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23461发布日期:2019-01-16 00:06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



背景技术:

在地物模型制作时需要固定基座,而以往基座放置在固定平台上移动不方便,而且在进行管体固定焊接时,管体滑动不好控制,同时地物模型制作需要搭建不同高度、不同角度的折射板或是玻璃面,这些都需要人为进行固定或是拿取操作,为此设计一种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该新型结构能有效的固定模型搭建时管体结构的点焊与控制,便于固定与安装,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包括基台、控制臂,基台上端面与侧面均开有滑槽,连接杆一端连接着滑块,滑块镶嵌在滑槽内,连接杆另一端连接着活动基座,活动基座上安装有滚动轴承圈,固定杆通过底部固定平台上的圆柱体镶嵌在滚动轴承圈内,基台上端面的滑槽内镶嵌有固定座,固定座由承接体、扣压体、弹簧三部分组成,固定座上部与底部均设有承接台板,紧固螺栓贯穿固定座上的承接台板与固定座底部的承接台板上的螺孔相配合,固定座上设有控制臂,控制臂前端固定着横向控制头与纵向控制头,控制臂至少设置4个,固定杆通过活动套连接着控制杆,控制杆前端连接着固定件,基台的滑槽内通过活动块连接活动板,活动板为双层板体结构,活动板边侧设有连接轴,活动板上固定有拉线柱。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承接体呈U形,扣压体呈倒U形。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固定件吸盘结构。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承接台板上设有螺纹块。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承接体镶嵌在扣压体内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对模型底座进行固定,同时在搭建模型时对需要用的管体结构能有效固定,而且在通过线测时能够通过活动板上的拉线柱进行固定,采用固定座固定便于在基座上钻孔,该新型结构特别适于地物模型不同高度反射平面的搭建与夹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固定座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横向控制头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图纵向控制头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图滑槽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固定件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图活动板与基台配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7所示,地物模型制作辅助夹具装置,包括基台1、控制臂4,基台1上端面与侧面均开有滑槽2,连接杆一端连接着滑块,滑块镶嵌在滑槽2内,连接杆另一端连接着活动基座5,活动基座5上安装有滚动轴承圈,固定杆8通过底部固定平台上的圆柱体镶嵌在滚动轴承圈内,基台1上端面的滑槽2内镶嵌有固定座3,固定座3由承接体31、扣压体32、弹簧33三部分组成,固定座3上部与底部均设有承接台板,紧固螺栓贯穿固定座3上的承接台板与固定座3底部的承接台板上的螺孔相配合,固定座3上设有控制臂4,控制臂4前端固定着横向控制头6与纵向控制头7,控制臂4至少设置4个,固定杆8通过活动套连接着控制杆,控制杆前端连接着固定件9,基台1的滑槽2内通过活动块连接活动板,活动板为双层板体结构,活动板边侧设有连接轴,活动板上固定有拉线柱。

本实施例中,承接体31呈U形,扣压体32呈倒U形,便于向下移动固定。

本实施例中,固定件9为吸盘结构。

本实施例中,承接台板上设有螺纹块。

本实施例中,承接体31镶嵌在扣压体32内壁上。

具体的,在使用时固定座通过承接体31、扣压体32、弹簧33三部分的作用可以对不同高度的模型底座板体进行固定,调节方便,直接通过紧固螺栓进行固定,避免了以往垫块叠加使用固定出现倾斜的状况,同时在控制杆前端连接着固定件,固定件分三种工作方式,前两种分别为朝向不同的开口固定件,第三种为吸盘固定件,吸盘固定件用于在搭建模型时吸附塑料板或是反光板或是玻璃等,不用人为操作,固定座上设有控制臂,控制臂可以采用立柱与活动轴连接方式连接控制臂,这样控制臂可以旋转角度,横向控制头与纵向控制头设置的目的在于可以在搭建模型时固定基管,用于点焊使用,同时可以用于固定板体结构,该新型上的控制臂与控制杆均为伸缩结构设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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