加工件两侧相向设置,所述定位柱2上端均设有带有装夹口6的压板3,两压板3也于待加工件两侧相向设置,所述待加工件另一侧设有所述侧支撑架,所述侧支撑架包括固定连接于底座1上的架体7以及与所述架体7螺栓连接的夹板8,且所述架体7与夹板8之间设有与待加工件配合的锁紧槽9。

在本实例中,所述垫块4通过沉头螺栓与底座1固定连接,采用沉头螺栓连接,避免螺栓底部突出而影响定位的精度。

在本实例中,所述压板3通过螺柱和锁紧螺母安装在定位柱2上端,且所述螺柱外套设有压紧弹簧10,从而能够有效果避免装夹口6对工件表面产生挤压变形。

在本实例中,所述架体7侧面设有倾斜的支撑肋板11。为装置进一步提高稳定性。

基于上述:该种镗序定位装置,采用定位柱2与压板3的组合,通过设置高位的装夹口6,极大降低了因为套筒类工件过高而在镗序过程中出现的摆动现象,从而提高了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同时在底座1中嵌入垫块4,底座1采用铸件,具有极大的强度和稳定性,通过均匀安装于底座1中的垫块4来支撑工件,使工件底部始终能与工作台面平行,垫块4与底座1二者结合既能够为装置提供强度和稳定性,又能够便于工件的水平方向的找正;本实用新型还通过侧支撑架和夹板8使工件能够快速在竖直方向上的确定位置,从而提高定位效率。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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