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由通式(g1)表示的有机化合物。
[化学式1]
(通式中,ar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0的芳基,α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苯基,r1至r8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中的任一个。r1至r8中的至少一个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另外,r9至r32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或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中的任一个。另外,n为0或1。)
2.一种由通式(g2)表示的有机化合物。
[化学式2]
(通式中,ar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0的芳基,r1至r8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中的任一个。r1至r8中的至少一个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另外,r9至r32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或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中的任一个。)
3.一种由通式(g3)表示的有机化合物。
[化学式3]
(通式中,ar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0的芳基,r2及r6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中的任一个。r2及r6中的至少一个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另外,r9至r32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或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中的任一个。)
4.一种由通式(g4)表示的有机化合物。
[化学式4]
(通式中,r2及r6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中的任一个。r2及r6中的至少一个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另外,r9至r42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或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中的任一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化合物,
其特征在于r2及r6由如下结构式(ar-1)至(ar-7)中的任一个表示。
[化学式5]
(通式中,r43至r97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或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中的任一个。)
6.一种由结构式(100)或结构式(101)表示的有机化合物。
[化学式6]
7.一种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使用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6中的任一个所述的有机化合物。
8.一种在一对电极间具有el层的发光元件,
其中,所述el层包括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6中的任一个所述的有机化合物。
9.一种在一对电极间具有el层的发光元件,
其中,所述el层包括发光层,
并且,所述发光层包括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6中的任一个所述的有机化合物。
10.一种发光装置,包括:
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元件;以及
晶体管和衬底中的至少一个。
1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发光装置;以及
麦克风、照相机、操作按钮、外部连接部和扬声器中的至少一个。
12.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元件;以及
外壳、覆盖物和支架中的至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