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葡萄糖生产中糖化液的提纯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37191发布日期:2020-03-31 17:35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一种葡萄糖生产中糖化液的提纯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糖化液的提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葡萄糖生产中糖化液的提纯设备。



背景技术:

葡萄糖在生物学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是活细胞的能量来源和新陈代谢中间产物,即生物的主要供能物质。植物可通过光合作用产生葡萄糖。在糖果制造业和医药领域有着广泛应用。

现有葡萄糖主要生产工艺如下:以淀粉为原料,通过调浆后再液化酶的作用下液化,然后再经糖化酶作用下糖化,最后形成dx95%左右的葡萄糖浆,然后再采用以硅藻土为填料的板框或转鼓进行过滤,去除残留的淀粉及悬浮液,再进入离子交换去除盐分,最后进行重结晶得到医药级葡萄糖。

现有生产设备存在以下弊端:1、采用硅藻土过滤时,由于其精度为大于2μm所以对糖浆中的一些大分子蛋白、胶体以及粒径小于2μm的颗粒性物质的截留是有限的,从而影响后段离子交换的使用寿命;2、离子交换再生时产生大量的酸碱废水;3、重结晶方式结晶釜多,人工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葡萄糖生产中糖化液的提纯设备,旨在解决现有设备过滤有限,有酸碱废水产生,人工成本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葡萄糖生产中糖化液的提纯设备,包括原液箱、陶瓷膜组件、澄清液箱、电渗析设备、纳滤原水箱与纳滤膜组件;

所述原液箱的出水口通过供料泵、保安滤器连接陶瓷膜组件的进水口,陶瓷膜组件还包括透过液口与浓缩液口,陶瓷膜组件的透过液口连接澄清液箱;

澄清液箱的出水口通过输送泵连接电渗析设备的待脱盐进水口,电渗析设备的脱盐液出口通过输出管连接纳滤原水箱;

纳滤原水箱的出水口通过供料泵、保安滤器、高压泵连接纳滤膜组件的进水口,且管道上通过阀门外接去离子水管,纳滤膜组件还包括透过液出口与浓缩液出口。

优选的,所述陶瓷膜组件的进水口加装循环泵,陶瓷膜组件的浓缩液出口设有分别安装有阀门的输出管与回流管,回流管接入循环泵。

优选的,所述电渗析设备脱盐液出口还通过安装有阀门的回流管回接入澄清液箱;且电渗析设备的输出管安装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电渗析设备由电渗析膜堆、纯水箱、循环泵与循环管路构成。

优选的,所述纳滤膜组件的透过液出口与浓缩液出口分别连接一个独立的成品箱,纳滤膜组件的进水口加装循环泵,纳滤膜组件的浓缩液出口还通过回流管连接循环泵;回流管上、浓缩液出口与成品箱之间分别安装有阀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陶瓷膜进行糖液澄清,有效的去除了糖液中的大分子蛋白、胶体以及颗粒性物质;采用电渗析膜技术取代离子交换技术,解决了酸碱废水的污染;采用纳滤膜脱灰,其纯度能直接达到医用级标准,无需进行重结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葡萄糖生产中糖化液的提纯设备,包括原液箱1、陶瓷膜组件2、澄清液箱3、电渗析设备4、纳滤原水箱5与纳滤膜组件6;所述原液箱1的出水口通过供料泵、保安滤器连接陶瓷膜组件2的进水口,陶瓷膜组件2还包括透过液口与浓缩液口,陶瓷膜组件2的透过液口连接澄清液箱3;澄清液箱3的出水口通过输送泵连接电渗析设备4的待脱盐进水口,电渗析设备4的脱盐液出口通过输出管连接纳滤原水箱5;纳滤原水箱5的出水口通过供料泵、保安滤器、高压泵连接纳滤膜组件6的进水口,且管道上通过阀门外接去离子水管,纳滤膜组件6还包括透过液出口与浓缩液出口。所述电渗析设备4由电渗析膜堆41、纯水箱42、循环泵与循环管路构成。

本实用新型通过陶瓷膜技术来取代硅藻土过滤,糖化后的糖原液进入陶瓷膜系统进行过滤,陶瓷膜过滤后糖液中的大分子蛋白、胶体以及颗粒性物质就会被去除,产水浊度稳定在1ntu以下,陶瓷膜产水进入电渗析膜进行脱盐处理,电渗析产水电导率达到50us/cm以下,再经过纳滤膜进行脱灰处理,通过去离子水管在脱灰过程中需要补入去离子水,随后泵入纳滤膜组件6纳滤浓缩液形成dx90%以上的葡萄糖液,其透过液形成dx99%以上的医用级葡萄糖液。整个膜处理流程下来,葡萄糖回收率达到99%以上。

为了保证过滤、浓缩效果:所述陶瓷膜组件2的进水口加装循环泵,陶瓷膜组件2的浓缩液出口设有分别安装有阀门的输出管与回流管,回流管接入循环泵。所述电渗析设备4脱盐液出口还通过安装有阀门的回流管回接入澄清液箱3;且电渗析设备4的输出管安装有阀门;所述纳滤膜组件6的透过液出口与浓缩液出口分别连接一个独立的成品箱,纳滤膜组件6的进水口加装循环泵,纳滤膜组件6的浓缩液出口还通过回流管连接循环泵;回流管上、浓缩液出口与成品箱之间分别安装有阀门。

每个过滤脱盐操作时,通过循环管路循环多次,再打开输出的阀门进行输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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