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4572发布日期:2019-01-13 16:15阅读: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夹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



背景技术:

纵剪圆盘刀片是用于不锈钢、碳钢板、铝材、铜材等金属卷材分条的一种高强度刀片,配合使用在各个类型的纵剪分条机、滚剪机等上,适用于大型钢管制造厂、钢管厂、有色金属加工厂、冷轧厂、带钢厂和包装材料厂等。

纵剪圆盘刀片由于在特殊环境下的使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对其表面进行研磨处理,以保证分条的整洁、稳定和可靠,纵剪圆盘刀片在研磨时,经常需要夹具对其进行夹紧固定,然而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专门针对纵剪圆盘刀片固定的夹具,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从而提出的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表面中部固定安装有壳体,所述壳体的内部底端中部竖直安装有中心轴,所述中心轴的外侧下部套接有蜗轮,所述壳体的内部设有与蜗轮啮合的蜗杆,所述蜗杆的一端与壳体转动连接,所述蜗杆的另一端贯穿壳体连接有转盘,所述壳体的内部上侧固定安装有内齿轮,所述中心轴的外侧上部套接有主动齿轮和三角板,且三角板位于主动齿轮的上方,所述主动齿轮和内齿轮之间等间距啮合有三个从动齿轮,所述三角板的三个拐角处均贯穿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的下端与从动齿轮固定连接,所述壳体的上端固定连接有顶盖,所述中心轴的上端与顶盖转动连接,所述顶盖的上表面等间距设有三个滑动槽,所述转动轴的上端贯穿滑动槽固定连接有凸轮。

优选的,所述顶盖的上表面中部固定安装有定位柱。

优选的,所述转盘的一侧边缘固定安装有把手,所述转盘的边缘设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壳体、内齿轮和底板之间通过焊接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两侧均对称设有固定槽。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设有的蜗杆带动蜗轮转动,蜗轮通过中心轴使主动齿轮转动,在主动齿轮和内齿轮的作用下使从动齿轮实现自转和周转,从动齿轮通过转动轴使凸轮实现自转和周转,从而通过凸轮实现对刀片的夹紧,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夹紧效果好,使用方便灵活,有较好的使用前景,值得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的壳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的壳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板1、固定槽2、壳体3、顶盖4、定位柱5、刀片6、滑动槽7、凸轮8、蜗杆9、转盘10、三角板11、转动轴12、内齿轮13、从动齿轮14、中心轴15、蜗轮16、主动齿轮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纵剪圆盘刀片研磨用夹具,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两侧均对称设有固定槽2,为了方便将夹具与相应的机床进行固定,提高固定效率。

底板1的上表面中部固定安装有壳体3,壳体3、内齿轮13和底板1之间通过焊接固定连接,为了提高结构强度,从而提高其使用寿命。

壳体3的内部底端中部竖直安装有中心轴15,中心轴15的外侧下部套接有蜗轮16,壳体3的内部设有与蜗轮16啮合的蜗杆9,蜗杆9的一端与壳体3转动连接,蜗杆9的另一端贯穿壳体3连接有转盘10,转盘10的一侧边缘固定安装有把手,转盘10的边缘设有防滑纹,为了方便转动转盘10,从而能够方便对刀片6进行夹紧。

壳体3的内部上侧固定安装有内齿轮13,中心轴15的外侧上部套接有主动齿轮17和三角板11,且三角板11位于主动齿轮17的上方,主动齿轮17和内齿轮13之间等间距啮合有三个从动齿轮14,三角板11的三个拐角处均贯穿有转动轴12,转动轴12的下端与从动齿轮14固定连接,壳体3的上端固定连接有顶盖4,顶盖4的上表面中部固定安装有定位柱5,能够对刀片6进行快速的定位,从而提高刀片6的研磨效率。

中心轴15的上端与顶盖4转动连接,顶盖4的上表面等间距设有三个滑动槽7,转动轴12的上端贯穿滑动槽7固定连接有凸轮8。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刀片6放在顶盖4的上表面通过定位柱5进行定位,转动转盘10使蜗杆9转动,蜗杆9带动蜗轮16转动,蜗轮16通过中心轴15带动主动齿轮17转动,从动齿轮14在主动齿轮17和内齿轮13的作用下实现自转和周转,从动齿轮14带动转动轴12实现自转和周转,转动轴12带动凸轮8自转和周转,实现对刀片6的夹紧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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