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344162发布日期:2021-08-20 17:01阅读: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切割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金属切割机,又叫砂轮锯,砂轮切割机适用于建筑、五金、石油化工、机械冶金及水电安装等部门,砂轮切割机可对金属方扁管、方扁钢、工字钢,槽型钢,碳元钢、元管等材料进行切割的常用设备。

在现有技术中,金属切割机的砂轮一般不带有保护装置,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时容易被误伤。此外,金属切割机的砂轮也容易损坏底座,使得底座寿命缩短。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金属切割装置安全性不好以及容易损坏底座的问题。上述金属切割装置的底座上设置有切割槽,砂轮对应安装在切割槽的上方,由此可以避免砂轮在切割过程中对底座造成损伤。上述保护机构包括保护罩,保护罩将砂轮的上部笼罩在其中,一方面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影响砂轮的切割工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所述金属切割装置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切割槽;

切割机构,所述切割机构包括砂轮,所述砂轮安装在所述切割槽的上方,所述砂轮与u型轴通过连接环转动连接,所述连接环的外侧与所述砂轮连接,所述u型轴与所述底座滑动连接,所述连接环与传动轴通过皮带连接,所述传动轴与第一电机传动连接;

保护机构,所述保护机构包括保护罩,所述砂轮的上部安装在所述保护罩中,所述保护罩与所述u型轴通过支撑杆连接。

上述金属切割装置的底座上设置有切割槽,砂轮对应安装在切割槽的上方,砂轮在切割过程中,其轮齿在切割槽中运动,不与底座直接接触,由此可以避免砂轮在切割过程中对底座造成损伤。

上述切割机构中包括u型轴,u型轴与底座滑动连接,从而带动整个切割机构移动。上述砂轮与u型轴通过连接环转动连接,所以砂轮在转动的过程中u型轴不会转动,u型轴起到支撑的作用。上述连接环与传动轴通过皮带连接,传动轴与第一电机传动连接,第一电机间接带动砂轮转动,从而实现切割的功能。

上述保护机构包括保护罩,保护罩将砂轮的上部笼罩在其中,一方面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影响砂轮的切割工作。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设置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调节杆,所述调节杆与所述底座螺纹连接,所述调节杆的两端设置有第一凸台,所述底座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台对应的凹槽。

通过设置调节机构,可以调整底座的位置。当底座放置在并不平整的地面时,通过转动调节杆,使得底座的表面处于水平状态,调节杆底部的第一凸台与地面形成稳定的支撑关系。此时,即使进行切割工作整个金属切割装置也不容易出现移位的现象。

在底座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台对应的凹槽,从而限制调节机构调节的最高位和最低位。当不需要使用调节机构调整高度时,转动调节杆使得调节杆底部的第一凸台进入底座底部的凹槽中。当需要使用调节机构调整高度时,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调节杆,使得第一凸台与地面形成稳定的支撑关系即可。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底座的四角上设置有所述调节机构。在四角均设置调节机构,更利于调整底座的位置。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滑道,所述u型轴的末端安装在所述滑道中,所述u型轴与伸缩杆连接,所述伸缩杆与第二电机传动连接。通过设置滑道,使得u型轴可以相对底座滑动,使得整个切割机构可以相对底座滑动,从而实现切割的功能。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u型轴的末端设置有第二凸台,所述第二凸台与所述底座卡接。第二凸台更贴合滑道的设计,便于横向滑动,限制其纵向移动。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切割机构还包括支撑板,所述第一电机安装在所述支撑板上,所述支撑板与所述u型轴通过连接杆连接。支撑板是起到支撑的作用,使得整体结构更为稳固。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切割机构还包括曲板,所述连接环、皮带和传动轴均安装在所述曲板中,所述曲板与所述u型轴卡接。曲板是起到保护作用,延长切割机构的使用寿命。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上述金属切割装置的底座上设置有切割槽,砂轮对应安装在切割槽的上方,砂轮在切割过程中,其轮齿在切割槽中运动,不与底座直接接触,由此可以避免砂轮在切割过程中对底座造成损伤。

2、上述切割机构中包括u型轴,u型轴与底座滑动连接,从而带动整个切割机构移动。上述砂轮与u型轴通过连接环转动连接,所以砂轮在转动的过程中u型轴不会转动,u型轴起到支撑的作用。上述连接环与传动轴通过皮带连接,传动轴与第一电机传动连接,第一电机间接带动砂轮转动,从而实现切割的功能。

3、上述保护机构包括保护罩,保护罩将砂轮的上部笼罩在其中,一方面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影响砂轮的切割工作。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的整体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图1的a处放大示意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底座内部示意图。

图4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调节机构的示意图。

图5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切割机构和保护机构的示意图。

图6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切割机构的示意图一(没有安装曲板)。

图7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切割机构的示意图二(安装了曲板)。

图8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切割机构的示意图三(没有安装曲板)。

图9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砂轮和u型轴连接示意图。

图10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中连接环和u型轴连接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底座;2-切割槽;3-砂轮;4-u型轴;5-连接环;6-传动轴;7-皮带;8-第一电机;9-支撑板;10-连接杆;11-保护罩;12-支撑杆;13-曲板;14-调节杆;15-第一凸台;16-凹槽;17-滑道;18-伸缩杆;19-第二电机;20-第二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10。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保护装置的金属切割装置,所述金属切割装置包括:

底座1,所述底座1上设置有切割槽2;

请参阅图6,切割机构,所述切割机构包括砂轮3;请参阅图9和10,所述砂轮3安装在所述切割槽2的上方,所述砂轮3与u型轴4通过连接环5转动连接,所述连接环5的外侧与所述砂轮3连接,所述u型轴4与所述底座1滑动连接,所述连接环5与传动轴6通过皮带7连接,所述传动轴6与第一电机8传动连接;所述第一电机8安装在支撑板9上,所述支撑板9与所述u型轴4通过连接杆10连接;

请参阅图5,保护机构,所述保护机构包括保护罩11,所述砂轮3的上部安装在所述保护罩11中,所述保护罩11与所述u型轴4通过支撑杆12连接;所述切割机构还包括曲板13,所述连接环5、皮带7和传动轴6均安装在所述曲板13中,所述曲板13与所述u型轴4卡接;其中,皮带7和曲板13设置有砂轮3的左侧;

请参阅图4,调节机构,所述底座1的四角上设置有所述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调节杆14,所述调节杆14与所述底座1螺纹连接,所述调节杆14的两端设置有第一凸台15,请参阅图2,所述底座1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台15对应的凹槽16;

其中,所述底座1上设置有滑道17,所述u型轴4的末端安装在所述滑道17中,所述u型轴4与伸缩杆18连接,所述伸缩杆18与第二电机19传动连接;请参阅图3,所述u型轴4的末端设置有第二凸台20,所述第二凸台20与所述底座1卡接。

工作过程: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底座1的位置,调整完成后,将钢材放置在底座1上,钢材待切割的位置位于切割槽2的上方。第一电机8带动传动轴6转动,传动轴6通过皮带7带动连接环5转动,连接环5带动砂轮3转动,砂轮3转动即可将砂轮3下方的钢材切割为两部分。第二电机19驱动伸缩杆18向前运动,伸缩杆18带动u型轴4向前运动,从而将钢材完全切割为两部分。

实施例2

请参阅图7和8,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实施例2中皮带7和曲板13设置有砂轮3的右侧。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金属切割装置的底座1上设置有切割槽2,砂轮3对应安装在切割槽2的上方,由此可以避免砂轮3在切割过程中对底座1造成损伤。上述保护机构包括保护罩11,保护罩11将砂轮3的上部笼罩在其中,一方面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影响砂轮3的切割工作。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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