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纤激光外板金,包括主控装置(1)、工作机台(2)、直线导轨(3)、横梁组件(4)、横向移动组件(5)、激光切割组件(6)和直线行走机构(14),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机台(2)包括位于顶部右侧的工件切割区(8),所述工件切割区(8)的两侧均分别横向固定连接有固定基架(9),两个固定基架(9)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工件支撑板(7),所述工作机台(2)包括位于顶部左侧的角料收集槽(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激光外板金,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切割区(8)呈多块锯齿状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激光外板金,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机台(2)底部的前侧与后侧均固定连接有底座(11),所述底座(11)的数量为八个,且八个底座(11)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垫块(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激光外板金,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机台(2)后侧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拉把(13),且拉把(13)呈U形横向与工作机台(2)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激光外板金,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机台(2)顶部的前侧与后侧均固定连接有直线导轨(3),所述直线行走机构(14)与直线导轨(3)相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