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62039发布日期:2019-07-24 12:22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散热器制造领域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如图1所示,由现有设备气缸11、现有设备滚轮12、现有设备手推板13、现有设备机架14等组成,存在以下的问题:

1.该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需要两个人推动左右侧的手推板,操作人员农动强度大。

2.该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两人推不齐,滚压边有宽有窄影响钎焊质量。

3.该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由于人工操作,有时还要进行二次推压,效率不高,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该设备包括顶端气缸、顶针、滚轮、滚轮移动机构和滚轮压紧机构,所述的顶端气缸设于顶针的上方并连接顶针,所述的滚轮压紧机构沿滚轮的压紧方向连接滚轮,所述的滚轮移动机构沿滚轮的滚动方向连接滚轮。

优选地,所述的滚轮移动机构为丝杆。

优选地,所述的滚轮压紧机构为两侧压紧气缸。

优选地,所述的设备还包括机架,所述的顶针设于机架的上方。

优选地,所述的滚轮、滚轮压紧机构和滚轮移动机构均设于机架中心的两侧。

优选地,所述的设备还包括操作控制面板,所述的操作控制面板分别连接顶端气缸、滚轮压紧机构和滚轮移动机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设备改前需要2人操作,设备改后只需要1人操作设备。

2.设备改前两人推不齐,设备改后两侧滚轮动作一致,产品美观、质量高。

3.设备改前都是人工推动手推板带动滚轮进行碾压,设备改后都是气缸推动滚轮进行碾压,操作工人省力,效率又高。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中的滚轮与两侧气缸连接示意图;

图4为现有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的滚轮与两侧气缸连接示意图;

其中1为顶端气缸,2为顶针,3为滚轮,4为滚轮移动机构,5为滚轮压紧机构,6为机架,7为操作控制面板,11为现有设备气缸,12为现有设备滚轮,13为现有设备手推板,14为现有设备机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2-3所示,一种汽车铝钎焊式散热器水室滚压设备,该设备包括顶端气缸1、顶针2、滚轮3、滚轮移动机构4、滚轮压紧机构5、机架6和操作控制面板7,所述的顶端气缸1设于顶针2的上方并连接顶针2,所述的顶针2设于机架6的上方,所述的滚轮3、滚轮压紧机构5和滚轮移动机构4均设于机架6中心的两侧,所述的滚轮压紧机构5沿滚轮3的压紧方向连接滚轮3,所述的滚轮移动机构4沿滚轮3的滚动方向连接滚轮3,所述的操作控制面板7分别连接顶端气缸1、滚轮压紧机构和滚轮移动机构。

所述的滚轮移动机构4为丝杆。所述的滚轮压紧机构5为两侧气缸。

本实用新型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上水室,把对应水室扣在芯体主片上,用胶皮锤轻敲水室使水室进入主片槽;

步骤2、把上有水室的芯体放入滚压设备机架的中心,按一下操作控制面板的启动按钮,顶端气缸推动顶针压紧芯体,两侧气缸推动滚轮压紧压实芯体主片与水室的闭合面,丝杆转动带动滚轮前移,碾压完芯体上的一边水室;

步骤3、按一下操作控制面板的停止按钮,松开顶端气缸和两侧气缸取下芯体;

步骤4、换芯体另一边,重复步骤1~3,完成芯体另一边水室滚压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1.顶端气缸:目的是推动顶针;

2.顶针:作用是在顶端气缸的推动下压紧产品,滚压时固定产品位置;

3.滚轮:作用是在两侧气缸推动下,压紧压实主片与水室的闭合面;

4.丝杆:目的是在两侧气缸推动下,滚轮压紧压实主片与水室的闭合面时,丝杆转动推动滚轮前移;

5.两侧气缸:目的是推动滚轮;

6.机架:作用是固定设备零件;

7.操作控制面板:作用是启动停止设备。

经济效益对比:

每年按产量20000台,每台200元;

改进前:一次钎焊合格率89%,生产率17至20台/1小时/每人;

改进后:一次钎焊合格率98.2%,生产率30至35台/1小时/每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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