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材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890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制备产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i)选择包含与载体聚合物混合的热塑性聚合物的物块,其中所述载体聚合物在其主链上包含氧原子和硅原子;和

(ii)在例如由所述物块制备所述产品的过程中拉伸所述热塑性聚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聚合物为聚有机硅氧烷,例如聚二烷基硅氧烷。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聚合物包含通式I的重复单元:

其中R1和R2独立地选自:任选取代的饱和或不饱和的烷基部分、芳基部分、烷基芳基部分和芳基烷基部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R1和R2表示相同的部分。

5.如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R1和R2均表示C1-2未取代的烷基部分,以及更优选两者均为甲基。

6.如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聚合物总重量的至少75wt%(特别至少90wt%)由通式I的重复单元组成。

7.如权利要求3至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聚合物中唯一的重复单元为通式I。

8.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步骤(i)*,其在步骤(i)之前并包括将所述载体聚合物与所述热塑性聚合物接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热塑性聚合物与包含所述载体聚合物的制剂接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制剂包含:

(i)所述载体聚合物;和

(ii)着色剂;

其中所述制剂为液体。

11.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在23℃和1s-1的剪切速率下是液体。

12.如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着色剂选自颜料或染料。

13.如权利要求9至1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含2wt%以下的层状或片状颜料;和/或包含2wt%以下的金属着色剂;和/或包含2wt%以下的珠光着色剂。

14.如权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中至少95wt%的着色剂的最大尺寸小于20μm。

15.如权利要求10至1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含至少50wt%,优选至少95wt%的所述载体聚合物。

16.如权利要求10至1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含至少50wt%,特别是至少95wt%的聚二甲基硅氧烷。

17.如权利要求10至1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含至少0.05wt%,特别是至少1wt%的所述着色剂。

18.如权利要求10至1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含50wt%至99.95wt%(更优选80wt%至99wt%)的一种或多种(优选仅一种类型的)聚二烷基硅氧烷(特别是聚二甲基硅氧烷)和总共0.05wt%至50wt%(更优选1wt%至20wt%)的一种或多种着色剂。

19.如权利要求10至1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制剂中,权利要求1的(i)中所述描述类型的所有载体聚合物和所有着色剂的总的wt%为至少90wt%。

20.如权利要求8至1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中,形成包含载体聚合物和热塑性聚合物的混合物并且步骤(i)中所选择的所述物块包含所述混合物。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块包含至少0.5wt%的载体聚合物和至少95wt%(例如至少97.5wt%)的热塑性聚合物以及所述物块包含0-2wt%的着色剂。

22.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物块中,载体聚合物的wt%除以热塑性聚合物的wt%的比率为0.05至0.005。

23.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塑性聚合物选自聚酯、聚烯烃、聚碳酸酯、丙烯酸树脂、聚酰胺和聚苯乙烯。

24.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塑性聚合物为聚酯。

25.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方法的步骤(ii)之前制备并分离所述产品的前体。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体为用于瓶的预制件。

27.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ii)包括在至少一个方向上拉伸所述热塑性聚合物。

28.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ii)包括在至少两个方向上拉伸所述热塑性聚合物。

29.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包括通过以下步骤由预制件制备瓶:将热塑性聚合物与载体聚合物接触;将包含所述热塑性聚合物和载体聚合物的混合物注塑成型来制备预制件;以及随后将所述预制件拉伸吹塑成型来制备瓶形式的产品。

30.包含拉伸热塑性聚合物的产品(例如在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中制备的产品),其中所述产品包含所述热塑性聚合物和载体聚合物,所述载体聚合物在其主链上包含氧原子和硅原子。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载体聚合物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

32.如权利要求30或权利要求3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产品包含0.5wt%至5wt%的载体聚合物和95wt%至99.5wt%的热塑性聚合物。

33.如权利要求30至3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产品是单轴拉伸或双轴拉伸的。

34.如权利要求30至3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产品的前体,其中所述前体包含热塑性聚合物和分散在热塑性聚合物内的载体聚合物,所述载体聚合物在其主链上包含氧原子和硅原子。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前体,其中所述前体包含0.5wt%的5wt%的载体聚合物和95wt%至99.5wt%的热塑性聚合物。

36.用于加入至热塑性聚合物材料中的制剂,例如用在权利要求1至2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中所使用的的制剂,所述制剂包含:

(i)载体聚合物,其在主链上包含氧原子和硅原子;和

(ii)着色剂;

其中所述制剂为液体。

37.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制剂,其中所述制剂、所述载体聚合物和所述着色剂如权利要求1至2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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