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78759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IC模封后料条溢料的清理设备,更准确地说涉及一种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
背景技术
去除IC料条溢料的方法,目前有激光去溢料法和铜粉去溢料法两种。前者的缺点是去溢料后在料条上留下残痕,加工效果不太理想且成本较高;后者的缺点是用铜粉去溢料时铜粉飞扬不易回收,成本较高且不利于环保。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采用水砂自混合喷射方法去除IC料条溢料的水砂喷射头,去溢料效果好,不留残痕,并且水砂分离容易,环保效果好,成本低,效益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方案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包括注水头、基体、注砂头、喷射嘴,注水头和喷射嘴分别固定于基体的上下方,基体内部设有型腔,注砂头固定在基体的一侧,与型腔连通,整个装置成倒“卜”形,从注水头进入的水和从注砂头进入的砂在型腔中混合后由喷射嘴喷出。
所述注砂头与注水头成30°夹角,注水口与喷射口成0°夹角,高压水以单直射方式从注水头注入,玻璃砂以30°锐角方式从注砂头注入,故射出喷射嘴的水砂液柱中,靠近注砂头一侧的液柱含砂量较多,用该侧的液柱清除溢料较多的重点部位,含砂量较少的一侧清除溢料较少的非重点部位。
所述型腔体积相对于注水头口径骤然加大,从而形成射流作用,使型腔内形成负压,对注砂头的注砂口形成很强的吸入作用力,将水砂比为1∶1的湿砂吸入本装置型腔1内,以30°锐角与高压水流混合,从喷射嘴射出。
所述注水口与注砂口的口径比为1∶3。
所述注水口与喷射嘴的口径比为1∶2.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倒“卜”型结构,通常的水切割机、喷铜粉机采用的喷射结构多为“V”型,成30°~60°不等的锐角双直射式对准喷射嘴注入,本装置“卜”型结构为单直射方式。
2、侧重式喷射作用,高压水单直射方式注入、玻璃砂以30°锐角方式注入,这种水砂混合方式是保证侧重式喷射效果的一种针对性设计,对于溢料有规则分布不均的料条,明显好于水砂液柱均匀混合的喷射装置。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注水头1、基体2、注砂头3、喷射嘴4、型腔5。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水砂喷射头包括注水头1、基体2、注砂头3、喷射嘴4,注水头和喷射嘴分别固定于基体的上下方,基体内部设有型腔5,注砂头固定在基体的一侧,与型腔连通,整个装置成倒“卜”形。注砂头3与注水头1成30°夹角,注水口1与喷射嘴4成0°夹角。型腔5体积相对于注水头1口径骤然加大。注水口1与注砂口3的口径比为1∶3。注水口1与喷射嘴4的口径比为1∶2.2。
其工作原理如下高压水由注水头1直接射入,经过型腔5从喷射嘴4喷射出去。因型腔5体积相对于注水头1口径骤然加大,从而形成射流作用,使型腔5内形成负压,对注砂头3的注砂口形成很强的吸入作用力,将水砂比为1∶1的湿砂吸入本装置型腔5内,以30°锐角与高压水流混合,从喷射嘴4射出。因湿砂的进入方向与高压水的进入方向成30°锐角,故射出喷射嘴的水砂液柱中,靠近注砂头一侧的液柱含砂量较多,用该侧的液柱清除溢料较多的重点部位,含砂量较少的一侧清除溢料较少的非重点部位。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注水头(1)、基体(2),注砂头(3)、喷射嘴(4),注水头(1)和喷射嘴(4)分别固定于基体(2)的上下方,基体内部设有型腔(5),注砂头(3)固定在基体(2)的一侧,与型腔(5)连通,整个装置成倒“卜”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注砂头(3)与注水头(1)成30°夹角,注水口(1)与喷射嘴(4)成0°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型腔(5)体积相对于注水头(1)口径骤然加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注水口(1)与注砂口(3)的口径比为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注水口(1)与喷射嘴(4)的口径比为1∶2.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IC模封后料条溢料的清理设备,更准确地说涉及一种用于IC料条去溢料机的水砂喷射头。包括注水头、基体、注砂头、喷射嘴,注水头和喷射嘴分别固定于基体的上下方,基体内部设有型腔,注砂头固定在基体的一侧,与型腔连通,整个装置成倒“卜”形,从注水头进入的水和从注砂头进入的砂在型腔中混合后由喷射嘴喷出。具有去溢料效果好,不留残痕,并且水砂分离容易,环保效果好,成本低,效益好等优点。
文档编号B05B7/04GK2889511SQ200620056689
公开日2007年4月18日 申请日期2006年3月24日 优先权日2006年3月24日
发明者林宜龙, 谢忠明, 陈有章, 梁镇, 陈松 申请人: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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