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机端盖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66983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机端盖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域,具体设计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机端盖模具。



背景技术:

汽车电机端盖由于外形不规则,且强度要求不高,因此是汽车零配件生产中采用铸造而成的零配件之一,相对于其他较复杂的铸造产品而言,由于汽车端盖结构相对简单,因此模具设计也相对简单,大多采用中间进铝液的,模具结构,然而,虽然端盖结构较为简单,但是端盖厚度较小,这导致浇铸型腔通道小,从而使得铝液流速减小,流动过程中热量损失大,端盖成型慢,浇铸质量不符合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机端盖模具,具有浇铸成型快,浇铸质量好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机端盖模具,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机端盖模具,包括上模和下模,所述上模包括上模座、上模头和上模板,所述下模包括下模板和下模芯,上模板和下模芯之间设有砂芯,所述上模和所述下模合模时,所述上模板、下模芯和砂芯之间围成所需的浇铸型腔,所述下模板上对称开设有两个连通浇铸型腔边缘的浇口。

采用上述方案的本使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两侧双浇口的结构设计,使得铝液能够快速填充浇铸型腔,成型快速,浇铸质量好。

进一步,所述上模板为中心开孔的回转体结构,所述上模板中心部分向远离型腔侧的一端凸出。

进一步,所述下模芯为圆环结构,所述下模芯固定在下模座上且与上模板同轴设置。进一步,所述上模板和下模芯的圆心孔内设置有砂芯。

进一步,所述砂芯为上小下大的回转体结构,所述砂芯下端外侧设有圆形凸缘,所述凸缘固定在下模芯和下模座之间。

进一步,所述砂芯凸缘上部外侧套设有钢套。

进一步,所述上模座和上模头之间设有顶模机构。

进一步,所述浇口外设有浇口杯。

进一步,所述上模座上开设有轻量孔。

综上所述,采用上述方案的实用新型,采用低压铸造双升液管口进铝水的结构,由于端盖产品壁厚很薄,将传统的中间单口进铝改为两端双口进铝,加快了成型速度,解决了产品壁厚欠薄的问题,并在模具内预设钢套,使得钢套和产品一体成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仰视图;

图3为图2中A-A的剖切视图。

零件标号说明

上模座1

轻量孔11

上模头2

上模板3

下模板4

浇口41

浇口杯42

下模芯5

砂芯6

钢套61

浇铸型腔7

顶针板8

顶针81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新能源电机端盖模具,包括上模和下模,上模包括上模座1、上模头2和上模板3,下模包括下模板4和下模芯5,上模板3和下模芯5之间设有砂芯6,上模和下模合模时,上模板3、下模芯5和砂芯6之间围成所需的浇铸型腔7,下模板4上对称开设有两个连通浇铸型腔7边缘的浇口41。

具体的,上模座1下端通过中间的上模头2和下方的上模板3固定连接,上模座1包括矩形平板和位于矩形平板下端两侧的矩形侧板,侧板上开设有轻量孔11,上模座下端连接有上模头2,上模头2为中心开孔的矩形平板结构,上模头2下端面中心连接有上模板3,上模板3为中心开孔的回转体结构,上模板3中心圆孔临近部分向上侧凸出。

具体的,下模板4上端面中心连接有下模芯5,下模芯5为圆环结构,下模芯5与上模板3同轴,下模芯5内孔直径尺寸大于上模板3中心圆孔直径尺寸,下模芯5和上模板3内孔之间设有一上小下大回转体结构的砂芯6,砂芯6下端设有凸缘,该凸缘嵌套在下模芯5 和下模座4之间,砂芯6下部外侧套设有环形钢套61。

具体的,下模座4下端面开设有两个与浇铸型腔7连通的浇口41,浇口41外套设有浇口杯42,浇口41分别与浇铸型腔7两侧连通。

具体的,上模座1和上模头2之间设有顶针板8,顶针板8下端面连接有顶针81,上模板3上端开设有多个与浇铸型腔7连通的顶针通孔32,顶针板8和上模板3之间还设有弹簧和套在弹簧内部的弹簧导向杆。

采用上述方案的使用新型,采用低压铸造双升液管口进铝水的结构,由于端盖产品壁厚很薄,将传统的中间单口进铝改为两端双口进铝,加快了成型速度,解决了产品壁厚欠薄的问题,并在模具内预设钢套,使得钢套和产品一体成型。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