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打磨机,应用于金属屋面和混凝土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打磨机包括:底座、一对承重轮和磨盘轮轴;
所述底座的一端设有扶手,所述扶手固定于所述底座上;
所述底座远离所述承重轮的第一表面上设有电机,所述电机固定于所述第一表面上;
所述底座靠近所述扶手的一侧设有承重杆,所述承重杆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所述一对承重轮分别通过可拆卸紧固件连接于所述承重杆的两端;
所述磨盘轮轴与所述底座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所述磨盘轮轴上设有磨盘轮片和定心器;所述磨盘轮轴的一端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通过皮带或链条传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为单相电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轮轴包括第一分轴和第二分轴,所述第一分轴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分轴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轮轴的两端设有螺纹,所述磨盘轮轴的两端通过与所述螺纹配合的螺母将所述磨盘轮轴可拆卸连接于所述底座的另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轮片包括多组尺寸,用于不同类型的金属屋面和混凝土基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轮片的材质为钢丝或黄岗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紧固件为相互配合的螺栓和螺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杆上设有用于所述一对承重轮移动的滑槽。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为两个,所述两个扶手设置于所述一对承重轮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