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生产研磨干燥的胶态微晶纤维素(mcc)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产的研磨干燥的胶态微晶纤维素具有基于所述生产的研磨干燥的胶态mcc的总重量小于20重量%的水分含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提供的胶态mcc具有基于所述潮湿胶态mcc的总重量50%至70%的水分含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产的研磨干燥的胶态微晶纤维素具有至少1000mpa·s的粘度,作为在水中的2重量%分散体在20℃下在2.51s-1的剪切速率下测量。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产的研磨干燥的胶态微晶纤维素具有至多400微米的中值等效投影圆直径(eqpc)、至多400微米的中值颗粒长度(lefi)、至多400微米的中值颗粒直径(difi)、或其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能够组合地进行研磨和干燥的装置是气扫冲击式研磨机或闪速研磨干燥器。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提供的胶态mcc通过微晶纤维素与磨碎助剂或保护性胶体或两者的共处理获得。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提供的所述胶态mcc通过微晶纤维素与多糖的共处理获得。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糖是羧甲基纤维素(cmc)。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重量比mcc∶多糖是70∶30至98∶2。
11.一种胶态微晶纤维素,其可通过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生产。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胶态微晶纤维素,其中,所述胶态微晶纤维素具有至少0.28的比率(初始粘度)∶(24小时粘度),作为在水中的2重量%分散体在20℃下在2.51s-1的剪切速率下测量。
13.一种胶态微晶纤维素,其中所述胶态微晶纤维素具有基于包含水分的所述胶态微晶纤维素的总重量小于20重量%的水分含量,并且其中所述胶态微晶纤维素具有至少0.4的比率(初始粘度):(24小时粘度),作为在水中的2重量%分散体在20℃下在2.51s-1的剪切速率下测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胶态微晶纤维素,其具有至少1000mpa·s的粘度,作为在水中的2重量%分散体在20℃下在2.51s-1的剪切速率下测量。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胶态微晶纤维素在食品或饮料应用中、在药物应用中或在个人护理应用中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