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酵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发酵槽。
背景技术:
生物工程产品包括生物药物、生物化学品、生物燃料、酿造食品(饮料等等),这些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制造,都离不开发酵槽,在发酵槽内加入液体喷涂,使得发酵更加充分和快速,据现有技术,在发酵槽内无法自动实现液体喷涂,需要人工进行添加,操作麻烦,同时不能保证物料在恒定的温度间发酵,可靠性差,不能保证有效地发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操作简单、可靠性高且能保证有效地发酵的发酵槽。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发酵槽,包括内部用于放置物料的发酵槽本体,所述的发酵槽本体外侧设有电机,所述的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有搅拌轴,所述的搅拌轴位于发酵槽本体内,所述的发酵槽本体外侧还设有液体喷涂系统,所述的液体喷涂系统与发酵槽本体内部连通,所述的液体喷涂系统位于搅拌轴上方,所述的发酵槽本体上还设有温度传感器和闸门,所述的闸门滑动配合在发酵槽本体表面上,所述的闸门上连接有气缸,所述的温度传感器分别与电机、气缸连接。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在发酵槽本体外侧设液体喷涂系统,同时液体喷涂系统位于搅拌轴上方,便于自动实现液体喷涂,设置温度传感器和闸门,温度传感器反映温度偏高时设备自动运行,上接气动闸门自动打开散热,当达到设定发酵周期和设定温度时说明发酵完成,物料从出料口打包出,保证物料在恒定的温度间发酵,可靠性高,保证有效地发酵。
作为优选,所述的闸门位于发酵槽本体的上端,方便发酵槽本体散热,散热速度快。
作为优选,所述的发酵槽本体上端设有防护罩,所述的闸门和液体喷涂系统均设在防护罩上,方便向发酵槽本体进行加物料和对发酵槽本体进行清洗。
作为优选,所述的液体喷涂系统的数量为两个,方便喷涂。
作为优选,所述的防护罩的两侧分别设有用于起吊的吊环,方便把防护罩吊起来。
作为优选,所述的温度传感器位于发酵槽本体下端,便于对发酵槽本体内的温度进行感应。
作为优选,所述的温度传感器位于搅拌轴的下方,对温度感应更准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发酵槽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发酵槽的右视图。
其中,1、发酵槽本体,2、温度传感器,3、电机,4、搅拌轴,5、液体喷涂系统,6、闸门,7、防护罩,8、吊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发酵槽,包括内部用于放置物料的发酵槽本体1,所述的发酵槽本体1外侧设有电机3,所述的电机3的输出轴连接有搅拌轴4,所述的搅拌轴4位于发酵槽本体1内,所述的发酵槽本体1外侧还设有液体喷涂系统5,所述的液体喷涂系统5与发酵槽本体1内部连通,所述的液体喷涂系统5位于搅拌轴4上方,所述的发酵槽本体1上还设有温度传感器2和闸门6,所述的闸门6滑动配合在发酵槽本体1表面上,所述的闸门6上连接有气缸,所述的温度传感器2分别与电机3、气缸连接,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在发酵槽本体1外侧设液体喷涂系统5,同时液体喷涂系统5位于搅拌轴4上方,便于自动实现液体喷涂,设置温度传感器2和闸门6,温度传感器2反映温度偏高时设备自动运行,上接气动闸门6自动打开散热,当达到设定发酵周期和设定温度时说明发酵完成,物料从出料口打包出,保证物料在恒定的温度间发酵,可靠性高,保证有效地发酵。
所述的闸门6位于发酵槽本体1的上端,方便发酵槽本体散热,散热速度快。
所述的发酵槽本体1上端设有防护罩7,所述的闸门6和液体喷涂系统5均设在防护罩7上,方便向发酵槽本体1进行加物料和对发酵槽本体1进行清洗。
所述的液体喷涂系统5的数量为两个,方便喷涂。
所述的防护罩7的两侧分别设有用于起吊的吊环8,方便把防护罩7吊起来。
所述的温度传感器2位于发酵槽本体1下端,便于对发酵槽本体1内的温度进行感应。
所述的温度传感器2位于搅拌轴4的下方,对温度感应更准确。
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是在发酵槽本体1外侧设液体喷涂系统,同时液体喷涂系统位于搅拌轴4上方,便于自动实现液体喷涂,设置温度传感器2和闸门6,温度传感器2反映温度偏高时设备自动运行,上接气动闸门6自动打开散热,当达到设定发酵周期和设定温度时说明发酵完成,物料从出料口打包出,保证物料在恒定的温度间发酵,可靠性高,保证有效地发酵,可以有效地在发酵槽本体1内实现液体喷涂,固体菌种的添加;温度系统监控发酵槽本体1内物料温度,达到设定值自动翻动搅拌,保证物料在恒定温度间发酵,物料从进料口进入,通过内螺带把物料往两边分料,液体喷涂系统5加入需要的液体,充分搅拌均匀,等发酵一定时间后,温度传感器2反映温度偏高时设备自动运行,上接气动闸门6自动打开散热,当达到设定发酵周期和设定温度时说明发酵完成,物料从出料口打包出。
以上就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以上实施例,其具体结构允许有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