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其特征在于,包括:
60重量%至90重量%的苯乙烯系共聚物所形成的连续相;以及
10重量%至40重量%的橡胶粒子所形成的分散相,其中
所述苯乙烯系共聚物包括:
苯乙烯-马来酰亚胺系共聚物(A0);
重量平均分子量为17万至27万的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以及
重量平均分子量为350万至700万的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其中所述苯乙烯-马来酰亚胺系共聚物(A0)与所述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的重量比值范围为0.4至0.5,以及所述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与所述苯乙烯-马来酰亚胺系共聚物(A0)的重量比值范围为0.09至0.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其特征在于,以所述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的总重量计,所述苯乙烯-马来酰亚胺系共聚物(A0)的含量为15.5重量%至28重量%,所述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的含量为38.5重量%至56重量%,及所述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的含量为1.4重量%至4.2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系共聚物还包括第三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其重量平均分子量为4.5万至8.5万,且以所述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的总重量计,所述第三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的含量为1.2重量%至5.2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马来酰亚胺系共聚物(A0)包括45重量%至54.5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单元、45重量%至54.5重量%的马来酰亚胺系单体单元及0.5重量%至10重量%的不饱和二羧酸酐单体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包括65重量%至78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及22重量%至35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包括65重量%至78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 单元及22重量%至35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
7.一种制备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11.2重量%至45.2重量%的乳化聚合橡胶接枝共聚物、15.5重量%至28重量%的苯乙烯-马来酰亚胺系共聚物(A0)、38.5重量%至56重量%的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与1.4重量%至4.2重量%的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进行混练,其中所述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的重量平均分子量为17万至27万,所述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的重量平均分子量为350万至700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备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聚合橡胶接枝共聚物包括橡胶粒子与第三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其中所述第三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的重量平均分子量为4.5万至8.5万。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备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及所述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分别由包括50重量%至90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及10重量%~50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的单体组份经聚合反应所制得。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备橡胶改质聚苯乙烯系树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或所述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2)中丙烯腈系单体单元的含量与所述乳化聚合橡胶接枝共聚物中接枝共聚物部分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的含量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