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式铂铑漏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10689发布日期:2018-11-30 19:46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铂铑漏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复式铂铑漏板。



背景技术:

铂铑漏板作为玻璃纤维生产不可替代的特殊设备,目前漏板存在缺陷主要为:漏板底板的温度不均,两端温差大,底板变形,高温流动的玻璃液对漏咀的冲刷及铂铑合金中毒造成掉嘴、开裂等因素,并影响制约着漏板的寿命。

而现有的技术往往使用加强筋来强化铂铑漏板的承压强度,在增加加强筋时,首先增大了一块铂铑漏板的质量,在具体操作中将带来各种不便,同时也增大了铂铑合金的用量,从而增大了企业的成本投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复式铂铑漏板,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高铂铑漏板的强度,降低铂铑漏板制造过程中铂铑合金的用量,同时有效的提高漏板的稳定均匀性,稳定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拟采用以下技术:

一种复式铂铑漏板,包括第一复式框、第二复式框、漏板、固定件、加固板以及固定钉,所述第二复式框设于第一复式框上,所述漏板设于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内,所述固定件的数量至少为两对,且所述固定件设于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的两侧上,所述加固板的数量至少为两对,所述加固板设于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组装端的上下表面上,并通过固定钉进行固定,所述固定钉的数量至少为两对;

所述第一复式框的内侧下端设有第一支撑框,所述第二复式框的内侧下端设有第二支撑框;

所述第二复式框的一端上设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设于第一复式框上;

所述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的侧面上均设有穿杆孔若干,所述穿杆孔中均穿有固定杆,所述固定件设于固定杆的两端上,

所述漏板上设有漏孔若干。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复式框和所述第二复式框为矩形框。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复式框和所述第二复式框均由石墨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复式框和所述第二复式框表面上均镀有铂铑合金。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件上均设有穿孔。

上述技术方案的优点在于:

1、依据本实用新型上设有的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可方便漏板的安装,并且依据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由石墨制成,从而提高了两块漏板之间的导热性,并且能够确保一块漏板上的温度均匀,并且通过在两者的表面镀铂铑合金,提高了两者表面的粗糙程度,从而方便进行作业;

2、依据本实用新型上设有的固定件,方便将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固定于上位结构中,从而提高了实用性,同时固定杆还能加强第一复式框、第二复式框和漏板之间的连接,从而提高漏板的可承压强度;

3、依据本实用新型上设有的加固板和固定钉,有效的提高第一复式框和第二复式框之间的连接,防止两者分离,从而提高了整个漏板的稳定性;

4、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提高铂铑漏板的强度,降低铂铑漏板制造过程中铂铑合金的用量,同时有效的提高漏板的稳定均匀性,稳定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复式框立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复式铂铑漏板,包括第一复式框1、第二复式框2、漏板3、固定件4、加固板5以及固定钉6,所述第二复式框2设于第一复式框1上,所述漏板3设于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内,所述固定件4的数量至少为两对,且所述固定件4设于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的两侧上,所述加固板5的数量至少为两对,所述加固板5设于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组装端的上下表面上,并通过固定钉6进行固定,所述固定钉6的数量至少为两对;

所述第一复式框1的内侧下端设有第一支撑框10,所述第二复式框2的内侧下端设有第二支撑框21;

所述第二复式框2的一端上设有安装块20,所述安装块20设于第一复式框1上;

所述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的侧面上均设有穿杆孔8若干,所述穿杆孔8中均穿有固定杆,所述固定件4设于固定杆的两端上,

所述漏板3上设有漏孔30若干。

所述第一复式框1和所述第二复式框2为矩形框。

所述第一复式框1和所述第二复式框2均由石墨制成。

所述第一复式框1和所述第二复式框2表面上均镀有铂铑合金。

所述固定件4上均设有穿孔40。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一、将两块漏板3置于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内;二、通过固定杆将漏板3和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连接,并且通过固定件4将两端固定死;三、将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连接到一起;四、通过加固板5将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连接到一起;五、通过固定钉6将加固板5固定于第一复式框1和第二复式框2上;六、将漏板安装于上位机构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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