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研磨砂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
背景技术:
胶辊研磨通常采用刚玉或碳化硅烧结砂轮,使用过程中往往生热较大并且这种材料的砂轮散热效果不佳,容易导致砂轮表面以及内部温度过高,产生“烧砂轮”现象,因此不得不控制磨削量和磨削速度,造成磨削效率低下。另外,过高的温度还容易造成砂轮开裂,带来人生伤害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解决了磨削效率低下、传热散热速度较慢和操作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包括金属砂轮和砂轮骨架,所述金属砂轮的表面设有交错均匀分布的钢针,所述钢针的高度为2-3mm,所述砂轮骨架上设有砂轮安装孔。
优选的,所述钢针的表面设有氮化钛涂层。
优选的,所述砂轮骨架由45#钢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金属砂轮由钨钢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砂轮骨架的表面压铸有金属砂轮辊坯。
优选的,所述金属砂轮表面上通过金刚石碟形砂轮进行等距离开槽形成有钢针。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金属砂轮材质为金属,极大大提高其传热及散热速度,砂轮骨架材质为金属,很容易制作为薄板轮式结构,重量更轻,相对烧结砂轮,可以很便捷地实施动平衡修整,极大减小振动,提高工作稳定性,钢针的高度为2-3mm高度,交错均匀排列在砂轮表面的钢针转动时能形成较大的气流,加强砂轮的散热效果,提升了磨削效率,可用于研磨或切割极软的橡胶,磨损小,省去抄磨砂轮工序,提高工作便捷性,解决了磨削效率低下、传热散热速度较慢和操作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砂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砂轮骨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砂轮骨架和金属砂轮辊坯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金属砂轮辊坯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砂轮表面钢针成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金属砂轮、2砂轮骨架、3钢针、4金属砂轮辊坯、5金刚石碟形砂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包括金属砂轮1和砂轮骨架2,金属砂轮1由钨钢材料制成,砂轮骨架2由45#钢材料制成,金属砂轮1的表面设有交错均匀分布的钢针3,钢针3的表面设有氮化钛涂层,钢针3的高度为2-3mm,砂轮骨架2上设有砂轮安装孔,砂轮骨架2的表面压铸有金属砂轮辊坯4,金属砂轮1表面上通过金刚石碟形砂轮5进行等距离开槽形成有钢针3。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砂轮由金属砂轮1和砂轮骨架2构成,砂轮骨架1为45#钢钢材,其外圆同心度较高,其造型为薄板轮式结构,包含砂轮安装孔结构;金属砂轮2为钨钢材质,其表面有交错均匀分布的钢针3,钢针3高度2-3mm,其表面设有PVD(氮化钛)涂层。
如图2-4所示,本实用新型砂轮加工时,首先使用45#钢钢材,车削加工得到砂轮骨架2;然后通过粉末冶金方式,使用钨钢粉末在砂轮骨架2表面压铸成型金属砂轮辊坯4,并研磨金属砂轮坯4外圆,使其外圆具备较高的同心度;然后如图5所示,使用金刚石碟形砂轮4沿图示的菱形路径,按照一定的密度开槽,最终获得交错均匀分布的钢针3的金属砂轮表面;完工后的砂轮再经PVD(氮化钛)涂层处理以及动平衡校准,得到成品。
综上所述,该金属材质胶辊研磨砂轮,金属砂轮1材质为金属,极大大提高其传热及散热速度,砂轮骨架2材质为金属,很容易制作为薄板轮式结构,重量更轻,相对烧结砂轮,可以很便捷地实施动平衡修整,极大减小振动,提高工作稳定性,钢针3的高度为2-3mm高度,交错均匀排列在砂轮表面的钢针转动时能形成较大的气流,加强砂轮的散热效果,提升了磨削效率,可用于研磨或切割极软的橡胶,如硬度低于40°A的,磨损小,省去抄磨砂轮工序,提高工作便捷性,解决了磨削效率低下、传热散热速度较慢和操作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