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葡萄专用有机肥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1269阅读:100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微量元素肥料,具体涉及一种硼、锌两种微量元素对葡萄生长、产量、品质的改进的葡萄专用有机肥。



背景技术:

在果品中,葡萄的资历最老,据古生物学家考证,在新生代第三地层内就发现了葡萄叶和种子的化石,证明距今六百五十多万年前就已经有了葡萄。可见对于葡萄的栽培已经历史悠久。目前农业生产注重氮、磷、钾大量元素的施用而忽视了微量元素,很多农户也缺乏对植物生长所需微量元素的认识和了解,致使葡萄生长表现出各种微量元素的缺乏症,影响葡萄的产量和品质。

目前,葡萄种植使用普通复合肥造成肥力不足或浪费,也给葡萄的产量和品质带来了较多问题,例如:葡萄每串结粒数少,空憋粒数较多,成熟度不同等,如何改善这些问题将关系到如何促进葡萄的生长,提高葡萄的产量,改进葡萄的品质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促进葡萄生长、提高葡萄产量、改进葡萄品质的葡萄专用有机肥。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葡萄专用有机肥,以有机肥浸提液为基础,添加包括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尿素、过磷酸钙、七水硫酸镁、七水硫酸锌以及硼酸钠等成分,其中,所述葡萄专用有机肥中的各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为氮22.0%-24.0%,磷11.0%-12.0%,钾11.0%-12.0%,钙0.6%-1.2%,镁0.7%-1.4%,硫1.8%-2.8%,锌0.08%-0.1%,硼0.18%-0.2%。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有机肥是以畜禽粪便,秸秆为原料,经高温好氧二次发酵而成。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添加的氮、磷、钾、铁、锌、硼等元素以可溶性硫酸盐、磷酸盐、硼酸盐的形式出现。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葡萄专用有机肥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a,常温下以有机肥堆肥为原料,采用水为浸提剂,浸提重量比例为1:5、在厌氧条件下浸提时间为72h;步骤b,在步骤a的混合物中加入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尿素、过磷酸钙、七水硫酸镁、七水硫酸锌和硼酸钠,使得元素满足以下重量比关系:氮22.0%-24.0%、磷11.0%-12.0%、钾11.0%-12.0%、钙0.6%-1.2%、镁0.7%-1.4%、硫1.8%-2.8%、锌0.08%-0.1%、硼0.18%-0.2%。

本发明所述为一种葡萄专用有机肥,可以提高肥料利用率,肥料中的锌元素可以增加每串葡萄的结粒数,硼元素可以改善葡萄存在的空憋情况,使空憋粒数减少,还可以促使每粒葡萄的成熟度相似,同时促进葡萄的生长、提高葡萄的产量、改进葡萄的品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所述为一种葡萄专用有机肥,根据葡萄生育期的需肥特征,以有机肥浸提液为基础,添加包括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尿素、过磷酸钙、七水硫酸镁、七水硫酸锌以及硼酸钠等成分,其中,所述葡萄专用有机肥中的各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为氮22.0%-24.0%,磷11.0%-12.0%,钾11.0%-12.0%,钙0.6%-1.2%,镁0.7%-1.4%,硫1.8%-2.8%,锌0.08%-0.1%,硼0.18%-0.2%。通过叶面喷施的方式为葡萄生长提供快速、及时、全面均衡的营养。

进一步地,所述的有机肥是以畜禽粪便,秸秆为原料,经高温好氧二次发酵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的添加的氮、磷、钾、铁、锌、硼等元素以可溶性硫酸盐、磷酸盐、硼酸盐的形式出现。

进一步地,根据葡萄生育期的需肥特征,以有机肥浸提液为基础,添加氮、磷、钾、钙、镁、硫、锌、硼等元素,通过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的方式,以叶面喷施的方式为葡萄生长提供快速、及时、全面均衡的营养。所述葡萄专用有机肥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a,常温下以有机肥堆肥为原料,采用水为浸提剂,浸提重量比例为1:5、在厌氧条件下浸提时间为72h;步骤b,在步骤a的混合物中加入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尿素、过磷酸钙、七水硫酸镁、七水硫酸锌和硼酸钠,使得元素满足以下重量比关系:氮22.0%-24.0%、磷11.0%-12.0%、钾11.0%-12.0%、钙0.6%-1.2%、镁0.7%-1.4%、硫1.8%-2.8%、锌0.08%-0.1%、硼0.18%-0.2%,具体配比为氮24%、磷12%、钾11%、钙0.8%、镁0.9%、硫1.9%、锌0.09%、硼0.18%。

本发明所述为一种葡萄专用有机肥,可以提高肥料利用率,肥料中的锌元素可以增加每串葡萄的结粒数,硼元素可以改善葡萄存在的空憋情况,使空憋粒数减少,还可以促使每粒葡萄的成熟度相似,同时促进葡萄的生长、提高葡萄的产量、改进葡萄的品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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