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制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输送污泥:通过辅助输送装置将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用于原有制砖生产线制砖,所述辅助输送装置包括污泥灌或者污泥池、污泥输送设备、混合搅拌输送机,通过污泥输送设备及配套的管路将装在污泥灌或污泥池里的污泥输送到所述混合搅拌输送机内;
B.配料破碎过筛,将页岩土、粉煤灰以及生石灰粉按照需要的比例配好后一起破碎过筛,然后再输送到混合搅拌输送机内;
C.混合搅拌, 将B步骤处理后的页岩土、粉煤灰、生石灰粉与污泥在混合搅拌输送机内进行充分的混合搅拌均匀;
D.存化,将C步骤处理后的配料输送到存化库中,存化1-3天,使其进一步疏解和水份迁移;
E.搅拌制砖成型,将存化后的配料搅拌挤出、切割制作成砖坯;
F.砖坯烘干,将砖坯在烘干窑内进行烘干;
G.烧结,将F步骤烘干后的砖坯送人窑炉烧结,温度控制在950℃-110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制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含水率为75%-85%的湿污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制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F和G步骤可用直烧隧道窑或旋转隧道窑进行连续烘干烧结成砖一次完成。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直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制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湿污泥掺配量占总配料的10%-2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制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输送设备为污泥输送泵或者污泥输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