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68224发布日期:2020-01-21 23:41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笔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



背景技术:

钢笔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书写工具,发明于19世纪初。笔头由金属制成,书写起来圆滑而有弹性,相当流畅。在笔套口处或笔尖表面,均有明显的商标牌号、型号。还分为蘸水式钢笔和自来水式钢笔、墨囊钢笔。

钢笔生产用的钢材多是通过人工打磨,人工打磨的效率低,且打磨过程中飞溅出铁屑容易伤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包括工作箱,所述工作箱的两侧内壁通过螺栓固定有同一个隔板,且隔板顶部外壁开设有矩形开口,所述矩形开口两侧内壁的两端均通过螺栓固定有第一电动滑轨,且矩形开口的两侧内壁均通过螺栓固定有同一个过滤网,两个所述第一电动滑轨的两侧内壁滑动连接有同一个安装板,且安装板顶部外壁的两侧均通过螺栓固定有第二电动滑轨,两个所述第二电动滑轨的两侧内壁均滑动连接有滑动块,且两个滑动块的一侧外壁均通过轴承固定有夹具,其中一个所述滑动块的一侧外壁通过螺栓固定有减速电机,且减速电机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连接在夹具的传动轴上。

优选的,所述工作箱顶部内壁中轴线处通过螺栓固定有液压缸,且液压缸的活塞杆上通过螺栓固定有电机。

优选的,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套接有砂轮,且砂轮位于安装板的正上方。

优选的,所述隔板顶部外壁和工作箱顶部内壁的两侧均通过螺栓固定有弧形板。

优选的,所述工作箱底部内壁设置有收集箱,且收集箱位于矩形开口的正下方。

优选的,所述第一电动滑轨、第二电动滑轨、减速电机、液压缸和电机均通过导线连接有开关,且开关通过导线连接有微处理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通过第一电动滑轨和第二电动滑轨的配合,便于前后左右移动滑动块进而带动滑动块上夹具固定的钢材移动,又通过减速电机带动夹具转动进而带动夹具上的钢材进行翻转,提高的钢材的打磨效率,解决了现有的钢材打磨效率低的问题。

2.本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通过在工作箱内设置两块弧形板,通过两个弧形板阻止打磨时铁屑飞溅,通过在工作箱内设置收集箱,方便收集打磨时飞出的铁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的隔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箱、2隔板、3第一电动滑轨、4安装板、5第二电动滑轨、6滑动块、7减速电机、8过滤网、9弧形板、10液压缸、11电机、12收集箱、13砂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钢笔生产用钢材打磨装置,包括工作箱1,工作箱1的两侧内壁通过螺栓固定有同一个隔板2,且隔板2顶部外壁开设有矩形开口,矩形开口两侧内壁的两端均通过螺栓固定有第一电动滑轨3,且矩形开口的两侧内壁均通过螺栓固定有同一个过滤网8,两个第一电动滑轨3的两侧内壁滑动连接有同一个安装板4,且安装板4顶部外壁的两侧均通过螺栓固定有第二电动滑轨5,两个第二电动滑轨5的两侧内壁均滑动连接有滑动块6,且两个滑动块6的一侧外壁均通过轴承固定有夹具,其中一个滑动块6的一侧外壁通过螺栓固定有减速电机7,且减速电机7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连接在夹具的传动轴上,工作箱1顶部内壁中轴线处通过螺栓固定有液压缸10,且液压缸10的活塞杆上通过螺栓固定有电机11,电机11的输出轴上套接有砂轮13,且砂轮13位于安装板4的正上方,隔板2顶部外壁和工作箱1顶部内壁的两侧均通过螺栓固定有弧形板9,工作箱1底部内壁设置有收集箱12,且收集箱12位于矩形开口的正下方,第一电动滑轨3、第二电动滑轨15、减速电机7、液压缸10和电机11均通过导线连接有开关,且开关通过导线连接有微处理器,微处理器的型号为arm9tdmi。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第一电动滑轨3和第二电动滑轨5的配合,便于前后左右移动滑动块6进而带动滑动6块上夹具固定的钢材移动,又通过减速电机7带动夹具转动进而带动夹具上的钢材进行翻转,提高的钢材的打磨效率,通过在工作箱1内设置两块弧形板9,通过两个弧形板9阻止打磨时铁屑飞溅,通过在工作箱1内设置收集箱12,方便收集打磨时飞出的铁屑。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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