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微生物肥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60211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微生物肥料,具体涉及一种农作物用微生物肥料。

技术背景

微生物肥料可以部分替代化学肥料,减少其大量使用造成的损失和浪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人们对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全球都在积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有机农业来生产安全、无公害的绿色食品。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要求不用或限量使用化学肥料、化学农药和其它化学物质。它要求肥料必须首先保护和促进施用对象生长和提高品质;其次不造成施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三是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于是微生物肥料及微生物农药应运而生,逐步发展成较为有效的防治污染的重要手段,并日益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近年来,中国已用具有特殊功能的菌种制成多种微生物肥料,不但能缓和或减少农产品污染,而且能够改善农产品的品质。

微生物肥料通常是一种复混肥料,由有益活性微生物菌群、有机质、无机化肥复合配制而成。其中常用的活性微生物菌有固氮菌、解磷菌、解钾菌等。这些有益的活性微生物菌是转化土壤肥力不可缺少的活性物质。固氮菌能将空气和土壤中的氮素固定在植物的根部为其提供氮营养,促进作物增产。解磷菌、解钾菌能将土壤矿物质中无效态的磷、钾等元素分解成可被作物直接吸收的有效磷和钾。活性微生物菌直接参与土壤物质和能量的转化、腐殖质的形成和分解及养份释放等过程,为作物源源不断地提供所需要的养份。

现有的复合微生物肥料,仅具有增加作物产量或抗病虫害的单一功效,对于菌种和其它材料的选取,未能考虑到菌种的生长规律及适配性,且采用传统的制备工艺无法使肥料的增收、防治作物病虫害等效果达到最佳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微生物肥料。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微生物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生物肥料由以下质量百分数的各组份组成:膨化鸡粪10-15份、腐植酸10-15份、锯末20-40份、泥炭1-2份、氨基酸5-10份、钙石粉5-10份、秸秆20-30份、微量元素1-2份、稳定剂0.5-0.7份、稳效助剂0.1-0.3份、膨润土0.5-1份、硅藻土1-2份、杀虫剂3-5份以及复合菌群15-20份组成。

进一步的,所述复合菌群由以下质量百分数的各组分组成:金色链5-8份、霉菌4-7份、酵素菌3-5份、由酵素菌3-5份、果胶酶3-5份。

进一步的,所述微量元素为自硫酸锌、硫酸镁、硫酸亚铁、碳酸钙中的一种或多种混合而成。

进一步的,所述稳定剂为钡皂稳定剂。

进一步的,所述稳效助剂为、硬脂酸苯甲酚甲烷。

一种微生物肥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膨化鸡粪、腐殖酸、锯末、氨基酸、钙石粉、秸秆晾晒后进行烘干,烘干后进行粉碎;

B、将泥炭、微量元素、稳定剂、稳效助剂、膨润土、硅藻土、杀虫剂与A中粉碎无进行混合,混合后在60-80℃下发酵5天;

C、将由苏云金芽孢杆菌、酵素菌、由酵素菌、果胶酶混合物组成的复合菌群加入到B中物料中,在80℃下进行烘干,烘干后通过粉碎机进行粉碎,得到成品。

借由上述方案,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苏云金芽孢杆菌可以有效的抑制农作物腐烂病的发生,且带有杀菌作用。

本发明生物肥料,原料较为容易取得,且制作方法简单。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一种微生物肥料的制备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膨化鸡粪、腐殖酸、锯末、氨基酸、钙石粉、秸秆晾晒后进行烘干,烘干后进行粉碎;

B、将泥炭、微量元素、稳定剂、稳效助剂、膨润土、硅藻土、杀虫剂与A中粉碎无进行混合,混合后在60-80℃下发酵5天;

C、将由苏云金芽孢杆菌、酵素菌、由酵素菌、果胶酶混合物组成的复合菌群加入到B中物料中,在80℃下进行烘干,烘干后通过粉碎机进行粉碎,得到成品。

上述方法中各组分质量百分数的各组份组成如下:

实施例1

膨化鸡粪10份、腐植酸10份、锯末20份、泥炭1份、氨基酸5份、钙石粉5份、秸秆20份、微量元素1份、稳定剂0.5份、稳效助剂0.1份、膨润土0.5份、硅藻土1份、杀虫剂3份以及金色链霉菌4份、酵素菌3份、酵素菌3份、果胶酶5份。

实施例2

膨化鸡粪15份、腐植酸15份、锯末40份、泥炭2份、氨基酸10份、钙石粉10份、秸秆30份、微量元素2份、稳定剂0.7份、稳效助剂0.3份、膨润土1份、硅藻土2份、杀虫剂5份以及金色链霉菌7份、酵素菌5份、酵素菌5份、果胶酶3份。

实施例3

膨化鸡粪13份、腐植酸12份、锯末25份、泥炭1份、氨基酸8份、钙石粉8份、秸秆25份、微量元素2份、稳定剂0.6份、稳效助剂0.2份、膨润土0.8份、硅藻土1.5份、杀虫剂4份以及金色链霉菌7份、酵素菌5份、酵素菌3份、果胶酶3份。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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